本實用新型涉及傳感器的技術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具有加熱裝置的氧傳感器。
背景技術:
氧傳感器是發動機上為了減少排氣污染必不可少的元件。氧傳感器在高溫和鉑催化的條件下,利用氧化鋯內外兩側的氧濃度差,產生電位差,且濃度差越大,電位差越大。在高溫及鉑的催化下,帶負電的氧離子吸附在氧化鋯套管的內外表面上。由于大氣中的氧氣比廢氣中的氧氣多,套管上與大氣相通一側比廢氣一側吸附更多的負離子,兩側離子的濃度差產生電動勢。現有的氧傳感器結構復雜,發動機啟動后到氧傳感器升溫激活的等待時間比較長,大大降低了氧傳感器的工作可靠性。綜上所述,發展一種結構簡單、加熱速度較快,傳熱效率高的具有加熱裝置的氧傳感器是本領域技術人員急需解決的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具有加熱裝置的氧傳感器,解決了現有的氧傳感器結構復雜,發動機啟動后到氧傳感器升溫激活的等待時間比較長的問題。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具有加熱裝置的氧傳感器,其中,包括殼體、設置在殼體上側的上護罩以及設置在殼體下側的保護罩,所述上護罩內設置有氧化皓元件,所述氧化皓元件內設置有加熱器,所述加熱器包括保護殼和若干個熱電阻,所述熱電阻設置在保護殼中心的保護腔內,所述保護殼內具有若干個熱流道,所述保護殼的外周上具有散熱槽和若干個散熱環。
進一步地,所述熱流道的一端延伸到保護殼內部的保護腔內,所述熱流道的另一端延伸到保護殼的外周上。
更進一步地,所述散熱槽和散熱環相貫通。
更進一步地,所述加熱器的下端設置有兩個固定腳。
進一步地,還包括傳感元件、陶瓷件和滑石粉,所述傳感元件設置在殼體內,所述陶瓷件和滑石粉設置在殼體和傳感元件之間。
更進一步地,還包括連接件,所述固定腳設置在連接件內,所述氧化皓元件的下端設置在連接件上。
進一步地,所述保護罩包括外保護罩,所述外保護罩內設置有內保護罩。
由上述技術方案可以看出,本實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由于所述保護殼內具有若干個熱流道,因而加熱速度快、傳熱效率高,短了發動機啟動后到氧傳感器升溫激活的等待時間;
2.由于所述保護殼的外周上具有散熱槽和若干個散熱環,因而傳熱效率高、散熱效果好,不會造成局部過熱現象。
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的詳細說明。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提供的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剖面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加熱器剖面結構示意圖。
附圖標記說明:1為殼體、2為上護罩、21為進氣孔、3為外保護罩、31為內保護罩、4為傳感元件、5為陶瓷件、6為滑石粉、7為氧化皓元件、8為加熱器、81為散熱槽、82為熱電阻、83為保護殼、831為保護腔、84為熱流道、85為散熱環、86為固定腳、9為連接件。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進行詳細說明,但是本實用新型可以由權利要求限定和覆蓋的多種不同方式實施。
下面參考圖1至圖2對本申請作進一步說明,如圖1所示的一種具有加熱裝置的氧傳感器,包括殼體1、設置在殼體1上側的上護罩2以及設置在殼體1下側的保護罩,所述上護罩2內設置有氧化皓元件7,所述氧化皓元件7內設置有加熱器8,如圖2所示,所述加熱器8包括保護殼83和若干個熱電阻82,所述熱電阻82設置在保護殼83中心的保護腔831內,所述保護殼83內具有若干個熱流道84,所述保護殼83的外周上具有散熱槽81和若干個散熱環85,因而傳熱效率高,散熱效果好,短了發動機啟動后到氧傳感器升溫激活的等待時間。
如圖2所示,所述熱流道84的一端延伸到保護殼83內部的保護腔831內,所述熱流道84的另一端延伸到保護殼83的外周上。
所述散熱槽81和散熱環85相貫通。
所述加熱器8的下端設置有兩個固定腳86。
如圖1所示,所述具有加熱裝置的氧傳感器還包括傳感元件4、陶瓷件5和滑石粉6,所述傳感元件4設置在殼體1內,所述陶瓷件5和滑石粉6設置在殼體1和傳感元件4之間,且所述陶瓷件5位于所述滑石粉6的上側。
如圖1和圖2所示,所述具有加熱裝置的氧傳感器還包括連接件9,所述固定腳86設置在連接件9內,所述氧化皓元件7的下端設置在連接件9上。
所述具有加熱裝置的氧傳感器還包括墊圈,所述墊圈保證了氧傳感器良好的密封效果,使得外部空氣與被測廢氣能夠完全隔離。
如圖1所示,所述保護罩包括外保護罩3,所述外保護罩3內設置有內保護罩31。
所述上護罩2的外周上設置有若干個進氣孔21。
所述具有加熱裝置的氧傳感器結構簡單,能快速加熱到足夠的程度,使得檢測結果可靠性高。
以上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本實用新型可以有各種更改和變化。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