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石油管道設備領域,特別是一種用于封堵石油管路盜眼的裝置。
背景技術:
在通過各種管道、管路進行石油的運輸時,有些盜油者經常會在石油管路上打孔,進行盜油活動。而需要對這些盜孔進行修補時,則需要停產泄壓,然后將帶有橡膠的半圓形卡子裝在盜孔處的管道上,并利用螺栓將其固定,起到降盜孔密封的作用。但是這種方式存在一定的問題,首先在操作過程中需要進行清理、對正等前序工作,操作步驟較為繁瑣;另外,停產泄壓會影響到石油的正常運輸,而過于頻繁的停產還會降低油井的產量。
技術實現要素: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而提供一種用于封堵石油管路盜眼的裝置,采用此種結構,可先將第一半圓固定部和第二半圓固定部同時設置在石油管路上,并通過螺栓將第一半圓固定部和第二半圓固定部連接,此時,只是將螺栓擰上,但不做固定,通過旋轉第一半圓固定部和第二半圓固定部,使第一半圓固定部的凸臺上的通孔與石油管路上的盜眼對其,這時,將封堵柱體通過通孔擰入,帶封堵柱體擰入盜眼后,對第一半圓固定部和第二半圓固定部進行緊固,然后,再對封堵柱體進行進一步的擰緊,使其對盜眼進行封死,最后,將固定套安裝在封堵柱體和凸臺上,并進行鎖死,通過通孔的螺紋和固定套的螺紋共同對封堵柱體進行固定,防止在輸送石油的時候,對封堵柱體柱體進行沖擊,使其產生松動,使整個裝置能夠牢固的設置在石油管路上,且此種結構操作簡單,可在極端的時間內完成盜眼的修補作業,極大的縮減了作業時間,為石油的輸送提供了保證,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石油輸送的效率。
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用于封堵石油管路盜眼的裝置,包括:第一半圓固定部、第二半圓固定部、固定套和頭部設置成圓錐狀的封堵柱體,所述第一半圓固定部的中部外圓周側設置有呈凸狀的凸臺,所述凸臺的中部設置有通孔,所述第一半圓固定部設置在石油管路上帶有盜眼的一側,所述通孔與所述盜眼相對設置,所述第二半圓固定部設置在石油管路上帶有盜眼的另一側,所述第一半圓固定部與所述第二半圓固定部通過螺栓固定,所述封堵柱體設置在所述通孔內且與所述通孔螺紋連接,所述固定套的下表面的中部設置有帶有第一內螺紋的第一開孔,所述第一開孔的上表面設置有貫穿所述固定套帶有第二內螺紋的第二開孔,所述固定套同時套置在所述封堵柱體和所述凸臺上,且通過所述第一開孔與所述凸臺螺紋連接,通過所述第二開孔與所述封堵柱體螺紋連接,且所述第一內螺紋與所述第二內螺紋的螺距相同。
進一步地,所述封堵柱體包括主體柱體和與所述主體柱體固定連接的圓錐頭,所述主體柱體上設置有與所述第一開孔連接的第一外螺紋,且所述主體柱體在遠離所述圓錐頭的一側沿所述主體柱體直徑方向設置的開口,所述開口貫穿所述主體柱體。
進一步地,所述圓錐頭采用銅材質。
進一步地,所述主體柱體的直徑不小于石油管路上盜眼的直徑尺寸。
進一步地,所述第一半圓固定部的兩端設置有第一延伸部,兩個所述第一延伸部均沿所述第一半圓固定部的端面的切線設置,所述第二半圓固定部的兩端設置有第二延伸部,兩個所述第二延伸部均沿所述第二半圓固定部的端面的切線設置,相接處設置的所述第一延伸部和所述第二延伸部通過高強螺栓固定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封堵柱體的長度尺寸大于所述通孔的長度尺寸與石油管路的壁厚尺寸之和。
進一步地,所述通孔的長度尺寸、石油管路的壁厚尺寸和所述第二開孔的長度尺寸之和大于所述封堵柱體的長度尺寸。
進一步地,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用于封堵石油管路盜眼的裝置還包括封堵蓋,所述封堵蓋呈圓柱狀,所述封堵蓋設置在所述封堵柱體的尾部,且所述封堵蓋設置在所述第一開孔內用于封堵所述第一開孔。
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用于封堵石油管路盜眼的裝置與現有技術相比其具有的有益效果為,采用此種結構,可先將第一半圓固定部和第二半圓固定部同時設置在石油管路上,并通過螺栓將第一半圓固定部和第二半圓固定部連接,此時,只是將螺栓擰上,但不做固定,通過旋轉第一半圓固定部和第二半圓固定部,使第一半圓固定部的凸臺上的通孔與石油管路上的盜眼對其,這時,將封堵柱體通過通孔擰入,帶封堵柱體擰入盜眼后,對第一半圓固定部和第二半圓固定部進行緊固,然后,再對封堵柱體進行進一步的擰緊,使其對盜眼進行封死,最后,將固定套安裝在封堵柱體和凸臺上,并進行鎖死,通過通孔的螺紋和固定套的螺紋共同對封堵柱體進行固定,防止在輸送石油的時候,對封堵柱體柱體進行沖擊,使其產生松動,使整個裝置能夠牢固的設置在石油管路上,且此種結構操作簡單,可在極端的時間內完成盜眼的修補作業,極大的縮減了作業時間,為石油的輸送提供了保證,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石油輸送的效率。
主體柱體在遠離圓錐頭的一側沿主體柱體直徑方向設置的開口,開口貫穿主體柱體,通過設置開口,可在開口中設置扳手等物件,方便封堵柱體的旋轉。
圓錐頭采用銅材質,因銅相對較軟,在旋入盜眼的過程中可產生一定的形變,有利于盜眼的封堵。
