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屬于變速器技術領域,涉及一種離合器/制動器主動潤滑控制裝置。
背景技術:
AT變速器上離合器/制動器工作時會產生大量的熱,需要對其進行冷卻。目前國內外普遍采用的兩種冷卻方式:一是常通式潤滑,即只要變速器運轉就有潤滑油對離合器/制動器進行冷卻;二是在離合器/制動器活塞上直接開孔,用工作油腔中的高壓油進行冷卻。第一種方式使得變速器的拖曳損失很大,第二種則使得變速器的油泵消耗功率增大,都降低了變速器的效率。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現有技術的缺點,提供一種離合器/制動器主動潤滑控制裝置。
為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以下技術方案予以實現:
一種離合器/制動器主動潤滑控制裝置,包括TCU、電磁閥以及滑閥,TCU的控制信號輸出端與電磁閥的控制端相連,電磁閥通過電磁閥輸出油路與滑閥的控制端相連;滑閥的供油口接低壓潤滑油路,出油口為離合器/制動器的潤滑油路。
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改進在于:
所述電磁閥通過電線束與TCU相連。
所述電磁閥的油液入口與供油油路相連通,油液出口通過輸出油路與滑閥相連。
所述電磁閥上設置有卸油口及電磁閥復位彈簧;當TCU切斷電磁閥的電信號時,電磁閥在電磁閥復位彈簧的作用下處于電磁閥關閉位,輸出油路與卸油口相連通,滑閥在滑閥復位彈簧作用下回到滑閥關閉位;
當TCU發送電信號給電磁閥時,電磁閥處于電磁閥打開位,輸出油路與供油油路相連通,輸出油路中建立起壓力并作為控制壓力打開滑閥,使滑閥處于滑閥打開位,此時出油口與滑閥的供油口相連通。
所述滑閥的出油口上設置有用于調節潤滑油流量的節流孔。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實用新型實現了用變速器中低壓潤滑油對離合器/制動器的冷卻潤滑,通過增加一個電磁閥和一個成本低廉的滑閥進行配合即實現了對離合器/制動器的潤滑冷卻的主動控制。當TCU對變速器上的各種傳感器信號及車輛的信號進行分析運算后,判斷離合器/制動器需要潤滑冷卻時,即發出電信號打開滑閥,潤滑油經由滑閥和節流孔對離合器/制動器進行潤滑冷卻;當TCU判斷離合器/制動器不需要潤滑冷卻時,切斷電信號,滑閥關閉,油液不再對離合器/制動器進行冷卻潤滑,最大程度地降低了拖曳損失,提高了變速器效率,降低了油耗。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控制系統的結構示意圖。
其中:1-TCU,2-電線束,3-電磁閥供油油路,4-電磁閥,41-電磁閥打開位,42-電磁閥關閉位,43-電磁閥復位彈簧,44-電磁閥卸油口,5-電磁閥輸出油路,6-滑閥,61-滑閥打開位,62-滑閥關閉位,63-滑閥復位彈簧,7-低壓潤滑油路,8-滑閥出口,9-節流孔,10-離合器/制動器。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做進一步詳細描述:
參見圖1,本實用新型包括TCU 1、電磁閥4以及滑閥6,TCU 1的控制信號輸出端與電磁閥4的控制端相連,電磁閥4通過電磁閥輸出油路5與滑閥6的控制端相連;滑閥6的供油口接低壓潤滑油路7,出油口8為離合器/制動器10的潤滑油路,滑閥6的出油口8上設置有用于調節潤滑油流量的節流孔9。電磁閥4通過電線束2與TCU 1相連。電磁閥4的油液入口與供油油路3相連通,油液出口通過輸出油路5與滑閥6相連。電磁閥4設置有卸油口44,和復位彈簧43。
本實用新型的原理:
自動變速器的TCU通過電線束2控制電磁閥4,電磁閥輸出油路5作為滑閥6的先導控制油,控制滑閥6的打開或關閉。主動控制裝置中設置有滑閥6,滑閥出口8為離合器/制動器的潤滑油路,油路中設置有節流孔9;滑閥的供油口連接到低壓潤滑油路7。當TCU切斷電磁閥4的電信號時,電磁閥輸出油路5中沒有壓力,滑閥6在滑閥復位彈簧63作用下滑閥關閉,此時滑閥出油口8不會有潤滑油;當離合器/制動器需要潤滑時,TCU將發送電信號給電磁閥4,調節輸出油路5中的控制油壓,并打開滑閥6,滑閥出油口8與滑閥供油口連通,來自低壓潤滑油路7的潤滑油對離合器/制動器進行潤滑。離合器/制動器的潤滑油流量可以由節流孔9進行調節。
本實用新型還公開了一種離合器/制動器主動潤滑控制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當TCU判斷離合器/制動器不需要潤滑流量時,切斷電磁閥4的電信號,電磁閥在電磁閥復位彈簧43的作用下處于電磁閥關閉位42,此時輸出油路5與電磁閥卸油口44相通,滑閥6的先導壓力降為0,滑閥在滑閥復位彈簧63作用下回到滑閥關閉位62,此時滑閥出油口8不會有潤滑油;
當TCU判斷離合器/制動器需要潤滑流量時,將發送電信號給電磁閥4,電磁閥處于電磁閥打開位41,關閉電磁閥卸油口44,輸出油路5與供油油路3連通,輸出油路5中建立起壓力并作為控制壓力打開滑閥6,使滑閥處于滑閥打開位61,此時出油口8與滑閥6的供油口連通,來自低壓潤滑油路7的潤滑油對離合器/制動器10進行潤滑。
以上內容僅為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思想,不能以此限定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凡是按照本實用新型提出的技術思想,在技術方案基礎上所做的任何改動,均落入本實用新型權利要求書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