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蓄電池荷電狀態計算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根據開路電壓法和人工神經網絡法確定所述蓄電池的初始荷電狀態;
根據所述初始荷電狀態和充放電電流值,采用累計電量法計算所述蓄電池的荷電狀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蓄電池荷電狀態計算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開路電壓法和人工神經網絡法計算所述蓄電池的初始荷電狀態,包括:
采用開路電壓法計算所述蓄電池的第一初始荷電狀態;
采用人工神經網絡法計算所述蓄電池的第二初始荷電狀態;
將所述第一初始荷電狀態與第一權值系數的乘積以及第二初始荷電狀態與第二權值系數的乘積求和作為所述初始荷電狀態,其中第一權值系數和第二權值系數之和為1。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蓄電池荷電狀態計算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權值系數和所述第二權值系數隨所述蓄電池的荷電狀態變化。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蓄電池荷電狀態計算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蓄電池的荷電狀態處于基本滿電或基本耗盡時,所述第一權值系數大于所述第二權值系數,在所述蓄電池的荷電狀態處于中間狀態時,所述第一權值系數小于所述第二權值系數。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蓄電池荷電狀態計算方法,其特征在于,
當所述蓄電池的荷電狀態小于10%或大于90%時,所述第一權值系數為0.9-1,所述第二權值系數為0-0.1;
當所述蓄電池的荷電狀態在30%-70%之間,所述第一權值系數為0-0.1,所述第二權值系數為0.9-1;
當所述蓄電池的荷電狀態在10%~30%之間或70%~90%之間,所述第一權值系數為0.1-0.3,所述第二權值系數為0.7-0.9。
6.根據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蓄電池荷電狀態計算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采用累計電量法計算的荷電狀態包括:根據所述蓄電池的環境溫度、自放電、循環次數中的至少一個對所述荷電狀態進行校正。
7.一種蓄電池荷電狀態計算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初始荷電狀態計算模塊,用于根據開路電壓法和人工神經網絡法計算所述蓄電池的初始荷電狀態;
荷電狀態計算模塊,用于根據所述初始荷電狀態和充放電電流值,采用累計電量法計算所述蓄電池的荷電狀態。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蓄電池荷電狀態計算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初始荷電狀態計算模塊包括:
開路電壓法計算子模塊,用于采用開路電壓法計算所述蓄電池的第一初始荷電狀態;
人工神經網絡法計算子模塊,用于采用人工神經網絡法計算所述蓄電池的第二初始荷電狀態;
求和子模塊,用于將所述第一初始荷電狀態與第一權值系數的乘積以及第二初始荷電狀態與第二權值系數的乘積求和,作為所述初始荷電狀態,其中第一權值系數和第二權值系數之和為1。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蓄電池荷電狀態計算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求和子模塊中,所述第一權值系數和所述第二權值系數隨所述蓄電池的荷電狀態變化。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蓄電池荷電狀態計算裝置,其特征在于,
當所述蓄電池的荷電狀態小于10%或大于90%時,所述第一權值系數為0.9-1,所述第二權值系數為0-0.1;
當所述蓄電池的荷電狀態在30%-70%之間,所述第一權值系數為0-0.1,所述第二權值系數為0.9-1;
當所述蓄電池的荷電狀態在10%~30%之間或70%~90%之間,所述第一權值系數為0.1-0.3,所述第二權值系數為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