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申請屬于鋼絲拉拔技術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送線機齒輪箱。
背景技術:
拉絲機也被叫做拔絲機、拉線機英文名稱為drawing machine,是在工業應用中使用很廣泛的機械設備,廣泛應用于機械制造,五金加工,石油化工,塑料,竹木制品,電線電纜等行業。
拉絲機是利用金屬絲在拉拔過程中,在拉絲模內產生彈性變形與塑性變形原理,使金屬絲的物理尺寸及特性改變的機械設備,其廣泛應用在金屬制品行業中各種鋼絲、焊絲的生產。
送線機主要為拉絲機部間斷提供線材,現有的送線機中,其齒輪箱結構復雜,不易組裝和拆卸維修。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齒輪箱,以克服現有技術中的不足。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本申請實施例公開了一種齒輪箱,包括箱體、以及安裝于所述箱體上的主動軸、中間軸和從動軸,所述主動軸、中間軸和從動軸依次并列設置,且所述中間軸位于所述主動軸和從動軸之間,所述主動軸上套設有第一齒輪,所述中間軸上套設有第二齒輪和第三齒輪,所述從動軸上套設有第四齒輪,所述第一齒輪與第二齒輪相嚙合,所述第三齒輪與第四齒輪相嚙合,所述從動軸具有相對的第一端和第二端,所述箱體相對的兩側側壁上分別設有第一安裝孔和第二安裝孔,所述第一端和第二端分別通過第五軸承和第六軸承安裝于第一安裝孔和第二安裝孔上,所述第二安裝孔內還安裝有第六悶蓋,所述第六悶蓋套設于從動軸的外側,所述第六悶蓋上表面的邊緣向上凸伸有環形的抵持部,所述第六悶蓋與從動軸之間設有密封圈,所述第六悶蓋與從動 軸的接觸面凹設形成有一環形的第一凹槽,所述第二安裝孔與第六軸承接觸的表面還凹設形成有環形的第二凹槽,該第二凹槽內設有密封圈。
優選的,在上述的齒輪箱中,所述第六悶蓋與第二安裝孔的內壁之間形成有相配合的螺紋表面。
優選的,在上述的齒輪箱中,所述從動軸的外側還套設有間隔套,所述間隔套形成于第四齒輪和第六軸承之間。
優選的,在上述的齒輪箱中,所述第二安裝孔的內壁形成有沿豎直方向凹設的第一卡槽、以及連通于第一卡槽末端凹設形成的環形的第二卡槽,所述第六悶蓋的側壁凸伸有與該第一卡槽和第二卡槽配合的卡持部。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的優點在于:本發明的齒輪箱結構簡單,容易組裝和拆卸維修。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申請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申請中記載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所示為本發明具體實施例中齒輪箱的結構示意圖;
圖2所示為圖1中A的放大示意圖;
圖3所示為圖1中B的放大示意圖;
圖4所示為圖1中C的放大示意圖;
圖5所示為圖1中D的放大示意圖;
圖6所示為圖1中E的放大示意圖;
圖7所示為圖1中F的放大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詳細的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參圖1所示,齒輪箱包括箱體1、以及安裝于所述箱體1上的主動軸2、中間軸3和從動軸4,主動軸2、中間軸3和從動軸4依次并列設置,且中間軸3位于主動軸2和從動軸4之間,主動軸2上套設有第一齒輪21,中間軸3上套設有第二齒輪31和第三齒輪311,從動軸4上套設有第四齒輪41,其中第一齒輪21與第二齒輪31相嚙合,第三齒輪311與第四齒輪41相嚙合。
主動軸2具有相對的第一端22和第二端23,箱體1相對的兩側側壁上分別設有第一安裝孔11和第二安裝孔12,第一端22和第二端23分別通過第一軸承25和第二軸承26安裝于第一安裝孔11和第二安裝孔12上。
參圖2所示,第一安裝孔11內還安裝有調整環27和第一悶蓋28。調整環27位于第一軸承25和第一悶蓋28之間,且調整環27貼于第一安裝孔11的內壁。第一悶蓋28具有圓形的主體部281,主體部281的下表面向下凸伸有環形的第一臺階部282,第一臺階部282的下表面向下凸伸有環形的第二臺階部283,其中,主體部281的直徑等于第一安裝孔的內徑。第一悶蓋28與第一安裝孔11的內壁之間形成有相配合的螺紋表面。第一悶蓋28的頂面向上凸伸有第一凸起部284。
在第二實施例中,第一安裝孔11的內壁形成有沿豎直方向凹設的第一卡槽、以及連通于第一卡槽末端凹設形成的環形的第二卡槽,第一悶蓋28的側壁凸伸有與該第一卡槽和第二卡槽配合的卡持部285。
參圖3所示,第二安裝孔12內還安裝有第二悶蓋29,第二悶蓋29套設于主動軸2的外側。第二悶蓋29上表面的邊緣向上凸伸有環形的抵持部291,第二悶蓋29與第二安裝孔12的內壁之間形成有相配合的螺紋表面。第二悶蓋29與主動軸2之間設有密封圈292,第二悶蓋29與主動軸2的接觸面凹設形成有一環形的凹槽293。
在其他實施例中,第二安裝孔12的內壁形成有沿豎直方向凹設的第一卡槽、以及連通于第一卡槽末端凹設形成的環形的第二卡槽,第二悶蓋29的側壁凸伸有與該第一卡槽和第二卡槽配合的卡持部294。
