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篩分技術領域,具體來說,涉及一種便于分揀農作物的篩分裝置。
背景技術:
一般農作物在收成完成后,里面都會含有一定的雜質,在進行下一季的播種時,都需要分揀一些顆粒比較飽滿,雜志比較少的種子來播種,因此,播種前,都需要對農作物的種子進行分揀,已得到質量比較好的種子。但是,現有的分揀種子都是通過人工分揀,慢慢進行挑選,這樣就會給工作帶來很多不便之處,同時人工分揀的時間長,大大的降低了效率。
針對相關技術中的問題,目前尚未提出有效的解決方案。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相關技術中的問題,本發明提出一種便于分揀農作物的篩分裝置,以克服現有相關技術所存在的上述技術問題。
本發明的技術方案是這樣實現的:
一種便于分揀農作物的篩分裝置,包括底座,所述底座頂端兩側對稱設有支撐桿一和支撐桿二,所述支撐桿一和所述支撐桿二之間設有支撐框,所述支撐桿一頂端遠離所述支撐框一側設有上活動桿一,且所述上活動桿一穿過所述支撐桿一與所述支撐框一側連接,所述上活動桿一與所述支撐框連接側設有彈簧一,且所述彈簧一位于所述支撐桿一與所述支撐框之間,所述支撐桿一底端遠離所述支撐框一側設有下活動桿一,所述下活動桿一穿過所述支撐桿一與所述支撐框一側連接,所述下活動桿一與所述支撐框連接側設有彈簧二,且所述彈簧二位于所述支撐桿一與所述支撐框之間,所述支撐桿二頂端遠離所述支撐框一側設有上活動桿二,且所述上活動桿二穿過所述支撐桿二與所述支撐框另一側連接,所述上活動桿二與所述支撐框連接側設有彈簧三,且所述彈簧三位于所述支撐桿二與所述支撐框之間,所述支撐桿二底端遠離所述支撐框一側設有下活動桿二,所述下活動桿二穿過所述支撐桿二與所述支撐框另一側連接,所述下活動桿二與所述支撐框連接側設有彈簧四,且所述彈簧四位于所述支撐桿二與所述支撐框之間,所述支撐框為頂端設有開口的矩形支撐框,所述支撐框中部設有固定板,所述固定板與所述支撐框左右兩側均設有支柱,且所述支柱穿插所述固定板延伸至所述支撐框的底端,所述支柱與所述固定板連接側均設有彈簧五,所述固定板中部設有轉軸,所述轉軸穿插所述固定板前后兩側分別與偏心輪一和偏心輪二連接,所述固定板內部一側設有電機,所述電機的轉動軸通過齒輪與所述轉軸轉動連接,所述固定板頂端中部設有半圓形凸起,所述凸起頂端設有頂柱,所述頂柱頂端設有篩盤,所述篩盤頂端兩側均設有擋板,所述篩盤底端內部均勻設有若干通孔,所述篩盤底端設有接盤,所述篩盤一側設有通道,且所述通道與所述篩盤之間傾斜設置,所述通道遠離所述篩盤一側設有出口。
進一步的,所述底座底端邊角處均勻設有若干伸縮桿,所述伸縮桿內部設有伸縮電機。
進一步的,所述伸縮桿底端均設有可制動的萬向輪。
進一步的,所述篩盤底端兩側均設有掛鉤。
進一步的,所述接盤與所述篩盤連接處設有與所述掛鉤相適配的掛口。
進一步的,所述偏心輪一和所述偏心輪二的初始夾角為0度。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通過電機可以帶動轉軸轉動,轉軸進而可以帶動前后兩側的偏心輪一和偏心輪二轉動,偏心輪一和偏心輪二的轉動進而帶動固定板的上下左右晃動,從而固定板在上下晃動的時候會壓縮彈簧五,偏心輪一和偏心輪二轉動的時候產生的左右沖擊力,使得支撐框左右擠壓兩側彈簧,進而上活動桿和下活動桿可以在兩側的支撐桿一和支撐桿二內滑動,從而使得頂端的頂柱帶動篩盤上下左右晃動,進而使得篩盤上的農作物可以在篩盤的晃動下,將農作物內的一些顆粒較小的雜質通過篩盤底端的通孔落入接盤內,而一些顆粒飽滿的農作物則可以在篩盤的帶動下滑入通道,并從出口處滑出,可以大大的減少勞動力,操作簡單,提高分揀的質量和效率,同時兩側的擋板可以防止農作物的濺出,更加利于農作物的安全。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明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是根據本發明實施例的便于分揀農作物的篩分裝置結構示意圖;
圖2是根據本發明實施例的篩盤側視結構示意圖。
圖中:
1、底座;2、支撐桿一;3、支撐桿二;4、支撐框;5、上活動桿一;6、彈簧一;7、下活動桿一;8、彈簧二;9、上活動桿二;10、彈簧三;11、下活動桿二;12、彈簧四;13、固定板;14、支柱;15、彈簧五;16、轉軸;17、偏心輪一;18、偏心輪二;19、電機;20、凸起;21、頂柱;22、篩盤;23、擋板;24、通孔;25、接盤;26、通道;27、出口;28、伸縮桿;29、伸縮電機;30、萬向輪;31、掛鉤;32、掛口。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根據本發明的實施例,提供了一種便于分揀農作物的篩分裝置。
