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農用裝置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全自動谷物除雜機。
背景技術:
目前谷物除雜機,一是篩子篩選的篩選機,二是風機作用下的簸箕式篩選的清雜機,篩選機是根據谷物和雜物體積大小不同,通過篩網進行分離,和谷物同樣大的雜物無法從谷物混合物中篩選出來;清雜機是根據谷物和雜物比重的不同進行清選,比重大的雜物無法從谷物混合物中清除出去。
現在市場上的清雜機或篩選機,它們都存在清雜效果差、清雜效率低的問題,并不能給農民帶來很大的工作效益。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全自動谷物除雜機,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現有谷物除雜機工作效率低、除雜效果差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全自動谷物除雜機,包括進料口蓋、谷物傳送機、皮帶、轉動機、控制開關、插頭、鼓風機、谷物出料口、沙石出料口、篩選網、振動機、篩選倉、雜物出料管道、擋板和滑輪,所述進料口蓋下部裝設有谷物傳送機,且谷物傳送機通過皮帶與轉動機相連接,所述轉動機下部安裝有控制開關,且控制開關左端連接插頭,所述控制開關右端設有鼓風機,且鼓風機右端安裝有谷物出料口,所述谷物出料口右端設有沙石出料口,且沙石出料口上口鑲嵌有篩選網,所述篩選網右端與振動機相連接,所述篩選網上部設有篩選倉,且篩選倉右側與雜物出料管道相連接,所述雜物出料管道末端鑲嵌有擋板,且擋板下部安裝有滑輪。
優選的,所述鼓風機外出口鑲嵌有一層雜物擋網,且其網孔直徑為5mm。
優選的,所述篩選網直徑為3mm。
優選的,所述擋板為活動結構,且其被拉升高度為0-60cm。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全自動谷物除雜機采用篩選網和鼓風機兩種不同的篩選原理對谷物中的雜質進行篩選,能夠有效的去除谷物中的雜質,為農民篩選谷物提供了方便,鼓風機外出口的一層雜物擋網能夠有效的阻擋雜物進入鼓風機,防止雜物對鼓風機造成損壞,該除雜機底部還安裝有滑輪,方便移動,除雜機采用谷物傳送機對谷物進行運輸,全自動智能化機械工作,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減少了工作時間。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圖中:1、進料口蓋,2、谷物傳送機,3、皮帶,4、轉動機,5、控制開關,6、插頭,7、鼓風機,8、谷物出料口,9、沙石出料口,10、篩選網,11、振動機,12、篩選倉,13、雜物出料管道,14、擋板,15、滑輪。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全自動谷物除雜機,包括進料口蓋1、谷物傳送機2、皮帶3、轉動機4、控制開關5、插頭6、鼓風機7、谷物出料口8、沙石出料口9、篩選網10、振動機11、篩選倉12、雜物出料管道13、擋板14和滑輪15,進料口蓋1下部裝設有谷物傳送機2,且谷物傳送機2通過皮帶3與轉動機4相連接,轉動機4下部安裝有控制開關5,且控制開關5左端連接插頭6,控制開關5右端設有鼓風機7,鼓風機7外出口鑲嵌有一層雜物擋網,且其網孔直徑為5mm,且鼓風機7右端安裝有谷物出料口8,谷物出料口8右端設有沙石出料口9,且沙石出料口9上口鑲嵌有篩選網10,篩選網10直徑為3mm,篩選網10右端與振動機11相連接,篩選網10上部設有篩選倉12,且篩選倉12右側與雜物出料管道13相連接,雜物出料管道13末端鑲嵌有擋板14,擋板14為活動結構,且其被拉升高度為0-60cm,且擋板14下部安裝有滑輪15。
工作原理:在使用該全自動谷物除雜機時,首先把除雜機移動到空曠的場地,使其穩定后,通過插頭6接通電源,取下進料口蓋1,拉升擋板14,再通過控制開關5打開轉動機4,轉動機4通過皮帶3帶動谷物傳送機2,然后通過控制開關5打開鼓風機7和振動機11,使其工作,最后用谷物儲藏袋套在谷物出料口8處待用,這時,開始向進料口處添加含有雜質的谷物,谷物由進料口落入谷物傳送機2上,然后被谷物傳送機2運輸至篩選倉12內,由于鼓風機7的作用,谷物中的秸稈和麥穗殼等雜物由于重量比飽滿谷粒輕,被風吹至雜物出料管道13后,再繼續被吹至篩選機外,而飽滿谷粒則落至篩選網10上,其中還有一部分沙石、泥土等雜物和谷粒一同落至篩選網10上,通過振動機11的作用,沙石、泥土等雜物被篩選出來,從沙石出料口9落入除雜機外,而飽滿的谷粒則落入谷物出料口8中,再由谷物出料口8中滑落至谷物儲藏袋中,最后由農民對谷物儲藏袋進行處理儲藏。
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