中間軸3具有相對的第一端32和第二端33,箱體1相對的兩側側壁上分別設有第一安裝孔13和第二安裝孔14,第一端32和第二端33分別通過第三軸承34和第四軸承35安裝于第一安裝孔13和第二安裝孔14上。
參圖4所示,第一安裝孔13內還安裝有擋蓋36、調整螺釘37、第三悶蓋38。擋蓋36的下表面的邊緣向下凸伸有環形的抵持部361,抵持部361的末端與第三軸承34的邊緣相接觸。第三悶蓋38的中部開設有一安裝孔381,第三悶蓋38的與第一安裝孔13的內壁之間形成有相配合的螺紋表面,第三悶蓋38的下表面與擋蓋36的頂面之間形成一間隔空間382。安裝孔381內安裝有一調整螺釘37,調整螺釘37與安裝孔381的內壁之間形成有相配合的螺紋表面,該調整螺釘37的底端與擋蓋36的頂面相接觸。調整螺釘37與第三悶蓋38的頂部之間還固定有固定片、墊圈和螺栓。
在其他實施例中,第一安裝孔13的內壁形成有沿豎直方向凹設的第一卡槽、以及連通于第一卡槽末端凹設形成的環形的第二卡槽,第三悶蓋38的側壁凸伸有與該第一卡槽和第二卡槽配合的卡持部384。
參圖5所示,第二安裝孔14內還安裝有第四悶蓋141,第四悶蓋141的上表面的邊緣向上凸伸有環形的抵持部142,該抵持部142的頂部與所述第四軸承35接觸。第四悶蓋141的第二安裝孔14的內壁之間形成有相配合的螺紋表面。第四悶蓋141的下表面向下凸伸有第二凸起部143。中間軸3上還套設有間隔套144,間隔套144形成于第四軸承35和第二齒輪31之間。
在其他實施例中,第二安裝孔14的內壁形成有沿豎直方向凹設的第一卡槽、以及連通于第一卡槽末端凹設形成的環形的第二卡槽,第四悶蓋141的側壁凸伸有與該第一卡槽和第二卡槽配合的卡持部145。
從動軸4具有相對的第一端42和第二端43,箱體1相對的兩側側壁上分別設有第一安裝孔15和第二安裝孔16,第一端42和第二端43分別通過第五軸承44和第六軸承45安裝于第一安裝孔15和第二安裝孔16上。
參圖6所示,第一安裝孔15內還設有軸承套46,軸承套46與第一安裝孔15的內壁之間形成有相配合的螺紋表面,第五軸承44安裝于軸承套46內。軸承套46內還設置有擋蓋47,擋蓋47的下表面邊緣向下凸伸有環形的抵持部471,該抵持部471與第五軸承44的邊緣相接觸。第一安裝孔15內還安裝有第五悶蓋48,第五悶蓋48的中部開設有一安裝孔481,第五悶蓋48與第一安裝孔15的接觸面之間形成有相配合的螺紋表面,第五悶蓋48與擋蓋47的頂面之間還形成有一間隔空間482。安裝孔481內安裝有一調整螺釘49, 調整螺釘49與安裝孔481的內壁之間形成有相配合的螺紋表面,該調整螺釘49的底端與擋蓋47的頂面相接觸。調整螺釘49與第五悶蓋48的頂部之間還固定有固定片、墊圈和螺栓。第五悶蓋48的下表面還凹設形成有圓環形的凹槽483。
在其他實施例中,第一安裝孔15的內壁形成有沿豎直方向凹設的第一卡槽、以及連通于第一卡槽末端凹設形成的環形的第二卡槽,第五悶蓋48和軸承套46的側壁分別凸伸有與該第一卡槽和第二卡槽配合的卡持部484和461。
參圖7所示,第二安裝孔16內還安裝有第六悶蓋161,第六悶蓋161套設于從動軸4的外側。第六悶蓋161上表面的邊緣向上凸伸有環形的抵持部162,第六悶蓋161與第二安裝孔16的內壁之間形成有相配合的螺紋表面。第六悶蓋161與從動軸4之間設有密封圈163,第六悶蓋161與從動軸4的接觸面凹設形成有一環形的凹槽164。從動軸4的外側還套設有間隔套165,間隔套165形成于第四齒輪和第六軸承之間。第二安裝孔16與第六軸承接觸的表面還凹設形成有環形的凹槽166,該凹槽166內設有密封圈。
在其他實施例中,第二安裝孔16的內壁形成有沿豎直方向凹設的第一卡槽、以及連通于第一卡槽末端凹設形成的環形的第二卡槽,第六悶蓋161的側壁凸伸有與該第一卡槽和第二卡槽配合的卡持部167。
需要說明的是,在本文中,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類的關系術語僅僅用來將一個實體或者操作與另一個實體或操作區分開來,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這些實體或操作之間存在任何這種實際的關系或者順序。而且,術語“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變體意在涵蓋非排他性的包含,從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設備不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還包括沒有明確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還包括為這種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設備所固有的要素。在沒有更多限制的情況下,由語句“包括一個……”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設備中還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以上所述僅是本申請的具體實施方式,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申請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改進和潤飾,這些改進和潤飾也應視為本申請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