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片和制動鉗上,可以保證摩擦片與銷軸和制動鉗之間不會有相對運動,如此就不會有竄動,避免了異響。
[0039]所述第三銷軸6包括有第三銷軸本體61及與所述第三銷軸本體的兩端為一體結構的第一錐形部62和第二錐形部63;所述第一錐形部62插入所述第三穿孔內21;所述第二錐形部63插入所述第六穿孔31內。
[0040]所述第三穿孔的軸向截面為等腰梯形,所述第三穿孔遠離所述第二摩擦片一端的孔徑小于接近所述第二摩擦片一端的孔徑。
[0041]所述第六穿孔的軸向截面為等腰梯形,所述第六穿孔遠離所述第一摩擦片一端的孔徑小于接近所述第一摩擦片一端的孔徑。
[0042]所述第三穿孔與所述第六穿孔的大小、形狀及結構均相同;且所述第一錐形部與所述第二錐形部的大小、形狀及結構均相同。
[0043]所述第三銷軸本體61上設置有一圈第一凹槽64;所述彈簧片壓在所述第一凹槽內。
[0044]所述彈簧片7的中部橫向設置有弧形凸起71;在所述彈簧片的兩端設置有與所述弧形凸起方向相同的第一彎折部72和第二彎折部73;
[0045]所述弧形凸起卡接于所述第一凹槽上;所述第一彎折部自所述第一銷軸的下部與所述第一銷軸相抵;所述第二彎折部自所述第二銷軸的下部與所述第二銷軸相抵。
[0046]在所述第一銷軸4上設置有一圈第二凹槽41;所述第一彎折部卡入所述第二凹槽內;在所述第二銷軸上設置有一圈第三凹槽;所述第二彎折部卡入所述第三凹槽內。
[0047]第一銷軸和第二銷軸穿過制動鉗與摩擦片,只要不取下第一銷軸和第二銷軸,摩擦片是不可以從制動鉗中取出的;第三銷軸只穿過兩個摩擦片,當第三銷軸向端部移動一定距離后會被制動鉗鉗體擋住,第三銷軸的長度保證了即使第三銷軸向一端移動到底也不會從摩擦片的錐孔中脫出;第三銷軸的第一凹槽與彈簧片是壓緊貼合的,這樣彈簧片就不會沿著第三銷軸移動很大距離,如此兩端的第一銷軸和第二銷軸因為也與彈簧片有第二凹槽及第三凹槽緊密貼合,所以兩個銷軸也不會移動很大距離,所以第一銷軸和第二銷軸的端部就可以不需要用鎖銷鎖住,這樣節省了鎖銷,也節省了裝配步驟。
[0048]當制動后,制動鉗內的活塞推動摩擦片沿著第一銷軸與第二銷軸向中間運動。當解除制動后,彈簧片對第三銷軸有向下的壓力F,該壓力F傳遞到第三銷軸兩端的第一錐形部和第二錐形部,第一錐形部與第二錐形部作用于第三穿孔和第六穿孔上,由于第三穿孔與第六穿孔均為錐形結構,根據物理學原理,該壓力分解為豎直向下的分力F1和水平方向分力F2,由于水平分力F2的作用,壓迫摩擦片向兩端移動,這樣就促進了摩擦片的正常回位,消除拖磨現象。
[0049]以上所述僅是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方式的描述,應當指出,由于文字表達的有限性,而在客觀上存在無限的具體結構,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改進和潤飾,這些改進和潤飾也應視為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主權項】
1.一種鉗式制動器摩擦片回位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有第一摩擦片、第二摩擦片、第一銷軸、第二銷軸、第三銷軸及彈簧片; 所述第一摩擦片上設置有第一穿孔、第二穿孔及第三穿孔; 所述第二摩擦片上設置有第四穿孔、第五穿孔及第六穿孔; 所述第一銷軸依次穿過所述第一穿孔及所述第四穿孔; 所述第二銷軸依次穿過所述第二穿孔及所述第五穿孔; 所述第三銷軸的一端插入所述第三穿孔,另一端插入所述第六穿孔; 所述彈簧片的中間壓在所述第三銷軸上,所述彈簧片的一端抵于所述第一銷軸上,另一端抵于所述第二銷軸上。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鉗式制動器摩擦片回位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銷軸包括有第三銷軸本體及與所述第三銷軸本體的兩端為一體結構的第一錐形部和第二錐形部;所述第一錐形部插入所述第三穿孔內;所述第二錐形部插入所述第六穿孔內; 所述第三穿孔的軸向截面為等腰梯形,所述第三穿孔遠離所述第二摩擦片一端的孔徑小于接近所述第二摩擦片一端的孔徑; 所述第六穿孔的軸向截面為等腰梯形,所述第六穿孔遠離所述第一摩擦片一端的孔徑小于接近所述第一摩擦片一端的孔徑。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鉗式制動器摩擦片回位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銷軸本體上設置有一圈第一凹槽;所述彈簧片壓在所述第一凹槽內。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鉗式制動器摩擦片回位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彈簧片的中部橫向設置有弧形凸起;在所述彈簧片的兩端設置有與所述弧形凸起方向相同的第一彎折部和第二彎折部; 所述弧形凸起卡接于所述第一凹槽上;所述第一彎折部自所述第一銷軸的下部與所述第一銷軸相抵;所述第二彎折部自所述第二銷軸的下部與所述第二銷軸相抵。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鉗式制動器摩擦片回位結構,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銷軸上設置有一圈第二凹槽;所述第一彎折部卡入所述第二凹槽內;在所述第二銷軸上設置有一圈第三凹槽;所述第二彎折部卡入所述第三凹槽內。6.根據權利要求1或5所述的鉗式制動器摩擦片回位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銷軸與所述第二銷軸的大小、形狀及結構均相同。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鉗式制動器摩擦片回位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穿孔與所述第六穿孔的大小、形狀及結構均相同;且所述第一錐形部與所述第二錐形部的大小、形狀及結構均相同。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鉗式制動器摩擦片回位結構,包括有第一摩擦片、第二摩擦片、第一銷軸、第二銷軸、第三銷軸及彈簧片;所述彈簧片的中間壓在所述第三銷軸上,所述彈簧片的一端抵于所述第一銷軸上,另一端抵于所述第二銷軸上。本實用新型通過第三銷軸結構及彈簧片的設計,當解除制動時,彈簧片對第三銷軸有水平方向的分力作用于摩擦片上,使摩擦片向兩端移動,這樣就促進了摩擦片的正常回位,消除拖磨現象。同時彈簧片的壓力,保證了摩擦片不會竄動,避免異響,提高了摩擦片使用效能、壽命和舒適性。
【IPC分類】F16D65/22
【公開號】CN205118077
【申請號】CN201520872884
【發明人】葉飛, 高建光
【申請人】安徽江淮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3月30日
【申請日】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