通孔的長度尺寸、石油管路的壁厚尺寸和第二開孔的長度尺寸之和大于封堵柱體的長度尺寸,在套上固定套后,使封堵柱體的尾部在第二開孔內,還包括封堵蓋,封堵蓋呈圓柱狀,封堵蓋設置在封堵柱體的尾部,且封堵蓋設置在第一開孔內用于封堵第一開孔,在安裝完固定套后,通過封堵蓋對第二開孔進行封堵,使封堵柱體完全固定,進一步加強整個封堵裝置的穩定性。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為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用于封堵石油管路盜眼的裝置的整體結構剖視圖;
圖中
1-第一半圓固定部;2-第二半圓固定部;3-固定套;4-封堵柱體;5-封堵蓋;11-凸臺;12-通孔;13-第一延伸部;21-第二延伸部;31-第一開孔;32-第二開孔;41-主體柱體;42-圓錐頭。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點更加清楚,下面將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進行詳細的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所得到的所有其它實施方式,都屬于本實用新型所保護的范圍。
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用于封堵石油管路盜眼的裝置,包括:第一半圓固定部1、第二半圓固定部2、固定套3和頭部設置成圓錐狀的封堵柱體4,第一半圓固定部1的中部外圓周側設置有呈凸狀的凸臺11,凸臺11的中部設置有通孔12,第一半圓固定部1設置在石油管路上帶有盜眼的一側,通孔12與盜眼相對設置,第二半圓固定部2設置在石油管路上帶有盜眼的另一側,第一半圓固定部1與第二半圓固定部2通過螺栓固定,封堵柱體4設置在通孔12內且與通孔12螺紋連接,固定套3的下表面的中部設置有帶有第一內螺紋的第一開孔31,第一開孔31的上表面設置有貫穿固定套3帶有第二內螺紋的第二開孔32,固定套3同時套置在封堵柱體4和凸臺11上,且通過第一開孔31與凸臺11螺紋連接,通過第二開孔32與封堵柱體4螺紋連接,且第一內螺紋與第二內螺紋的螺距相同,采用此種結構,可先將第一半圓固定部1和第二半圓固定部2同時設置在石油管路上,并通過螺栓將第一半圓固定部1和第二半圓固定部2連接,此時,只是將螺栓擰上,但不做固定,通過旋轉第一半圓固定部1和第二半圓固定部2,使第一半圓固定部1的凸臺11上的通孔12與石油管路上的盜眼對其,這時,將封堵柱體4通過通孔12擰入,帶封堵柱體4擰入盜眼后,對第一半圓固定部1和第二半圓固定部2進行緊固,然后,再對封堵柱體4進行進一步的擰緊,使其對盜眼進行封死,最后,將固定套3安裝在封堵柱體4和凸臺11上,并進行鎖死,通過通孔12的螺紋和固定套3的螺紋共同對封堵柱體4進行固定,防止在輸送石油的時候,對封堵柱體4柱體進行沖擊,使其產生松動,使整個裝置能夠牢固的設置在石油管路上,且此種結構操作簡單,可在極端的時間內完成盜眼的修補作業,極大的縮減了作業時間,為石油的輸送提供了保證,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石油輸送的效率。
在一個優選的實施例中,封堵柱體4包括主體柱體41和與主體柱體41固定連接的圓錐頭42,主體柱體41上設置有與第一開孔31連接的第一外螺紋,且主體柱體41在遠離圓錐頭42的一側沿主體柱體41直徑方向設置的開口,開口貫穿主體柱體41,通過設置開口,可在開口中設置扳手等物件,方便封堵柱體4的旋轉。
在一個優選的實施例中,圓錐頭42采用銅材質,因銅相對較軟,在旋入盜眼的過程中可產生一定的形變,有利于盜眼的封堵。
其中,主體柱體41的直徑不小于石油管路上盜眼的直徑尺寸。
優選的,第一半圓固定部1的兩端設置有第一延伸部13,兩個第一延伸部13均沿第一半圓固定部1的端面的切線設置,第二半圓固定部2的兩端設置有第二延伸部21,兩個第二延伸部21均沿第二半圓固定部2的端面的切線設置,相接處設置的第一延伸部13和第二延伸部21通過高強螺栓固定連接,當然,實際使用過程中,也可采用其他的方式進行固定,是要保證連接的牢固穩定即可。
在一個優選的實施例中,封堵柱體4的長度尺寸大于通孔12的長度尺寸與石油管路的壁厚尺寸之和,方便對封堵柱體4進行擰緊作業,且能保證其對盜眼封堵的有效性。
優選的,通孔12的長度尺寸、石油管路的壁厚尺寸和第二開孔32的長度尺寸之和大于封堵柱體4的長度尺寸,在套上固定套3后,使封堵柱體4的尾部在第二開孔32內,可有效防止外物或是人為的對封堵裝置的破壞。
在一個優選的實施例中,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用于封堵石油管路盜眼的裝置還包括封堵蓋5,封堵蓋5呈圓柱狀,封堵蓋5設置在封堵柱體4的尾部,且封堵蓋5設置在第一開孔31內用于封堵第一開孔31,在安裝完固定套3后,通過封堵蓋5對第二開孔32進行封堵,使封堵柱體4完全固定,進一步加強整個封堵裝置的穩定性。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揭露的技術范圍內,可輕易想到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因此,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應以所述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