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凈化裝置的制造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空氣凈化技術,特別涉及一種室內有害揮發性有機物凈化裝置。
【背景技術】
[0002]目前,裝修、電子產品、家私及日用產品帶來的包括甲醛、苯系物在內的室內有害空氣揮發性有機物(VOC)污染已成為國內室內空氣污染的主要特征,嚴重危害人們的健康。世界衛生組織(2011年9月)發布《室內空氣質量指南》將苯和甲醛排列在室內空氣污染源的第一和第三位!現在,室內空氣凈化采用的手段包括靜電吸塵、負離子、等離子、臭氧、活性碳吸附、光催化氧化(光觸媒)等技術。
[0003]其中,光催化氧化技術是指光催化劑在紫外光作用下通過一系列化學反應變化可將苯系物、甲醛或其他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分解成二氧化碳和水分子。由于光催化氧化技術不產生“二次污染”、環保,已越來越成為室內空氣凈化的主要技術手段。但是,該技術使用的光催化劑會隨著光催化氧化反應的進行產生光催化劑活性逐漸消失的現象,即催化劑“失活”;催化劑的失活使得光催化氧化技術的應用受到極大的限制,如目前該技術使用最多的T1jR米催化劑會在催化氧化反應中失活(Applied Catalysis B -Environmental,2001,32.1-9 ;Applied Catalysis B -Environmental,2001,30.389-397 ;Journal ofcatalysis,2003,219(1),107-116)。
[0004]催化劑失活現象是所有催化反應中不可避免、又必須克服的難題,導致光催化劑失活的因素很多,對于氣固相反應而言,主要是因為反應中間物沉積在催化劑表面、并占據催化劑活性中心,從而阻礙目標凈化污染物的催化分解。對于一些可逆的催化劑失活,氧化劑的使用可以有效地抑制催化劑的失活,其原因是氧化劑可以通過氧化分解沉積在催化劑表面的中間產物從而幫助光催化劑恢復活性。但是單一的氧化劑在氧化分解室內有害揮發性有機物在光催化劑作用下降解的中間產物表現出的不同的氧化反應效率,影響光催化劑恢復活性。
【實用新型內容】
[0005]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對室內有害揮發性有機物進行凈化的空氣凈化裝置,能有效快速恢復催化劑活性;進而得到更高、更快、更持續的清除室內空氣中有害揮發性有機物的凈化效果。
[0006]本實用新型的上述目的是通過如下技術方案實現的:
[0007]空氣凈化裝置,用于室內有害揮發性有機物凈化,所述空氣凈化裝置包括由空心殼體形成的封閉型空間,在所述空心殼體內設置有網狀催化劑載體,所述載體上涂有光催化劑,在所述空心殼體內還設有紫外線發射器,在所述空心殼體上設有進氣口和出氣口 ;所述空氣凈化裝置還包括臭氧發生器和過氧化氫發生器,所述臭氧發生器和過氧化氫發生器產生的臭氧和過氧化氫組成的混合氧化劑填充在所述空心殼體內。
[0008]所述臭氧和過氧化氫組成的混合氧化劑由分別通過位于所述空氣凈化裝置外的臭氧發生器產生的臭氧和和過氧化氫發生器產生的過氧化氫氣體混合而成。
[0009]所述臭氧和過氧化氫組成的混合氧化劑由分別通過位于所述空氣凈化裝置內的臭氧發生器產生的臭氧和和過氧化氫發生器產生的過氧化氫氣體混合而成。
[0010]所述臭氧和過氧化氫組成的混合氧化劑中由位于所述空氣凈化裝置內/外的臭氧發生器產生的臭氧氣體,和對應位于所述空氣凈化裝置外/內的過氧化氫發生器產生的過氧化氫氣體混合而成。
[0011]所述空心殼體的內壁上附有網狀催化劑載體。
[0012]所述空心殼體為圓柱體或長方體或多棱體。
[0013]所述有害揮發性有機物為甲醛和苯系物中的一種或兩種。
[0014]本實用新型包含有臭氧發生器和過氧化氫發生器,所述臭氧發生器和過氧化氫發生器產生的臭氧和過氧化氫組成的混合氧化劑(03+h202)填充在所述空心殼體內,能更有效地解決各種不同單一的氧化劑在氧化分解室內有害揮發性有機物在光催化劑作用下降解的中間產物表現出的不同的氧化反應效率,能夠快速、高效地清除這些反應中間產物,進而達到快速恢復催化劑活性;進而得到更高、更快、更持續的清除室內空氣中有害揮發性有機物的凈化效果。
【附圖說明】
