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控制車輛的變速器的方法,其中,所述變速器包括齒輪箱和可操作以使流體循環通過所述齒輪箱的泵,所述方法包括:
利用所述車輛的至少一個加速度計感測所述車輛的加速度;以及
當所述車輛的所述加速度大于加速度閾值時,利用變速器控制模塊調整所述泵的操作狀態,以將所述泵的所述操作狀態從初始操作狀態改變為經調整的操作狀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感測所述車輛的所述加速度包括感測所述車輛的所述加速度的大小和所述車輛的所述加速度相對于所述車輛的縱向軸線的方向。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加速度閾值包括基于所述車輛的所述加速度相對于所述車輛的縱向軸線的方向而變化的值。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調整所述泵的操作狀態包括以調整值來調整所述泵的所述初始操作狀態,以限定所述泵的所述經調整的操作狀態,其中所述調整值基于所述車輛的所述加速度相對于所述車輛的縱向軸線的方向而變化。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調整所述泵的所述操作狀態包括以調整值來調整所述泵的所述初始操作狀態,以限定所述泵的所述經調整的操作狀態,其中所述調整值基于所述車輛的所述加速度的大小而變化。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還包括:當所述所感測的車輛加速度大于所述加速度閾值時,利用所述變速器控制模塊的時鐘啟動事件計時器,以測量調整所述泵的所述操作狀態的持續時間。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還包括當調整所述泵的所述操作狀態的所述所測量的持續時間等于或大于時間限制時,利用所述變速器控制模塊重新調整所述泵的操作狀態,以使所述泵的操作狀態從所述經調整的操作狀態返回到所述初始操作狀態。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泵的操作狀態包括所述泵的速度,并且其中所述方法還包括利用旋轉傳感器感測所述泵的速度,并且利用速度傳感器感測所述車輛的速度。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還包括限定最大允許泵速度,其中所述最大允許泵速度根據所述所感測的車輛速度而變化。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調整所述泵的操作狀態還限定為當所述泵的所述所感測的速度等于或大于對于所述所感測的車輛速度的最大允許泵速度時,降低所述泵的所述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