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風道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風道組件包括殼體、發熱件以及驅動件,所述殼體設置有出風部,所述發熱件在所述驅動機構的驅動下可在所述殼體的出風部的內外切換,所述驅動機構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風道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撥動件上設置有第一連接件,所述第一擺動件上設置有第二連接件,所述第二連接件和所述第一連接件連接,所述第二連接件可相對所述第一連接件移動,所述第二連接件的移動方向和所述撥動件的移動方向相交。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風道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接件和所述第二連接件為相互配合的傳動孔和傳動軸,所述傳動軸可在所述傳動孔中往返移動。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風道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連接件為設置在所述撥動件上的所述傳動孔,所述第二連接件為設置在所述第一擺動件上的所述傳動軸,所述傳動孔的長度方向和所述撥動件的移動方向垂直,以帶動所述第二連接件沿和所述撥動件的移動方向相垂直的方向移動。
5.根據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風道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風道組件還包括: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風道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發熱件具有朝向所述出風部的第一側,當所述發熱件處于所述殼體的出風部內時,所述發熱件的第一側密封頂靠在所述出風部的另一側,當所述發熱件處于所述容納件的容納槽內時,所述發熱件的第一側堵塞所述通過孔。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風道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發熱件具有背向所述出風部的第二側,當所述發熱件處于所述殼體的出風部內時,所述發熱件的第二側和所述通過孔間隙配合或者密封配合。
8.根據權利要求1-4以及6-7任一項所述的風道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上設置有轉軸,所述第一擺動件的一端可轉動地設置在所述轉軸上。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風道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的出風部的端部設置有安裝孔,所述轉軸設置在所述殼體的端部上,所述第一擺動件設置在所述殼體的端部的外側,所述第一擺動件的另一端設置有連接臂,所述連接臂穿過所述安裝孔,所述連接臂同所述發熱件的端部連接。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風道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的出風部以及所述容納槽的端部設置有安裝孔,所述轉軸設置在所述殼體的端部上,所述第一擺動件設置在所述殼體的端部的外側,所述第一擺動件的另一端設置有連接臂,所述連接臂穿過所述安裝孔,所述連接臂同所述發熱件的端部連接。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風道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發熱件的端部設置有安裝槽;
12.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風道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撥動件設置在所述擺動件背向所述殼體的一側,所述傳動軸設置在所述擺動件的中部。
13.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風道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上設置有第一位置感應器或/和第二位置感應器,所述第一位置感應器用于確認所述發熱件處于所述殼體的出風部內,所述第二位置感應器用于確認所述發熱件處于所述殼體的出風部外。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風道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位置感應器或/和所述第二位置感應器均設置在所述殼體的端部。
15.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風道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位置感應器或/和所述第二位置感應器均設置在所述第一擺動件的連接臂側部,所述第一位置感應器以及所述第二位置感應器均具有朝向所述第一擺動件的連接臂的觸發按鈕;
16.根據權利要求1-4、6-7以及9-15任一項所述的風道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件設置在所述殼體的一端,所述殼體的另一端設置有滑動機構,以輔助所述發熱件在所述殼體的出風部的內外切換。
17.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風道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滑動機構包括第二擺動件,所述第二擺動件和所述第一擺動件相對設置在所述殼體的兩端,所述第二擺動件的一端可轉動設置,所述第二擺動件和所述發熱件連接,以輔助所述發熱件在所述殼體的出風部的內外切換。
18.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風道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的另一端設置有滑槽,所述滑動機構包括設置在所述發熱件端部的滾輪,所述滾輪設置有兩個以上,兩個以上的所述滾輪滑動設置在所述滑槽中。
19.根據權利要求1-4、6-7、8-15以及17-18任一項所述的風道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撥動件包括撥動臂以及撥塊,所述撥動臂上設置有所述傳動孔,所述撥塊設置在所述撥動臂端部上。
2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風道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風道組件還包括彈性支撐件,所述彈性支撐件設置于所述殼體的內壁和所述撥動件之間,所述彈性支撐件的兩端分別與所述殼體的內壁和所述撥動件相抵。
21.根據權利要求20所述的風道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彈性支撐件一端與所述殼體的內壁固定,所述彈性支撐件的另一端與所述撥動件相抵,在所述撥動件沿第一方向或第二方向移動的過程中,所述彈性支撐件相對所述限位板移動。
22.根據權利要求21所述的風道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撥動件可沿所述第一方向移動至第一位置,或沿所述第二方向移動至第二位置,所述撥動件在所述第一位置和所述第二位置之間切換時可經過第三位置,在所述撥動件由所述第三位置切換至所述第一位置的過程中,所述彈性支撐件的長度逐漸增大,在所述撥動件由所述第三位置切換至所述第二位置的過程中,所述彈性支撐件的長度也逐漸增大。
23.根據權利要求21所述的風道組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撥動件由所述第三位置切換至所述第一位置的過程中,所述彈性支撐件的長度變化率逐漸減小,在所述撥動件由所述第三位置切換至所述第二位置的過程中,所述彈性支撐件的長度變化率也逐漸減小。
24.一種吹風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吹風設備包括:
25.根據權利要求24所述的吹風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殼設置有供操作所述撥動件的撥動孔。
26.根據權利要求25所述的吹風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殼的內壁設置有導向板,所述導向板均設置有第一導向孔,所述第一導向孔沿所述外殼的高度方向設置;
27.根據權利要求26所述的吹風設備,其特征在于,兩個所述導向板沿所述外殼的高度方向設置在所述撥動孔的兩側,所述撥動件的撥動端的高度方向的兩側活動連接在對應的所述導向板的第一導向孔中。
28.根據權利要求26所述的吹風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撥動件的撥動端設置有第二導向孔,所述第二導向孔沿所述外殼的寬度方向設置;
29.根據權利要求28所述的吹風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撥動件的撥動端的高度方向的兩側均設置有第二導向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