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柴油機顆粒補集系統的再生方法,該顆粒補集系統包括顆粒補集器和氧化催化器;所述顆粒補集器補集柴油機排放的顆粒量,當顆粒補集量百分比達到閾值時進行再生去除;其特征是:所述顆粒補集器的再生方式包括主動再生、自發熱再生和被動再生;當顆粒補集器的載體溫度和顆粒補集量百分比滿足相應閾值時,進行相應的再生方式。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柴油機顆粒補集系統的再生方法,其特征是:當顆粒補集量百分比達到主動再生的顆粒補集量百分比閾值時,觸發主動再生方式。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柴油機顆粒補集系統的再生方法,其特征是:當柴油機尾氣溫度達到自發熱再生的溫度閾值,同時顆粒補集量百分比達到自發熱再生的顆粒補集量百分比閾值,則觸發自發熱再生方式。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柴油機顆粒補集系統的再生方法,其特征是:所述自發熱再生的溫度閾值為小于或等于顆粒補集器載體持續進行主動再生的溫度下限值。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柴油機顆粒補集系統的再生方法,其特征是:當顆粒補集器的載體溫度達到被動再生的溫度閾值范圍,同時顆粒補集量百分比達到達到被動再生閾值,則觸發被動再生方式。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柴油機顆粒補集系統的再生方法,其特征是:所述被動再生溫度閾值范圍由顆粒補集器載體持續進行被動再生的溫度范圍確定;所述被動再生溫度閾值范圍的上限值大于或等于顆粒補集器載體持續進行被動再生的溫度上限值,被動再生溫度閾值范圍的下限值小于或等于顆粒補集器載體持續進行被動再生的溫度下限值。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柴油機顆粒補集系統的再生方法,其特征是:當顆粒補集量百分比超出警告閾值時,則觸發再生警示。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柴油機顆粒補集系統的再生方法,其特征是:當顆粒補集量百分比超過最大補集量百分比時,則進行手動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