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是一種環保型壓力閥,屬于壓力閥領域。
背景技術:
壓力調節閥亦稱自力式平衡閥、流量控制閥、流量控制器、動態平衡閥、流量平衡閥,是一種直觀簡便的流量調節控制裝置,管網中應用流量調節閥可直接根據設計來設定流量,閥門可在水作用下,自動消除管線的剩余壓頭及壓力波動所引起的流量偏差,無論系統壓力怎樣變化均保持設定流量不變,該閥這些功能使管網流量調節一次完成,把調網工作變為簡單的流量分配,有效的解決管網的水力失調。
現有技術公開了申請號為:CN201020698175.1的一種壓力閥包括一壓力閥本體、一頂壓組、一調整組件、一活塞組件、一底蓋及一壓力表,壓力閥本體其側邊對稱地設有入、出口端及其間設一環狀體,而沿其軸向對稱地設有上、下通道,上通道內側設一通孔蓋,頂壓組受到壓力閥本體與調整組件接合而壓抵,活塞組件穿置在下通道內并與頂壓組形成接合狀;通過調整組件調整所需壓力并壓縮其內的第一彈性件,使頂壓組產生微調同時推動活塞組件下移,使環狀體與活塞組件一側的墊體形成一間隙通道,供液體流通,而當液體充滿壓力閥本體而形成一推力,及由活塞組件設的第二彈性件同步推動而上移,使活塞組件一側的墊體與環狀體形成貼密,將間隙通道緊閉使液體無法回流,達到控制調整壓力更準確的效果。但是其不足之處在于過濾網用完后,無法對過濾網進行循環使用,需更換過濾網。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現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本實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種環保型壓力閥,以解決現有的壓力閥過濾網用完后,無法對過濾網進行循環使用,需更換過濾網的問題。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是通過如下的技術方案來實現:一種環保型壓力閥,其結構包括接口、水管、調壓彈簧、壓力表、控制缸、調節桿、閥體、過濾裝置、旋桿、橫桿、掛耳、閥芯、出水口、主閥口,所述水管與控制缸相連接,所述壓力表固定連接控制缸,所述控制缸與主閥口相連接,所述閥體固定連接出水口,所述過濾裝置設在閥體內,所述過濾裝置由外殼、卡盤、過濾網、換洗板、安裝口組成,所述外殼與卡盤相連接,所述卡盤活動連接閥體,所述過濾網固定連接換洗板,所述換洗板設在外殼上,所述換洗板設有安裝口,所述旋桿活動連接橫桿,所述掛耳固定連接閥體,所述閥芯設在閥體內,所述主閥口固定連接閥體。
進一步地,所述接口活動連接水管。
進一步地,所述調壓彈簧設在主閥口內。
進一步地,所述主閥口設有調節桿。
進一步地,所述橫桿與掛耳相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出水口與水管相連接。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為設有過濾裝置,可對過濾網進行循環使用,直接過濾,工藝簡單,透氣性好,精度均勻穩定,不泄漏,安裝方便,效率高,使用壽命長。
附圖說明
通過閱讀參照以下附圖對非限制性實施例所作的詳細描述,本實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優點將會變得更明顯: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環保型壓力閥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過濾裝置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工作原理示意圖。
圖中:接口-1、水管-2、調壓彈簧-3、壓力表-4、控制缸-5、調節桿-6、閥體-7、過濾裝置-8、外殼-801、卡盤-802、過濾網-803、換洗板-804、安裝口-805、旋桿-9、橫桿-10、掛耳-11、閥芯-12、出水口-13、主閥口-14。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實用新型實現的技術手段、創作特征、達成目的與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進一步闡述本實用新型。
請參閱圖1-圖2,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環保型壓力閥,其結構包括接口1、水管2、調壓彈簧3、壓力表4、控制缸5、調節桿6、閥體7、過濾裝置8、旋桿9、橫桿10、掛耳11、閥芯12、出水口13、主閥口14,所述水管2與控制缸5相連接,所述壓力表4固定連接控制缸5,所述控制缸5與主閥口14相連接,所述閥體7固定連接出水口13,所述過濾裝置8設在閥體7內,所述過濾裝置8由外殼801、卡盤802、過濾網803、換洗板804、安裝口805組成,所述外殼801與卡盤802相連接,所述卡盤802活動連接閥體7,所述過濾網803固定連接換洗板804,所述換洗板804設在外殼801上,所述換洗板804設有安裝口805,所述旋桿9活動連接橫桿10,所述掛耳11固定連接閥體7,所述閥芯12設在閥體7內,所述主閥口14固定連接閥體7。所述接口1活動連接水管2。所述調壓彈簧3設在主閥口14內。所述主閥口14設有調節桿6。所述橫桿10與掛耳11相連接。所述出水口13與水管2相連接。
請參閱圖3,在進行使用時,將過濾裝置8安裝在閥體7內,控制調節桿6使控制缸5內的水進入到閥體7內,使過濾網803對水中物質進行過濾,后從出水口13流出,當過濾網803要更換時,把換洗板804從外殼801上取出,對過濾網803進行清洗,使過濾網803可循環使用,無需進行更換。
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