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壓力容器技術領域,特別是一種用于壓力容器的密封結構。
背景技術:
現有的密封結構如圖1 所示,它包括筒體1、密封塞2 和螺紋壓環3,筒體1 從上到下設有兩個臺階孔,密封塞2 的下端位于靠下的臺階孔內,螺紋壓環3 位于靠上的臺階孔內。靠上的臺階孔內側面設有螺紋孔,筒體1 與螺紋壓環3 螺紋連接,螺紋壓環3 中間設有孔供密封塞2 穿過,螺紋壓環3 的下端面壓在密封塞2 的臺階面上,螺紋壓環3 的下端面與密封塞2 臺階面之間設有壓環4,壓環4 的下方還設有密封環5。在密封塞2 上還螺紋連接
有提塞螺母8。
其工作原理為:裝配好后,旋緊提塞螺母8,密封塞2 上壓緊密封環5 實現容器的初密封。工作時,內部壓力升高,密封塞2 在軸向有向上自由移動的趨勢,從而壓緊密封環5,達到自緊密封的效果。內壓越高,密封力越大,密封也越可靠。其缺點是如果預緊力不夠,容易出現初密封時泄露,導致容器壓力無法升高。
針對上述結構存在的技術問題,專利申請號為201020676651.X,實用新型名稱為超高壓容器的新型密封結構的專利在密封塞的頭部增設了兩個動密封環,起動密封作用,但是隨著壓力容器內部壓力逐漸地升高,密封塞和螺紋壓環始終受到軸向壓力,該密封結構中沒有設計徑向承力部件,整個密封結構對螺紋壓環的材質和加工精度要求都較高。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針對上述現有技術的不足,而提供一種的用于壓力容器的密封結構。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用于壓力容器的密封結構,包括筒體、密封塞和螺紋壓環,筒體從上到下設有兩個臺階孔,密封塞的下端位于靠下的臺階孔內,螺紋壓環位于靠上的臺階孔內且與筒體螺紋連接,螺紋壓環的下端面設有壓環以及密封環,筒體與密封塞之間為間隙配合,在該間隙配合面上設有至少兩個溝槽,溝槽內均設有密封圈,所述密封塞周向開設有未貫穿的螺孔,螺紋壓環和筒體上均貫穿開設有與密封塞螺孔貫通的螺紋通孔,螺桿穿過螺紋通孔與密封塞上的螺孔擰接,螺桿的定位擋塊支承在壓力容器筒體的外壁。
以上所述密封圈為O型密封圈,是一種動密封結構,可以實現初密封不漏。
本實用新型所述密封塞上開設有至少兩個螺孔,可以對稱設置,更穩固的保證密封塞及螺紋壓環在筒體連接的穩固性,也方便加工。
本實用新型所述螺桿位于筒體外的一端設置有操作把手,方便操作將螺桿擰接在筒體、螺紋壓環及內部的密封塞上。
本實用新型所述密封塞軸向中心位置設置有壓力傳感器,可以實時監測壓力容器內部壓力施加于密封塞上的軸向力。
本實用新型所述螺紋壓環上開設有貫穿徑向的安裝孔。因為螺紋壓環與筒體內壁之間是螺紋連接,且螺紋壓環的連接必須要緊密,不可以有松動,所以設置安裝孔,在擰螺紋的后期,在該安裝孔中設置操作把手,便于人手操作和施力。
本實用新型采用上述結構后,具有如下技術效果:
本實用新型在容器開始工作的初期,密封圈是一種動密封結構,可以實現初密封不漏,隨著壓力容器內工作壓力的逐漸升高,密封塞在軸向向上移動,從而壓緊密封環,達到自緊密封的效果。同時在筒體、螺紋壓環及密封塞的周向連接螺桿,可以分擔螺紋壓環的一部分軸向力,在密封的同時保證了密封塞及螺紋壓環在壓力容器筒體上連接的穩定性。
附圖說明
圖1是現有技術中的密封結構。
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密封結構。
具體實施方式
現在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這些附圖均為簡化的示意圖,僅以示意方式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基本結構,因此其僅顯示與本實用新型有關的構成。
如圖2所示,本實用新型所述一種用于壓力容器的密封結構,涉及筒體9、密封塞10、螺紋壓環11、壓環12、密封環13、密封圈14、螺桿15、定位擋塊16、操作把手17、壓力傳感器18等技術特征。
一種用于壓力容器的密封結構,包括筒體、密封塞和螺紋壓環,筒體從上到下設有兩個臺階孔,密封塞的下端位于靠下的臺階孔內,螺紋壓環位于靠上的臺階孔內且與筒體螺紋連接,螺紋壓環的下端面設有壓環以及密封環,筒體與密封塞之間為間隙配合,在該間隙配合面上設有至少兩個溝槽,溝槽內均設有密封圈,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封塞周向開設有兩個未貫穿的螺孔,兩個螺孔在密封塞的徑向對稱。
螺紋壓環和筒體上均貫穿開設有與密封塞螺孔貫通的螺紋通孔,螺桿穿過螺紋通孔與密封塞上的螺孔擰接,螺桿的定位擋塊支承在壓力容器筒體的外壁,螺桿位于筒體外的一端設置有操作把手。
在所述螺紋壓環上開設有貫穿徑向的安裝孔,在擰設螺紋壓環的后期用于連接操作把手。
在所述密封塞軸向中心位置設置有壓力傳感器。
筒體與密封塞之問采用間隙配合,在密封塞上開溝槽,在溝槽內安裝O型橡膠圈,溝槽的尺寸及橡膠圈的規格尺寸可參照GB/T 3452.3標準選取。密封塞與密封環直徑部位按H7/f8問隙配合,兩零件錐面密封,錐度差10。螺紋壓環與筒體間采用鋸齒形螺紋聯接。本實施例,溝槽和密封圈數量均為兩個,也可以一個或兩個以上。
以上述依據本實用新型的理想實施例為啟示,通過上述的說明內容,相關工作人員完全可以在不偏離本項實用新型技術思想的范圍內,進行多樣的變更以及修改。本項實用新型的技術性范圍并不局限于說明書上的內容,必須要根據權利要求范圍來確定其技術性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