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點火裝置,具體是一種汽車發動機點火裝置。
背景技術:
汽車發動機點火裝置(也稱點火線圈),是汽車發動機點火系統的主要部件之一。它負責把汽車發動機控制系統的點火信號轉變為發動機點火高壓,施加于火花塞上,在發動機的缸體內,點燃混合的可燃氣體,驅動發動機做功。
現有的點火裝置是根據特定發動機設計要求來定制,盡寸固定,在不同牌子的汽車發動機上不通用,也就是說,各個不同牌子的汽車發動機上的點火裝置安裝位不同,故只能根據特定牌子的汽車發動機,生產特定形狀外殼的點火裝置,故給汽車的維修、設計、研究帶來一定的諸多的不便。故現在市場上急需一種對各個不同牌子的汽車發動機都通用的點火裝置。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能對點火裝置的安裝位進行調整的彈片壓緊式通用型汽車發動機點火裝置,主要解決點火裝置的線圈固定角度及與線圈中心距離不同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
彈片壓緊式通用型汽車發動機點火裝置,包括外殼以及設在外殼內的點火組件,所述外殼上設有定位柱,所述定位柱的表面設有環形槽,還包括定位環套、方位調節板和限位環,所述定位環套是由塑料環形墊和塑料環形套構成,塑料環形墊設在塑料環形套的一端且與塑料環形套一體成型,塑料環形墊的外徑大于塑料環形套的外徑,所述定位環套和限位環套裝在環形槽中,所述方位調節板上的安裝孔套裝在塑料環形套上,且設在塑料環形墊和限位環之間,所述塑料環形墊的周邊開有兩個槽,兩個槽之間的部分向下傾斜形成一個彈片,在塑料環形墊的周邊分布有多個所述的彈片,彈片和限位環配合將方位調節板壓緊;所述定位環套由左塑料半環部分和右塑料半環部分構成。
進一步地,所述方位調節板上設有長形孔,螺絲穿過長形孔將方位調節板固定在汽車發動機上。
進一步地,所述限位環由左塑料半環和右塑料半環構成,左塑料半環和右塑料半環相卡接。
進一步地,所述左塑料半環的兩端的外側面為斜面,斜面上設有凸起,所述右塑料半環的兩端的內側面為斜面,斜面上設有卡槽,左塑料半環和右塑料半環對接后,凸起卡在卡槽中。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由于在汽車發動機點火裝置的外殼上設有定位柱,所述定位柱的表面設有環形槽,所述環形槽中安裝有方位調節板,外殼能相對方位調節板轉動,并且方位調節板只通過一個螺絲固定在發動機上,可對點火裝置的位置進行調節,以使點火裝置能安裝到發動機上相應的位置;本專利還具有安裝方便的特點;
由于在塑料環形墊的周邊分布有多個所述的彈片,彈片和限位環配合能將方位調節板壓緊,在沒有外力進行方位調節時,可防止方位調節板相對定位柱的自由轉動。
附圖說明
利用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但附圖中的實施例不構成對本實用新型的任何限制,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以下附圖獲得其它的附圖: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圖1所示的分解圖;
圖3為圖1所示的定位環套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外殼; 2、定位柱; 3、環形槽;4、方位調節板;5、長形孔;6、定位環套;7、限位環;8、安裝孔;9、塑料環形墊;10、塑料環形套;11、左塑料半環;12、右塑料半環;13、斜面;14、凸起;15、斜面;16、卡槽;17、槽;18、彈片;19、左塑料半環部分;20、右塑料半環部分。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領域的技術人員更好地理解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的描述,需要說明的是,在不沖突的情況下,本申請的實施例及實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組合。
如圖1、2所示,彈片壓緊式通用型汽車發動機點火裝置,包括外殼1以及設在外殼1內的點火組件,所述外殼1上設有定位柱2,所述定位柱2的表面設有環形槽3,還包括定位環套6、方位調節板4和限位環7,所述定位環套6是由塑料環形墊9和塑料環形套10構成,塑料環形墊9設在塑料環形套10的一端且與塑料環形套10一體成型,塑料環形墊9的外徑大于塑料環形套10的外徑,所述定位環套6和限位環7套裝在環形槽3中,所述方位調節板4上的安裝孔8套裝在塑料環形套10上,且設在塑料環形墊9和限位環7之間。所述方位調節板4上設有長形孔5,螺絲穿過長形孔將方位調節板固定在汽車發動機上。
所述限位環7由左塑料半環11和右塑料半環12構成,其中,左塑料半環11的兩端的外側面為斜面13,斜面13上設有凸起14,右塑料半環12的兩端的內側面為斜面15,斜面15上設有卡槽16,左塑料半環11和右塑料半環12對接后,凸起14卡在卡槽16中。
如圖3所示,所述塑料環形墊9的周邊開有兩個槽17,兩個槽17之間的部分向下傾斜形成一個彈片18,在塑料環形墊的周邊分布有多個所述的彈片18,彈片18和限位環7配合將方位調節板4壓緊;所述定位環套9由左塑料半環部分19和右塑料半環部分20構成。
以上所述是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方式而已,當然不能以此來限定本實用新型之權利范圍,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換,都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