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路燈燈桿主體的拋光液噴涂裝置的制造方法
【技術領域】
[0001 ] 本發明涉及LED路燈燈桿主體的拋光液噴涂裝置。
【背景技術】
[0002]LED路燈燈桿一般包括圓柱形燈桿主體,為了保證燈桿主體的長期使用,需要對燈桿主體進行一定處理,如對燈桿主體噴涂拋光液。
【發明內容】
[0003]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LED路燈燈桿主體的拋光液噴涂裝置,其能對燈桿主體進行拋光液噴涂。
[0004]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的技術方案是設計一種LED路燈燈桿主體的拋光液噴涂裝置,所述燈桿主體為圓柱形,所述烘干裝置包括平置的長方形框架,所述框架由一對長邊框條和一對短邊框條構成;所述框架底面固定有四個豎置支撐架,該四個豎置支撐架位于框架底面的四個角上,所述框架由該四個豎置支撐架支承;
所述框架正下方設有集液池,所述集液池頂部設有濾網;
所述框架頂面固定有兩個相互平行的平置直條形滑軌,該兩個滑軌分別固定于上述一對短邊框條上,所述滑軌沿其所在短邊框條的長度方向延伸;所述滑軌由其所在的短邊框條支承;
所述兩個滑軌配置有四個滑板,每個滑軌上都設置兩個可沿該滑軌長度方向滑動的滑板,該兩個滑板由其所在的滑軌支承;
所述兩個滑軌上方設有兩個相互平行的平置托輥,所述兩個托輥與滑軌垂直;所述兩個托輥的長度大于燈桿主體的長度;
所述兩個托輥配置有四個軸座,每個托輥在其軸向兩端各設置一個軸座,每個托輥由其軸向兩端的兩個軸座支承;
所述四個軸座與四個滑板一一對應,每個軸座都固定于對應滑板上,軸座由所在滑板支承;
所述兩個托輥:一個為主動輥,另一個為從動輥;
所述主動輥配有驅動其轉動的驅動裝置,該驅動裝置固定于主動輥軸向一端的軸座上;
所述框架正上方設有平置的支撐板,所述支撐板配有用于驅動其上下移動的升降裝置,所述支撐板位于兩個托輥上方;
所述支撐板底面均布有若干噴頭;
所述支撐板內部設有:豎置輸液主通道,與噴頭一一對應連接的輸液支通道;各輸液支通道分別與輸液主通道貫通,輸液支通道用于將對應噴頭與輸液主通道貫通;
所述輸液主通道,其頂端開口,其底端封閉;所述輸液主通道的開口端位于支撐板的頂面,所述輸液主通道的開口端設有接頭; 所述支撐板頂面還固定有用于存儲拋光液的儲液箱,所述儲液箱通過輸液軟管與接頭連接,所述輸液軟管連接于儲液箱底部,所述輸液軟管上設有輸液栗,所述儲液箱用于向輸液主通道內輸送拋光液。
[0005]優選的,所述支撐板的面積不小于框架的面積。
[0006]優選的,所述兩個托輥的長度為9?10米。
[0007]優選的,所述兩個滑軌的長度為2?4米。
[0008]優選的,所述儲液箱內設有加熱裝置。
[0009]優選的,所述噴頭在支撐板底面的分布密度為25?30個/平方米。
[0010]本發明的優點和有益效果在于:提供一種LED路燈燈桿主體的拋光液噴涂裝置,其能對燈桿主體進行拋光液噴涂。
[0011]燈桿主體可平置于兩個托輥的間隙處,并由兩個托輥支承,燈桿主體平置時,與兩個托輥平行。兩個托輥分別由軸座支承,軸座分別由滑板支承,滑板可沿對應滑軌滑動,上述設置可實現兩個托輥在兩個滑軌上的相向或相背滑動,即兩個托輥的間隙可以調整,以適應不同外徑的燈桿主體。
[0012]支撐板底面均布有若干噴頭,儲液箱向輸液主通道內輸送的拋光液可以通過噴頭噴出,將燈桿主體外周噴灑上拋光液。
[0013]在噴灑過程中,主動輥由驅動裝置驅動旋轉,能帶動燈桿主體周向旋轉,使燈桿主體外周均接受噴灑,不留死角。
[0014]框架正下方設有集液池,噴灑過程中多余的拋光液可部分收集于集液池中,以備后用。
[0015]所述集液池頂部設有濾網,可阻擋部分雜質落入集液池,提高回收拋光液的可用性。
【附圖說明】
[0016]圖1是本發明的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7]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式】作進一步描述。以下實施例僅用于更加清楚地說明本發明的技術方案,而不能以此來限制本發明的保護范圍。
[0018]本發明具體實施的技術方案是:
如圖1所示,一種LED路燈燈桿主體100的拋光液噴涂裝置,所述燈桿主體100為圓柱形,所述烘干裝置包括平置的長方形框架11,所述框架11由一對長邊框條和一對短邊框條構成;所述框架11底面固定有四個豎置支撐架12,該四個豎置支撐架12位于框架11底面的四個角上,所述框架11由該四個豎置支撐架12支承;
所述框架11正下方設有集液池7,所述集液池7頂部設有濾網;
所述框架11頂面固定有兩個相互平行的平置直條形滑軌21,該兩個滑軌21分別固定于上述一對短邊框條上,所述滑軌21沿其所在短邊框條的長度方向延伸;所述滑軌21由其所在的短邊框條支承;
所述兩個滑軌21配置有四個滑板22,每個滑軌21上都設置兩個可沿該滑軌21長度方向滑動的滑板22,該兩個滑板22由其所在的滑軌21支承;
所述兩個滑軌21上方設有兩個相互平行的平置托輥31,所述兩個托輥31與滑軌21垂直;所述兩個托輥31的長度大于燈桿主體100的長度;
所述兩個托輥31配置有四個軸座32,每個托輥31在其軸向兩端各設置一個軸座32,每個托輥31由其軸向兩端的兩個軸座32支承;
所述四個軸座32與四個滑板22——對應,每個軸座32都固定于對應滑板22上,軸座32由所在滑板22支承;
所述兩個托輥31:—個為主動輥,另一個為從動輥;
所述主動輥配有驅動其轉動的驅動裝置,該驅動裝置固定于主動輥軸向一端的軸座32
上;
所述框架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