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潤滑劑劑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精密鑄造用耐高溫潤滑劑組合物。
背景技術:
摩擦磨損是自然界普遍存在的現象,全世界生產能源的1/3以上用于克服摩擦阻力。磨損是機械材料失效的三種主要形式之一。有關資料表明美國因摩擦磨損造成的經濟損失每年超過2000億美元。摩擦磨損每年給我國造成的損失高達國民生產總值的1%以上。機械設備的報廢往往是由于關鍵零部件磨損失效造成的,開發一種能夠在機械設備不解體、不停產的情況下,對磨損零部件進行自修復的技術一直是廣大機械設備制造者和維修人員不斷追求的目標,近年來微納米材料的出現為研制機械設備在運行中的自修復提供了途徑。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旨在提供了一種精密鑄造用耐高溫潤滑劑組合物。
本發明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精密鑄造用耐高溫潤滑劑組合物,其是由以下重量份數的原料組成:交聯聚乙烯基吡咯烷酮7-16份、聚氧乙烯脫水山梨醇酯20-22份、納米羥基磷灰石10-15份、間苯二酚-甲醛8-10份、納米二氧化鈦12-15份、丙烯腈-苯乙烯-丙烯酸酯共聚物25-35份、四溴鄰苯二甲酸二烯丙酯6-15份、氯乙烯/甲基丙烯酸甲酯共聚物4-9份、環氧-有機硅共聚樹脂50-54份、正硅酸乙酯30-36份、納米粉石英14-20份、分散劑3-8份、雜萘聯苯型聚醚砜酮6-15份、二苯甲酰間苯二酚10-20份、戊二酸二異癸酯28-34份、聚十二烷二酰乙二胺5-12份、鄰苯二甲酸酐10-16份、二聚酸二異辛酯25-32份、N-甲基吡咯烷酮9-16份。
所述納米二氧化鈦的粒徑為700-850nm。
所述納米粉石英的粒徑為240-360nm。
所述分散劑為BYK-345。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發明的耐高溫潤滑劑組合物能夠有效改善精密鑄造的抗磨性和修復性能,能夠有效減少摩擦磨損,同時安全穩定性高、無毒且易生物降解。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實施例1一種精密鑄造用耐高溫潤滑劑組合物,其是由以下重量份數的原料組成:交聯聚乙烯基吡咯烷酮7份、聚氧乙烯脫水山梨醇酯20份、納米羥基磷灰石10份、間苯二酚-甲醛8份、納米二氧化鈦12份、丙烯腈-苯乙烯-丙烯酸酯共聚物25份、四溴鄰苯二甲酸二烯丙酯6份、氯乙烯/甲基丙烯酸甲酯共聚物4份、環氧-有機硅共聚樹脂50份、正硅酸乙酯30份、納米粉石英14份、分散劑3份、雜萘聯苯型聚醚砜酮6份、二苯甲酰間苯二酚10份、戊二酸二異癸酯28份、聚十二烷二酰乙二胺5份、鄰苯二甲酸酐10份、二聚酸二異辛酯25份、N-甲基吡咯烷酮9份。
所述納米二氧化鈦的粒徑為700-850nm。
所述納米粉石英的粒徑為240-360nm。
所述分散劑為BYK-345。
實施例2一種精密鑄造用耐高溫潤滑劑組合物,其是由以下重量份數的原料組成:交聯聚乙烯基吡咯烷酮16份、聚氧乙烯脫水山梨醇酯22份、納米羥基磷灰石15份、間苯二酚-甲醛10份、納米二氧化鈦15份、丙烯腈-苯乙烯-丙烯酸酯共聚物35份、四溴鄰苯二甲酸二烯丙酯15份、氯乙烯/甲基丙烯酸甲酯共聚物9份、環氧-有機硅共聚樹脂54份、正硅酸乙酯36份、納米粉石英20份、分散劑8份、雜萘聯苯型聚醚砜酮15份、二苯甲酰間苯二酚20份、戊二酸二異癸酯34份、聚十二烷二酰乙二胺12份、鄰苯二甲酸酐16份、二聚酸二異辛酯32份、N-甲基吡咯烷酮16份。
所述納米二氧化鈦的粒徑為700-850nm。
所述納米粉石英的粒徑為240-360nm。
所述分散劑為BYK-345。
實施例3一種精密鑄造用耐高溫潤滑劑組合物,其是由以下重量份數的原料組成:交聯聚乙烯基吡咯烷酮10份、聚氧乙烯脫水山梨醇酯22份、納米羥基磷灰石14份、間苯二酚-甲醛9份、納米二氧化鈦12份、丙烯腈-苯乙烯-丙烯酸酯共聚物32份、四溴鄰苯二甲酸二烯丙酯10份、氯乙烯/甲基丙烯酸甲酯共聚物6份、環氧-有機硅共聚樹脂52份、正硅酸乙酯32份、納米粉石英16份、分散劑5份、雜萘聯苯型聚醚砜酮12份、二苯甲酰間苯二酚15份、戊二酸二異癸酯30份、聚十二烷二酰乙二胺9份、鄰苯二甲酸酐12份、二聚酸二異辛酯28份、N-甲基吡咯烷酮12份。
所述納米二氧化鈦的粒徑為700-850nm。
所述納米粉石英的粒徑為240-360nm。
所述分散劑為BYK-345。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發明不限于所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發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發明。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發明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所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發明內。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