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導風板技術領域,具體而言,涉及一種導風板組件及具有其的冷風扇。
背景技術:
目前,冷風扇由于體積小、方便移動而受到廣泛應用。現有的冷風扇上,在出風框架上設置有導風板,通過調節導風板的位置可以調節冷風扇的出風方向。
現有技術中,在調節完導風板的位置后,是通過導風板的固定軸與出風框架上的孔之間的摩擦力進行固定。冷風扇長時間使用或導風板調節次數過多后,軸和孔都變得光滑,摩擦力變小,使得導風板不易固定。當要通過導風板調節出風方向時,由于導風板無法固定,受重力的作用,可能導致導風板向下轉動,使風只能向下吹,影響用戶使用。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導風板組件及具有其的冷風扇,以解決現有技術中的導風板無法固定的問題。
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方面,提供了一種導風板組件,導風板組件包括:導風板,可轉動地設置在通風框架上;調節定位部,設置在導風板和通風框架之間,調節定位部用于固定導風板在通風框架上的位置。
進一步地,調節定位部包括:彈性固定件,具有彈性端;限位件,彈性端與限位件抵接變形以使彈性端和限位件之間具有預緊力,通過彈性固定件與限位件配合以固定導風板在通風框架上的位置。
進一步地,彈性固定件設置在通風框架上,限位件設置在導風板上。
進一步地,彈性固定件包括:基板,固定設置在通風框架上;彈片,設置在基板上,彈片的一端與基板連接,彈片的另一端與限位件抵接。
進一步地,基板上設置有卡扣,基板通過卡扣與通風框架卡接。
進一步地,基板上設置有避讓孔,彈片的一端設置在避讓孔內,彈片的另一端從避讓孔內伸出并與限位件抵接。
進一步地,限位件上設置有限位凹槽,限位凹槽用于限定彈性端的位置。
進一步地,調節定位部具有多個,多個調節定位部沿導風板的長度方向間隔設置。
進一步地,導風板為多個,多個導風板并排設置,導風板組件還包括連桿,連桿與每個導風板連接,以使多個導風板同步轉動,限位件設置在連桿上。
進一步地,連桿上還設置有安裝槽,安裝槽設置在連桿的與限位件相對的一側,導風板上設置有連接軸,連接軸可樞轉地設置在安裝槽內。
根據本實用新型的另一方面,提供了一種冷風扇,包括導風板組件,導風板組件為上述提供的導風板組件。
應用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在導風板和通風框架之間設置調節定位部,可以通過調節定位部固定導風板在通風框架上的位置。使得用戶在調節導風板導風角度后,通過調節定位部即可固定導風板,操作簡單。并且,該結構相比現有技術中通過軸孔配合的方式,緊固效果更好,可靠性更高,能夠有效解決導風板無法固定的問題。
附圖說明
構成本申請的一部分的說明書附圖用來提供對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理解,本實用新型的示意性實施例及其說明用于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構成對本實用新型的不當限定。在附圖中:
圖1示出了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的冷風扇的結構示意圖;
圖2示出了圖1中A處的局部放大圖;
圖3示出了圖1中導風板設置在通風框架上的結構示意圖;
圖4示出了圖3的導風板設置在通風框架上的后側視圖;
圖5示出了彈性固定件的主視圖;
圖6示出了彈性固定件的立體圖;
圖7示出了導風板的結構示意圖;
圖8示出了冷風扇的立體圖。
其中,上述附圖包括以下附圖標記:
10、導風板;11、連接軸;20、調節定位部;21、彈性固定件;211、基板;211a、卡扣;212、彈片;22、限位件;221、限位凹槽;30、通風框架;40、連桿;41、安裝槽。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以下對至少一個示例性實施例的描述實際上僅僅是說明性的,決不作為對本實用新型及其應用或使用的任何限制。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需要注意的是,這里所使用的術語僅是為了描述具體實施方式,而非意圖限制根據本申請的示例性實施方式。如在這里所使用的,除非上下文另外明確指出,否則單數形式也意圖包括復數形式,此外,還應當理解的是,當在本說明書中使用術語“包含”和/或“包括”時,其指明存在特征、步驟、操作、器件、組件和/或它們的組合。
除非另外具體說明,否則在這些實施例中闡述的部件和步驟的相對布置、數字表達式和數值不限制本實用新型的范圍。同時,應當明白,為了便于描述,附圖中所示出的各個部分的尺寸并不是按照實際的比例關系繪制的。對于相關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已知的技術、方法和設備可能不作詳細討論,但在適當情況下,所述技術、方法和設備應當被視為授權說明書的一部分。在這里示出和討論的所有示例中,任何具體值應被解釋為僅僅是示例性的,而不是作為限制。因此,示例性實施例的其它示例可以具有不同的值。應注意到:相似的標號和字母在下面的附圖中表示類似項,因此,一旦某一項在一個附圖中被定義,則在隨后的附圖中不需要對其進行進一步討論。