[0015]圖1為在利用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一技術方案與現有技術凈化甲醛時甲醛凈化效率曲線對比圖;
[0016]圖2為在利用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二技術方案凈化甲醛時甲醛凈化效率曲線對比圖;
[0017]圖3為在利用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三技術方案與現有技術凈化甲苯時甲苯凈化效率曲線對比圖;
[0018]圖4為在利用本實用新型實施例四技術方案凈化甲苯時甲苯凈化效率曲線對比圖;
[0019]圖5為在利用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五技術方案與現有技術凈化二甲苯時二甲苯凈化效率曲線對比圖;
[0020]圖6在利用本實用新型實施例六技術方案凈化二甲苯時二甲苯凈化凈化效率曲線對比圖;
[0021]圖7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一中涉及的一種空氣凈化裝置的截面示意圖;
[0022]圖8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三中涉及的一種空氣凈化裝置的截面示意圖;
[0023]圖9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五中涉及的一種空氣凈化裝置的截面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24]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及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0025]實施例一
[0026]如圖7所示,一種空氣凈化裝置,用于室內有害揮發性有機物凈化,包括:上下兩端均密封的空心圓柱體1,所述空心圓柱體I的內壁上附有網狀催化劑載體2,載體2上涂有二氧化鈦(T12)納米催化劑,所述空心圓柱體I內還設有紫外燈3 ;所述空心圓柱體I上端的側面設有進氣口 4,圓柱體下端對應進氣口 4的另一側面設有出氣口 5 ;在所述空心圓柱體I外設置有臭氧發生器6和過氧化氫氣體發生器7 ;在出氣口 5處設置有抽風機。在使用時,所述臭氧發生器6和所述過氧化氫氣體發生器7產生的臭氧和過氧化氫氣體通過所述進氣口 4進入所述在所述空心圓柱體I內,使所述空心圓柱體I形成的封閉空間內填充有由臭氧和過氧化氫組成的混合氧化劑。
[0027]所述空心圓柱體I所用的材料,既可以是塑料,也可以是金屬等,范圍很廣,這些都不影響其使用,而所述載體2則需選用不與催化劑進行反應的材料,比如纖維、金屬、絲狀物等。所述空心圓柱體也可以是其他形狀,優選較為規則的長方體、立方體、棱柱體等,以便催化劑涂層的網狀載體與紫外燈的距離基本一致。光催化劑也可以為能夠催化VOC發生光催化氧化的其他單一或復合催化劑,如金屬氧化物和硫化物ZnO、CdS、胃03等。
[0028]在本實施例中,所述空氣凈化裝置用于凈化甲醛。當所述空氣凈化裝置啟動后,所述臭氧發生器6和所述過氧化氫氣體發生器7產生的臭氧和過氧化氫氣體通過所述進氣口4進入所述在所述空心圓柱體I內,使所述空心圓柱體I內填充由臭氧和過氧化氫組成的質量體積濃度配比為1:3的混合氧化劑;其中,所述臭氧的質量體積濃度為0.05ppm。同時,由于在出氣口 5處設置有抽風機,包含有害揮發性有機物的空氣在抽風機的作用下循環流過所述空氣凈化裝置,以便有害揮發性有機物在光催化劑作用下降解。如圖1所示,為在利用本實施例所采用技術方案與不采用氧化劑及單獨采用臭氧凈化甲醛時的甲醛凈化效率曲線對比圖。從圖1中明顯可以看出,本實施例所采用技術方案所達到的凈化甲醛的效率(隨時間變化范圍約為80%至100% )遠遠高于不采用氧化劑及單獨采用高濃度臭氧(1ppm)凈化甲醛的效率,而且,由于臭氧的濃度較低(僅為0.05ppm),不會造成室內空氣的二次污染。
[0029]實施例二
[0030]本實施例與實施例一的區別在于,所述臭氧和過氧化氫的濃度有所不同,所述臭氧的濃度為0.03ppm ;而且,通過改變臭氧和過氧化氫組成的配比得到不同的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