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是一種自動化儀表防塵殼,屬于自動化儀表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隨著現代技術的發展,用于工業生產的設備變得越來越精密化,設備對防塵或者防水的要求也越來越高。現有的自動化儀表的防塵防水盒一般為密封裝置,自動化儀表在正常使用時,防塵防水盒會將儀表完全密封在內,只有當需要對自動化儀表進行常規檢查時,才會將防塵防水盒從自動化儀表上取下,然后對自動化儀表進行檢查。現有的自動化儀表都是采用集成電路板組成的,在長期的使用過程中,會產生熱量,由于上述防塵防水盒,將自動化儀表完全密封在內,使得自動化儀表不能很好的散熱,從而存在自動化儀表在使用過程由于過熱而導致容易損壞的問題。
現有技術公開了申請號為201620408778.0的一種自動化儀表防塵殼,屬于自動化技術領域。用于解決現有自動化儀表密封在防塵防水盒內,存在自動化儀表在使用過程中由于過熱而導致容易損壞的問題。包括:自動化儀表,第一防塵盒以及設置在自動化儀表和第一防塵盒之間的第二防塵盒;第二防塵盒的側面至少有一個散熱孔,第二防塵盒的頂面為密封面,且第二防塵盒的側面內設置有凸耳,通過凸耳,將第二防塵盒固定在所述自動化儀表上;第一防塵盒的側面至少有一個散熱孔,第一防塵盒頂面為密封面,第一防塵盒通過設置在第一防塵盒上的第二鎖板和設置在第二防塵盒上的第一鎖板固定在一起,且設置在第二防塵盒側面的散熱孔與設置在第一防塵盒側面的散熱孔不重合。但是其防塵蓋沒有視察口與鎖扣,不方便觀察儀表的工作狀態,操作不方便。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現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本實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種自動化儀表防塵殼,以解決。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是通過如下的技術方案來實現:一種自動化儀表防塵殼,其結構包括接線孔、接頭、儀表殼、防塵殼、調節旋鈕、塑料螺母、檢修孔、螺紋孔、儀表盤、鉸鏈裝置、防水密封圈、儀表開關,所述接線孔與接頭固定連接,所述接頭與儀表殼螺紋連接,所述防塵殼通過鉸鏈裝置與儀表殼鉸鏈連接,所述調節旋鈕與儀表殼活動連接,所述塑料螺母與檢修孔螺紋連接,所述檢修孔與儀表殼固定連接,所述儀表開關位于儀表盤上面,所述防塵殼包括鎖孔、固定螺絲、透明亞克力板、防撞板,所述鎖孔與固定螺絲螺紋連接,所述透明亞克力板位于防塵殼中間,所述防撞板位于透明亞克力板上面。
進一步地,所述防塵殼內部設有防水密封圈。
進一步地,所述儀表盤包括固定孔、儀表操作按鈕、儀表顯示器。
進一步地,述固定孔通過螺絲與防塵殼固定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所述儀表盤上設有三個儀表操作按鈕。
進一步地,所述儀表顯示器位于儀表操作按鈕上面。
本實用新型的一種自動化儀表防塵殼,防塵蓋上設有透明亞克力板與鎖扣,鎖扣與儀表殼活動連接,方便觀察儀表的工作狀態,維修操作方便。
附圖說明
通過閱讀參照以下附圖對非限制性實施例所作的詳細描述,本實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優點將會變得更明顯: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自動化儀表防塵殼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一種自動化儀表防塵殼的內部結構示意圖;
圖3為圖1中A的放大結構示意圖;
圖中:接線孔-1、接頭-2、儀表殼-3、防塵殼-4、調節旋鈕-5、塑料螺母-6、檢修孔-7、螺紋孔-8、儀表盤-9、鉸鏈裝置-10、防水密封圈-11、儀表開關-12、鎖孔-401、固定螺絲-402、透明亞克力板-403、防撞板-404、固定孔-901、儀表操作按鈕-902、儀表顯示器-903。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實用新型實現的技術手段、創作特征、達成目的與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進一步闡述本實用新型。
請參閱圖1、圖2與圖3,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自動化儀表防塵殼技術方案:其結構包括接線孔1、接頭2、儀表殼3、防塵殼4、調節旋鈕5、塑料螺母6、檢修孔7、螺紋孔8、儀表盤9、鉸鏈裝置10、防水密封圈11、儀表開關12,所述接線孔1與接頭2固定連接,所述接頭2與儀表殼3螺紋連接,所述防塵殼4通過鉸鏈裝置10與儀表殼3鉸鏈連接,所述調節旋鈕5與儀表殼3活動連接,所述塑料螺母6與檢修孔7螺紋連接,所述檢修孔7與儀表殼3固定連接,所述儀表開關12位于儀表盤9上面,所述防塵殼4包括鎖孔401、固定螺絲402、透明亞克力板403、防撞板404,所述鎖孔401與固定螺絲402螺紋連接,所述透明亞克力板403位于防塵殼4中間,所述防撞板404位于透明亞克力板403上面,所述防塵殼4內部設有防水密封圈11,所述儀表盤9包括固定孔901、儀表操作按鈕902、儀表顯示器903,所述固定孔901通過螺絲與防塵殼4固定連接,所述所述儀表盤9上設有三個儀表操作按鈕902,所述儀表顯示器903位于儀表操作按鈕902上面。
在進行使用時,防塵殼4通過鉸鏈裝置10與儀表殼3活動連接,直接觀察防塵殼4上透明亞克力板403即可觀察儀表的工作狀態。
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 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