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方位詞如“前、后、上、下、左、右”、“橫向、豎向、垂直、水平”和“頂、底”等所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通常是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實用新型和簡化描述,在未作相反說明的情況下,這些方位詞并不指示和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或者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保護范圍的限制;方位詞“內、外”是指相對于各部件本身的輪廓的內外。
為了便于描述,在這里可以使用空間相對術語,如“在……之上”、“在……上方”、“在……上表面”、“上面的”等,用來描述如在圖中所示的一個器件或特征與其他器件或特征的空間位置關系。應當理解的是,空間相對術語旨在包含除了器件在圖中所描述的方位之外的在使用或操作中的不同方位。例如,如果附圖中的器件被倒置,則描述為“在其他器件或構造上方”或“在其他器件或構造之上”的器件之后將被定位為“在其他器件或構造下方”或“在其他器件或構造之下”。因而,示例性術語“在……上方”可以包括“在……上方”和“在……下方”兩種方位。該器件也可以其他不同方式定位(旋轉90度或處于其他方位),并且對這里所使用的空間相對描述作出相應解釋。
此外,需要說明的是,使用“第一”、“第二”等詞語來限定零部件,僅僅是為了便于對相應零部件進行區別,如沒有另行聲明,上述詞語并沒有特殊含義,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保護范圍的限制。
如圖1和圖2所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了一種導風板組件,該導風板組件包括導風板10和調節定位部20。其中,導風板10可轉動地設置在通風框架30上,通過轉動導風板10的設置角度可以調節進出風方向。其中,在本實施例中,該通風框架30上設置有出風口和進風口,導風板10對應設置在通風框架的出風口處,以調節出風方向。調節定位部20設置在導風板10和通風框架30之間,通過調節定位部20能夠固定導風板10在通風框架30上的位置。其中,調節定位部20可以為緊固件、支撐結構等其它結構,只要不影響導風板10的轉動并能對導風板10進行固定即可。其中,導風板組件可以設置在冷風扇、凈化器等其它具有進出風口的電器上。
應用本實施例提供的導風板組件,在導風板10和通風框架30之間設置調節定位部20,可以通過調節定位部20固定導風板10在通風框架30上的位置。使得用戶在調節導風板10的導風角度后,通過調節定位部20即可固定導風板10,方便用戶使用。并且,該調節定位部20相比現有技術中通過軸孔配合的方式,緊固效果更好,可靠性更高,使用壽命更長。本實用新型提供的導風板組件結構簡單,設計成本低,便于生產和制造。
具體地,為了在實現對導風板10固定的同時,不影響用戶對導風板10進行轉動。如圖2所示,在本實施例中,該調節定位部20具體包括彈性固定件21和限位件22。其中,彈性固定件21具有彈性端。彈性端與限位件22抵接變形以使彈性端和限位件22之間具有預緊力,通過彈性固定件21與限位件22配合以固定導風板10在通風框架30上的位置。
通過彈性固定件21和限位件22配合,能夠對導風板10提供支撐,并能夠通過彈性固定件21的彈性端提供的彈性力對導風板10進行預緊,使導風板10的連接軸與通風框架30的孔壁緊貼,增大了導風板10和通風框架30的摩擦力,提高了緊固效果。
在上述結構中,彈性固定件21的彈性端提供的可以是壓縮力,也可以拉伸力。在本實施例中,彈性端提供的是壓縮力,即彈性端在與限位件22抵接時處于壓縮狀態。
并且,彈性固定件21可以設置在通風框架30上,將限位件22設置在導風板10上;也可將彈性固定件21設置在導風板10上,將限位件22對應設置在通風框架30上。在本實施例中,將彈性固定件21設置在通風框架30上,限位件22設置在導風板10上。如此可以方便用戶調節導風板10的位置,提高裝置結構的穩定性。
具體的,如圖5和圖6所示,該彈性固定件21包括基板211和彈片212。其中,基板211固定設置在通風框架30上,彈片212設置在基板211上,彈片212的一端與基板211連接,彈片212的另一端與限位件22抵接,通過彈片212對導風板10提供彈性力,以對導風板10進行固定。其中,基板211與彈片212可以設置為一體結構,也可將彈片212通過緊固件或其它連接方式連接在基板211上。將彈性固定件21設置為基板211和彈片212,可以在滿足對導風板10進行固定的同時簡化裝置結構,便于設計和安裝。
