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發動機的機架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碟式斯特林發電系統中斯特林發動機的機架結構。
背景技術:
目前碟式斯特林系統還未進入大規模商業化生產實際應用,對應得斯特林能量轉換系統(及其機架)方案并不太多,已公布和能查詢到其他單位所使應用的能量轉換系統結構,一般體積都比較大,笨重不太便于安裝;而結構體積小的,散熱效果又不是太好。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克服現有的缺陷,提供一種碟式斯特林發電系統中斯特林發動機的機架結構,通過該斯特林發動機機架,將組成能量轉換系統的各零部件有效實用的組合成一個整體,最大程度地發揮了各零部件的功能,盡可能的使能量轉換部件穩定有效的長期運行,機架結構上各零部件的位置設計,也方便了后續的維護和維修,在考慮功能更好的同時,該機架結構的制造過程便捷,裝配過程輕松方便,批量生產時效果更明顯,極大的節約了生產裝配的成本,可以有效解決背景技術中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碟式斯特林發電系統中斯特林發動機的機架結構,包括底板,所述底板的表面上設有擋風隔熱板,所述擋風隔熱板的一側設有第一安裝區,所述擋風隔熱板的另一側設有第二安裝區,所述第一安裝區側門設有散熱器通風區,所述第一安裝區內設有水箱安裝處,所述水箱安裝處的側面設有風扇安裝口,所述第二安裝區頂端設有活動連接桿,所述第二安裝區側面設有側門安裝門框架,所述第二安裝區內設有發動機安裝處,所述發動機安裝處側面設有水泵安裝處,所述水泵安裝處的頂端設有控制盒安裝處。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底板的底端設有叉車孔,所述叉車孔的側面連接有安裝導向桿,底板對應安裝導向桿的面上設有調節螺栓。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底板側面上均設有防護板安裝孔。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第一安裝區和第二安裝區的頂端均設有吊裝孔。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發動機安裝處設為L型結構,所述發動機安裝處與底板對應的面上設有發動機安裝孔。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碟式斯特林發電系統中斯特林發動機的機架結構,通過該斯特林發動機機架,將組成能量轉換系統的各零部件有效實用的組合成一個整體,最大程度地發揮了各零部件的功能,盡可能的使能量轉換部件穩定有效的長期運行,機架結構上各零部件的位置設計,也方便了后續的維護和維修,在考慮功能更好的同時,該機架結構的制造過程便捷,裝配過程輕松方便,批量生產時效果更明顯,極大的節約了生產裝配的成本。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圖中:1底板、2叉車孔、3安裝導向桿、4擋風隔熱板、5散熱器通風區、6水箱安裝處、7風扇安裝口、8活動連接桿、9側門安裝門框架、10發動機安裝處、11水泵安裝處、12控制盒安裝處、13吊裝孔、14防護板安裝孔、15調節螺栓。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碟式斯特林發電系統中斯特林發動機的機架結構,包括底板1,底板1的底端設有叉車孔2,叉車孔2的側面連接有安裝導向桿3,底板1對應安裝導向桿3的面上設有調節螺栓15,便于對安裝完成后的整體進行運輸和移動,底板1側面上均設有防護板安裝孔14,便于安裝防護板,第一安裝區和第二安裝區的頂端均設有吊裝孔13,便于使用者的安裝和固定,底板1的表面上設有擋風隔熱板4,擋風隔熱板4的一側設有第一安裝區,擋風隔熱板4的另一側設有第二安裝區,第一安裝區側門設有散熱器通風區5,第一安裝區內設有水箱安裝處6,水箱安裝處6的側面設有風扇安裝口7,第二安裝區頂端設有活動連接桿8,第二安裝區側面設有側門安裝門框架9,第二安裝區內設有發動機安裝處10,發動機安裝處10設為L型結構,發動機安裝處10與底板1對應的面上設有發動機安裝孔,便于對發動機進行安裝和固定,發動機安裝處10側面設有水泵安裝處11,水泵安裝處11的頂端設有控制盒安裝處12。
在使用時:將風扇安裝在風扇安裝口7處,將水箱安裝在水箱安裝處6,將水泵安裝在水泵安裝處11,通過管道把水泵與水箱進行連接,把發動機的在發動機安裝處10,把控制盒安裝在控制盒安裝處12,安裝完成后通過防護板安裝孔14安裝防護板。
本實用新型,通過該斯特林發動機機架,將組成能量轉換系統的各零部件有效實用的組合成一個整體,最大程度地發揮了各零部件的功能,盡可能的使能量轉換部件穩定有效的長期運行,機架結構上各零部件的位置設計,也方便了后續的維護和維修,在考慮功能更好的同時,該機架結構的制造過程便捷,裝配過程輕松方便,批量生產時效果更明顯,極大的節約了生產裝配的成本。
盡管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實施例進行多種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