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醫療器械,特別涉及一種頸椎脊柱脊髓損傷病人床頭專用的量角器。
背景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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頸椎病是指頸椎間盤退行性變、頸椎肥厚增生以及頸部損傷等引起頸椎骨質增生,或椎間盤脫出、韌帶增厚,刺激或壓迫頸脊髓、頸部神經、血管而產生一系列癥狀的臨床綜合征;另外頸椎病人床頭抬高不能超過30度,而現有對床頭進行調節時都是通過目視估計出來的,有時目視的角度不同就會產生很大的誤差,誤差較大時就會加劇頸椎病人的病情。
技術實現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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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就在于為了解決上述問題而提供一種頸椎脊柱脊髓損傷病人床頭專用的量角器,解決了現有對床頭進行調節時都是通過目視估計出來的,有時目視的角度不同就會產生很大的誤差,誤差較大時就會加劇頸椎病人的病情的問題。
為了解決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技術方案:一種頸椎脊柱脊髓損傷病人床頭專用的量角器,包括活動床頭板,其創新點在于:還包括磁性底座、操作件、量角器底座、框體、角度尺、固定軸、活動套座、開關、報警殼體、報警喇叭、電池、接觸式開關、固定銷、吊線和吊線錐;所述磁性底座底部位于活動床頭板上面;所述操作件設在磁性底座正面中央;所述量角器底座底部固定連接在磁性底座上面;所述框體底部固定連接在量角器底座上面;所述角度尺固定連接在框體內部頂面中央;所述固定軸縱向設在框體內部頂面中央凹槽中,所述固定軸上面活動連接有活動套座;所述活動套座底部固定連接有吊線;所述吊線底部固定連接有吊線錐;所述報警殼體固定連接在框體頂部,所述報警殼體中設有開關、報警喇叭和電池;所述報警喇叭通過開關和接觸式開關與電池電源輸出端相連接;所述接觸式開關固定連接在框體內部頂面凹槽右上側;所述固定銷固定連接在活動套座右側。
作為優選,所述開關與接觸式開關串聯連接。
作為優選,所述角度尺的中心線與固定軸中心線重合。
作為優選,所述接觸式開關的中心線與所述固定銷的中心線之間的夾角為三十度。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1)本實用新型具有結構合理簡單、生產成本低、安裝方便,功能齊全,能夠有效的解決了現有對床頭進行調節時都是通過目視估計出來的,有時目視的角度不同就會產生很大的誤差,誤差較大時就會加劇頸椎病人的病情的問題。
(2)本實用新型使用時,首先將磁性底座放置到活動床頭板上面,而后旋轉操作件使磁性底座牢牢吸附在活動床頭板上面,當活動床頭板左側抬高時,首先會使磁性底座左側一起抬高,進一步的使角度尺左側一起抬高,由于重力會使吊線一直處于垂直狀態,然后觀看吊線與角度尺上面刻度線從而確定活動床頭板抬高的角度,如果角度大于三十度,會使固定銷接觸接觸式開關,從而通過接觸式開關打開報警喇叭進行報警提醒。
附圖說明:
為了易于說明,本實用新型由下述的具體實施及附圖作以詳細描述。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局部放大示意圖。
1-活動床頭板;2-磁性底座;3-操作件;4-量角器底座;5-框體;6-角度尺;7-固定軸;8-活動套座;9-開關;10-報警殼體;11-報警喇叭;12-電池;13-接觸式開關;14-固定銷;15-吊線;16-吊線錐。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1和圖2所示,本具體實施方式采用以下技術方案:一種頸椎脊柱脊髓損傷病人床頭專用的量角器,包括活動床頭板1,還包括磁性底座2、操作件3、量角器底座4、框體5、角度尺6、固定軸7、活動套座8、開關9、報警殼體10、報警喇叭11、電池12、接觸式開關13、固定銷14、吊線15和吊線錐16;所述磁性底座2底部位于活動床頭板1上面;所述操作件3設在磁性底座2正面中央;所述量角器底座4底部固定連接在磁性底座2上面;所述框體5底部固定連接在量角器底座4上面;所述角度尺6固定連接在框體5內部頂面中央;所述固定軸7縱向設在框體5內部頂面中央凹槽中,所述固定軸7上面活動連接有活動套座8;所述活動套座8底部固定連接有吊線15;所述吊線15底部固定連接有吊線錐16;所述報警殼體10固定連接在框體5頂部,所述報警殼體10中設有開關9、報警喇叭11和電池12;所述報警喇叭11通過開關9和接觸式開關13與電池12電源輸出端相連接;所述接觸式開關13固定連接在框體5內部頂面凹槽右上側;所述固定銷14固定連接在活動套座8右側。
其中,所述開關9與接觸式開關13串聯連接;所述角度尺6的中心線與固定軸7中心線重合;所述接觸式開關13的中心線與所述固定銷14的中心線之間的夾角為三十度。
本實用新型的使用狀態為:使用時,首先將磁性底座2放置到活動床頭板1上面,而后旋轉操作件3使磁性底座2牢牢吸附在活動床頭板1上面,當活動床頭板1左側抬高時,首先會使磁性底座2左側一起抬高,進一步的使角度尺6左側一起抬高,由于重力會使吊線15一直處于垂直狀態,然后觀看吊線15與角度尺6上面刻度線從而確定活動床頭板1抬高的角度,如果角度大于三十度,會使固定銷14接觸接觸式開關13,從而通過接觸式開關13打開報警喇叭11進行報警提醒。
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實用新型的優點,本行業的技術人員應該了解,本實用新型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上述實施例和說明書中描述的只是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精神和范圍的前提下,本實用新型還會有各種變化和改進,這些變化和改進都落入要求保護的本實用新型范圍內,本實用新型要求保護范圍由所附的權利要求書及其等效物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