在本實施例中,在基板211上設置有避讓孔,彈片212的一端設置在該避讓孔內,彈片212的另一端從避讓孔內伸出,彈片212與基板211呈夾角設置。通過設置避讓孔可以防止彈片212在與限位件22抵接壓縮時彈片212與基板211發生干涉。為了便于生產和加工,將彈片212與基板211設置為一體結構。
其中,基板211可通過緊固件設置在通風框架30上,也可通過卡接結構固定設置在通風框架30上。在本實施例中,在基板211上設置卡扣211a,基板211通過卡扣211a與通風框架30卡接以實現基板211與通風框架30的固定。其中,卡扣211a的數量和設置位置不做限定,可根據需要具體設置。在本實施例中,在基板211的上側、左側以及右側均設置有卡扣211a,通風框架30上可對應設置卡接槽或其它卡接結構進行配合,以使基板211穩固設置在通風框架30上。此外,為了提高基板211與通風框架30的穩定性,還可在基板211上設置安裝孔,以在卡扣211a失效或連接不穩定時,通過在安裝孔內設置緊固件來對基板211和通風框架30進行連接。
具體的,如圖3和圖4所示,基板211通過卡扣211a設置在通風框架30上,在圖3中,左側為將基板211設置在通風框架30上,右側與基板211的卡扣211a配合的連接孔,基板211在與通風框架30連接時,將基板211上的卡扣211a對應設置在連接孔內進行卡接即可。拆卸時,對卡扣211a施加力使其變形縮小并從連接孔內退出即可。本實施例提供的基板211結構簡單,方便工作人員對基板211進行安裝和拆卸。
其中,彈性固定件21的彈性端與限位件22進行抵接時,為了提高抵接可靠性,可在限位件22上設置與彈性端配合的限位結構。該限位結構可以為限位孔、限位槽等其它限位結構。如圖2所示,在本實施例中,在限位件22上設置限位凹槽221,通過限位凹槽221限定彈性端的位置。通過該結構,能夠將彈性端限定在限位凹槽221內,以使導風板10在固定狀態下彈性端與限位件22能夠時刻抵接,提高連接的可靠性。
具體的,在限位件22上沿導風板10的轉動方向可設置多個限位凹槽221,一個限位凹槽221對應一個導風角度,如此便于用戶將導風板10調節到所需角度上。并且,在本實施例中,相鄰兩個限位凹槽221之間為圓滑過渡,多個限位凹槽221形成波浪形,如此可便于用戶將彈性端調節至各個限位凹槽221內,減少二者之間的摩擦,提高裝置結構的使用壽命,提高裝置結構的可操作性。
其中,調節定位部20可以設置一個,也可設置多個。在本實施例中,將調節定位部20設置為多個,多個調節定位部20沿導風板10的長度方向間隔設置。通過設置多個調節定位部20,能夠避免導風板10在使用時發生晃動,提高了導風板10的穩定性。
如圖3和圖4所示,該導風板組件上設置兩個調節定位部20,兩個調節定位部20以導風板10的中心線對稱設置。
如圖1和圖2所示,在本實施例中,導風板10設置有多個,多個導風板10并排設置。該導風板組件還包括連桿40,連桿40與每個導風板10連接,以使多個導風板10同步轉動。通過設置連桿40,可在用戶調節任意一個導風板10時,其它導風板10與該導風板10同步轉動調節,為用戶提供便利。
其中,限位件22可獨立設置在導風板10上,也可將限位件22設置在連桿40上。為了簡化裝置結構,在本實施例中,將限位件22設置在連桿40上。通過調節定位部20與連桿40配合,能夠同時固定多個導風板10的位置,無需一個調節定位部20對應固定一個導風板10。上述設計方式能夠簡化裝置結構,降低生產成本。
具體的,如圖2和圖7所示,連桿40上還設置有安裝槽41,安裝槽41設置在連桿40的與限位件22相對的一側,導風板10上設置有連接軸11,連接軸11可樞轉地設置在安裝槽41內。安裝時,只需要將導風板10的連接軸對應設置在安裝槽41內即可,連桿40上的限位件22通過與通風框架30上的彈性固定件21配合對導風板10進行固定。在本實施例中,連桿40與限位件22設置為一體結構。安裝槽41的開口尺寸小于槽內尺寸,具體的,將安裝槽41的開口尺寸設計為小于連接軸11的直徑,安裝時將導風板10上的連接軸11擠壓至安裝槽41的槽內,如此可將連接軸11限定在安裝槽41內,并能使連接軸11在安裝槽41內樞轉。
如圖2所示,每個導風板10上具有兩個間隔設置的連接軸11,導風板組件包括兩個連桿40,每個導風板10設置在兩個連桿40上,即每個導風板10上的兩個連接軸11對應設置在兩個連桿40的安裝槽41內。
通過本實用新型提供的導風板組件,將彈性固定件21的彈片212與連桿40上的限位件22相互配合限位,可以固定導風板10在通風框架30上的位置。當用戶調節好導風方向后,由于彈片212的彈力作用,導風板10和連桿40可以保持此調節位置,固定不變。彈片212具有彈力,當用戶對導風板10施力時,導風板10能調節并進行上下轉動,松手后導風板10可以固定到某一限位凹槽221內。本實用新型提供的導風板組件,結構簡單、穩定,可靠性高。
如圖8所示,本實用新型又一實施例提供了一種冷風扇,冷風扇包括導風板組件。其中,該導風板組件為上述實施例提供的導風板組件。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本實用新型可以有各種更改和變化。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