如圖1-2所示,根據本發明實施例的便于分揀農作物的篩分裝置,包括底座1,所述底座1頂端兩側對稱設有支撐桿一2和支撐桿二3,所述支撐桿一2和所述支撐桿二3之間設有支撐框4,所述支撐桿一2頂端遠離所述支撐框4一側設有上活動桿一5,且所述上活動桿一5穿過所述支撐桿一2與所述支撐框4一側連接,所述上活動桿一5與所述支撐框4連接側設有彈簧一6,且所述彈簧一6位于所述支撐桿一2與所述支撐框4之間,所述支撐桿一2底端遠離所述支撐框4一側設有下活動桿一7,所述下活動桿一7穿過所述支撐桿一2與所述支撐框4一側連接,所述下活動桿一7與所述支撐框4連接側設有彈簧二8,且所述彈簧二8位于所述支撐桿一2與所述支撐框4之間,所述支撐桿二3頂端遠離所述支撐框4一側設有上活動桿二9,且所述上活動桿二9穿過所述支撐桿二3與所述支撐框4另一側連接,所述上活動桿二9與所述支撐框4連接側設有彈簧三10,且所述彈簧三10位于所述支撐桿二3與所述支撐框4之間,所述支撐桿二3底端遠離所述支撐框4一側設有下活動桿二11,所述下活動桿二11穿過所述支撐桿一2與所述支撐框4另一側連接,所述下活動桿二11與所述支撐框4連接側設有彈簧四12,且所述彈簧四12位于所述支撐桿二3與所述支撐框4之間,所述支撐框4為頂端設有開口的矩形支撐框4,所述支撐框4中部設有固定板13,所述固定板13與所述支撐框4左右兩側均設有固定板14,且所述固定板14穿插所述固定板13延伸至所述支撐框4的底端,所述固定板14與所述固定板13連接側均設有彈簧五15,所述固定板13中部設有轉軸16,所述轉軸16穿插所述固定板13前后兩側分別與偏心輪一17和偏心輪二18連接,所述固定板13內部一側設有電機19,所述電機19的轉動軸通過齒輪與所述轉軸16轉動連接,所述固定板13頂端中部設有半圓形凸起20,所述凸起20頂端設有頂柱21,所述頂柱21頂端設有篩盤22,所述篩盤22頂端兩側均設有擋板23,所述篩盤22底端內部均勻設有若干通孔24,所述篩盤22底端設有接盤25,所述篩盤22一側設有通道26,且所述通道26與所述篩盤22之間傾斜設置,所述通道26遠離所述篩盤22一側設有出口27。
借助于上述技術方案,通過電機19可以帶動轉軸16轉動,進而帶動偏心輪一17和偏心輪二18轉動,偏心輪一17和偏心輪二18的轉動進而帶動固定板13的上下左右晃動,從而固定板13在上下晃動的時候會壓縮彈簧五15,偏心輪一17和偏心輪二18轉動的時候產生的左右沖擊力,從而使得頂端的頂柱21帶動篩盤22上下左右晃動,進而使得篩盤22上的農作物可以在篩盤22的晃動下,將農作物內的一些顆粒較小的雜質通過篩盤22底端的通孔24落入接盤25內,而一些顆粒飽滿的農作物則可以在篩盤22的帶動下滑入通道26,并從出口27處滑出,可以大大的減少勞動力,操作簡單,提高分揀的質量和效率,同時兩側的擋板23可以防止農作物的濺出,更加利于農作物的安全。
此外,所述底座1底端邊角處均勻設有若干伸縮桿28,所述伸縮桿28內部設有伸縮電機29,所述伸縮桿28底端均設有可制動的萬向輪30,通過伸縮電機29可以方便控制伸縮桿28的伸縮,使得篩分裝置可以調節到適合的高度,更加利于人們的操作,減少勞動力,同時萬向輪30可以方便推動篩分裝置,可以根據需要方便移動篩分裝置,為人們提供了大大的便利。
另外,所述篩盤22底端兩側均設有掛鉤31,所述接盤25與所述篩盤22連接處設有與所述掛鉤31相適配的掛口32,所述偏心輪一17和所述偏心輪二18的初始夾角為0度,通過掛鉤31和與掛鉤31相適配的掛口32,可以方便拆卸篩盤22和接盤25,從而對接盤25內的雜質進行處理,減輕工作量,偏心輪一17和所述偏心輪二18的初始夾角為0度,可以保障偏心輪的轉動產生上下左右的晃動,從而保障農作物更加順利的落入到通道26內。
綜上所述,借助于本發明的上述技術方案,通過電機19可以帶動轉軸16轉動,轉軸16進而可以帶動前后兩側的偏心輪一17和偏心輪二18轉動,偏心輪一17和偏心輪二18的轉動進而帶動固定板13的上下左右晃動,從而固定板13在上下晃動的時候會壓縮彈簧五15,偏心輪一17和偏心輪二18轉動的時候產生的左右沖擊力,使得支撐框4左右擠壓兩側彈簧,進而上活動桿和下活動桿可以在兩側的支撐桿一2和支撐桿二3內滑動,從而使得頂端的頂柱21帶動篩盤22上下左右晃動,進而使得篩盤22上的農作物可以在篩盤22的晃動下,將農作物內的一些顆粒較小的雜質通過篩盤22底端的通孔24落入接盤25內,而一些顆粒飽滿的農作物則可以在篩盤22的帶動下滑入通道26,并從出口27處滑出,可以大大的減少勞動力,操作簡單,提高分揀的質量和效率,同時兩側的擋板23可以防止農作物的濺出,更加利于農作物的安全。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發明,凡在本發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