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智能掃地機器人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智能掃地機器人齒輪箱。
背景技術:
隨著國內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原本一直在歐美市場銷售的掃地機器人走入平常百姓家,并被越來越多的人所接受,掃地機器人將在不久的將來像白色家電一樣成為每個家庭必不可少的清潔幫手,產品也會由現在的初級智能向著更高程度的智能化程度發展,逐步的取代人工清潔。目前市場上出現了很多智能掃地機,其齒輪箱的箱座與箱蓋的裝配方式一般采用螺絲裝配方式,雖然可靠,但是存在裝配效率低的問題;而且傳統的減速齒輪箱的塑膠齒輪都是用聚甲醛pom料注塑出來的,這種料剛性、耐摩性、抗沖擊性好,但是噪音比較大;還有傳統的減速箱馬達齒與二級齒是多用圓柱直齒輪,這種齒輪雖然加工生產簡單方便,但是嚙合平穩性,傳輸扭矩沒有圓柱斜齒輪好,噪音比較大。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型齒輪箱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裝配工序簡單,安裝效率高,噪音小,扭距大,成本低的齒輪箱。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掃地機齒輪箱,包括箱蓋、箱座、馬達、第二傳動軸、第三傳動軸和第四傳動軸,所述箱蓋上設置有多個卡扣,所述箱座和箱蓋通過卡扣連接固定,所述馬達安裝在齒輪箱座的下端,所述馬達、第二傳動軸、第三傳動軸、第四傳動軸為平行設置,所述馬達的驅動軸上套設有馬達齒輪,所述第二傳動軸上套設有第二級齒輪,馬達齒輪與第二級齒輪外部嚙合,第三傳動軸上套設有第三級齒輪,第三傳動軸由第二傳動軸驅動,第四傳動軸上套設有第四級齒輪,第三級齒輪與第四級齒輪外部嚙合,所述第四傳動軸上端穿出箱蓋上設置的圓孔。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箱蓋上設置有4個卡扣。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第二級齒輪采用尼龍PA12注塑而成。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所述馬達齒輪和第二級齒輪為圓柱斜齒輪,圓柱斜齒輪的螺旋角為15度。
作為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方案,第三級齒輪和第四級齒輪為圓柱直齒輪。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該掃地機齒輪箱結構簡單,設計合理,安裝效率高、成本低、故障率低;第二級齒輪是尼龍PA注塑而成,材料硬度比較低,噪音小,消音效果好;馬達齒輪與第二級齒輪為圓柱斜齒輪,斜齒輪比直齒輪重合度高,傳輸扭距大。
附圖說明
圖1為掃地機齒輪箱的結構示意;
圖2為掃地機齒輪箱的俯視圖;
圖3為掃地機齒輪箱的左視圖;
圖中:1-箱蓋,2-箱座,3-馬達,4-馬達齒輪,5-第二級齒輪,6-第三級齒輪,7-第四傳動軸,8-第二傳動軸,9-第三傳動軸,10-第四級齒輪,11-圓孔,12-卡扣。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對本專利的技術方案作進一步詳細地說明。
請參閱圖1-3,一種掃地機齒輪箱,包括箱蓋1、箱座2、馬達3、第二傳動軸8、第三傳動軸9和第四傳動軸7,所述箱蓋1上設置有多個卡扣12,所述箱座2和箱蓋1通過卡扣12連接固定,所述馬達3安裝在齒輪箱座2的下端,穩固性較好,所述馬達3、第二傳動軸8、第三傳動軸9、第四傳動軸7為平行設置,所述馬達3的驅動軸上套設有馬達齒輪4,所述第二傳動軸8套設有第二級齒輪5,馬達齒輪4與第二級齒輪5外部嚙合,第三傳動軸9套設有第三級齒輪6第三傳動軸9由第二傳動軸8驅動,第四傳動軸7套設有第四級齒輪10,第三級齒輪與第二級齒輪外部嚙合,馬達3帶動馬達齒輪4轉動,馬達齒輪4帶動第二級齒輪5轉動,第二級齒輪5帶動第三級齒輪6轉動,第三級齒輪6帶動第四級齒輪10轉動,所述第四傳動軸7上端穿出箱蓋1上設置的圓孔11,作為齒輪箱的輸出軸;作為優選,所述箱蓋1上設置有4個卡扣11;作為優選,所述第二級齒輪5采用尼龍PA12注塑而成,材料硬度比較低,消音效果好;作為優選,所述馬達齒輪4和第二級齒輪5為圓柱斜齒輪,且圓柱斜齒輪的螺旋角為15度,斜齒輪比直齒輪重合度高,傳輸扭矩大;作為優選,第三級齒輪6和第四級齒輪10為圓柱直齒輪。
本實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驅動軸與傳動軸之間都是平行設置,馬達3帶動馬達齒輪4轉動,馬達齒輪4帶動第二級齒輪5轉動,第二級齒輪5帶動第三級齒輪6轉動,第三級齒輪6帶動第四級齒輪10轉動;合并箱體時,通過箱蓋1上設置卡扣12將箱座2和箱蓋1連接固定;第二級齒輪5采用尼龍PA12注塑而成,材料硬度比較低,降低了噪聲。
該掃地機齒輪箱結構簡單,設計合理,安裝效率高、成本低、故障率低;第二級齒輪5是尼龍PA12注塑而成,材料硬度比較低,噪音小,消音效果好;馬達齒輪4與第二級齒輪5為圓柱斜齒輪,斜齒輪比直齒輪重合度高,傳輸扭矩大。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