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紡織機防護的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紡織機用安全防護裝置。
背景技術:
紡織行業一般由女性工作者從事居多,相比于鋼鐵機械等其他重工業行業,紡織行業的操作風險要更為小一些,但也不代表紡織行業無職業危險,紡織機有多種軸和針線組成,紡織操作者也常常需要用手去調整異常工作的機器,往往會導致手卷入機器造成危害,而傳統的紡織機安全防護也僅僅是左右兩邊的鐵絲網起阻擋作用,完全無法對人身危害進行預防和避免,針對于這些情況開始研究更適合當下的紡織機用安全防護裝置。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為了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缺點,而提出的一種紡織機用安全防護裝置。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紡織機用安全防護裝置,包括本體;所述本體的左側頂端卡接有工作狀態燈,所述本體的頂端軸接有防護罩,所述防護罩的中部卡接有開罩按鈕,所述防護罩的上方固定連接有吸塵管,所述本體的右側上部設置有塵埃探測裝置,所述塵埃探測裝置的下方固定連接有外置控制箱,所述外置控制箱的內部左側焊接有信號傳感器,所述信號傳感器的右側下部焊接有控制芯片,所述控制芯片的右側卡接有吸塵開關,所述外置控制箱的左側下部卡接有狀態開關,所述所述本體的右側中部焊接有急停拉桿,所述急停拉桿的下方設置有工具柜,所述本體的底端焊接有支撐底座。
優選的,所述防護罩的左右兩側卡接有觀察窗,所述觀察窗采用的是二氧化硅材料。
優選的,所述吸塵管的內部套接有灰塵收集管,所述灰塵收集管的直徑為5cm,且與吸塵管的長度相等。
優選的,所述吸塵管的上部焊接有擋板,所述吸塵管的下部設置有吸塵風機,所述吸塵風機的表面覆蓋有金屬絲網。
優選的,所述外置控制箱的右側下部卡接有蓄電池組,所述蓄電池組的內部均勻卡接有四個蓄電池。
優選的,所述本體的中部卡接有兩塊輔布板,所述輔布板之間成120°放置,所述輔布板采用的是高光的PVC塑料板。
優選的,所述吸塵開關、狀態開關、信號傳感器均與控制芯片電性連接。
本實用新型中,通過使用塵埃探測裝置來探測空氣中灰塵和棉絮的濃度,可提前提醒員工防護口鼻并智能打開吸塵管,而通過使用吸塵管則可快速吸收由于生產而產生的棉絮和灰塵污染,起到呼吸道疾病預防作用,通過設置防護罩則保證在生產過程中員工無法將手伸入機器中造成人身危害,通過設置應急拉桿則可針對緊急情況下對于機器的快速制動作用,將人身意外和設備損失降至最低。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吸塵管的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外置控制箱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本體;2-工作狀態燈;3-吸塵管;4-開罩按鈕;5-觀察窗;6-防護罩;7-塵埃探測裝置;8-急停拉桿;9-外置控制箱;10-工具柜;11-支撐底座;12-輔布板;13-擋板;14-吸塵風機;15-灰塵收集管;16-信號傳感器;17-控制芯片;18-吸塵開關;19-蓄電池組;20-狀態開關。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
參照圖1-3,一種紡織機用安全防護裝置,包括本體1;本體1的左側頂端卡接有工作狀態燈2,本體1的頂端軸接有防護罩6,防護罩6的中部卡接有開罩按鈕4,防護罩6的上方固定連接有吸塵管3,本體1的右側上部設置有塵埃探測裝置7,塵埃探測裝置7的下方固定連接有外置控制箱9,外置控制箱9的內部左側焊接有信號傳感器16,信號傳感器16的右側下部焊接有控制芯片17,控制芯片17的右側卡接有吸塵開關18,外置控制箱9的左側下部卡接有狀態開關20,本體1的右側中部焊接有急停拉桿8,急停拉桿8的下方設置有工具柜10,本體1的底端焊接有支撐底座11,防護罩6的左右兩側卡接有觀察窗5,觀察窗5采用的是二氧化硅材料,吸塵管3的內部套接有灰塵收集管15,灰塵收集管15的直徑為5cm,且與吸塵管3的長度相等,吸塵管3的上部焊接有擋板13,吸塵管3的下部設置有吸塵風機14,吸塵風機14的表面覆蓋有金屬絲網,外置控制箱9的右側下部卡接有蓄電池組19,蓄電池組19的內部均勻卡接有四個蓄電池,本體1的中部卡接有兩塊輔布板12,輔布板12之間成120°放置,輔布板12采用的是高光的PVC塑料板,吸塵開關18、狀態開關20、信號傳感器16均與控制芯片17電性連接。
工作原理:當使用該裝置時,先將本體1按紡織機程序連接起來,當生產正常時,工作狀態燈2綠燈亮,防護罩6放下無法打開,此時紡織布由輔布板12均勻生產出來,生產狀態可通過觀察窗5觀察,當生產異常時,此時工作狀態燈2紅燈亮,按下開罩按鈕4,防護罩6打開,此時機器停止,待修理完成后再繼續生產,當空氣中塵埃指數達到一定值時,塵埃探測裝置7閃爍并發出聲音,此時信號傳感器16接受信息并傳至控制芯片17,控制芯片17發出指令使吸塵開關18打開控制吸塵管3工作。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較佳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揭露的技術范圍內,根據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及其實用新型構思加以等同替換或改變,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