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脫水過濾器,尤其涉及一種可以有效地除去水分及雜質的潤滑油脫水過濾裝置。
背景技術:
在設備運行條件差的環境中,運轉過程中潤滑油極易造成污染,而且雨水常通過設備的呼吸器進入到設備的油底殼,造成潤滑油的污染,潤滑油中的機械顆粒極易對運轉中的設備造成磨粒磨損。
潤滑油中混入水分后易產泡沫,堵塞油道,還會提高潤滑油的凝點,不利于低溫流動性能,同時也會減弱油膜的強度,降低潤滑性能,導致機件磨損。二、水分會與落入潤滑油中的鐵屑作用生成鐵皂,鐵皂與潤滑油中的塵土、機漬和膠質等污染物混合而生成油泥,聚積在潤滑油系統油道以及各種濾清器的濾網內,造成各摩擦表面供油不足,加速機件的磨損。三、潤滑油中的水分還會吸收燃燒室廢氣中的含硫氧化物和低分子有機酸,加劇對金屬的腐蝕。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潤滑油脫水過濾器,以打破油的乳化狀態,對潤滑油進行精濾和清除油內的水分。
一種潤滑油脫水過濾裝置,包括儲油箱,所述的儲油箱由右至左依次包括油箱、除水裝置、干燥裝置,所述的油箱的一端設有進油管Ⅰ,所述的進油管Ⅰ連接有油泵Ⅰ;所述的油箱與除水裝置之間通過進油管Ⅱ相連通,所述的進油管Ⅱ的一端設有過濾網Ⅰ;所述的除水裝置的底部設有出水管,所述的出水管位于除水裝置外的一端設有閥門;所述的除水裝置包括破乳化裝置、位于破乳化裝置正下方的脫水過濾裝置,所述的進油管Ⅱ的另一端延伸至乳化裝置內;所述的脫水過濾裝置與干燥裝置之間通過脫水過濾裝置左側的進油管Ⅲ相連通,所述的進油管Ⅲ設于干燥裝置內,所述的進油管Ⅲ的一端設有過濾網Ⅱ;所述的進油管Ⅲ的另一端連接有油泵Ⅱ。
進一步改進的是,所述的破乳化裝置和脫水過濾裝置均為圓柱狀結構,并且圓柱的半徑相同。
進一步改進的是,所述的進油管Ⅲ為U型結構。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包括儲油箱,儲油箱包括油箱,除水裝置和干燥裝置,油箱與除水裝置之間通過進油管Ⅰ連通,進油管Ⅰ設有過濾網Ⅰ,可以有效地濾處潤滑油中的機械雜質;除水裝置包括破乳化裝置和脫水過濾裝置,可以有效地對潤滑油進行破乳化和除水;干燥裝置內可以對進油管Ⅲ內潤滑油進行干燥除水。本實用新型可將潤滑油中的機械雜質及水分一次性濾除,使潤滑油清潔度及品質得以大幅提升。從而極大地減少了潤滑類主機設備因潤滑油清潔度及水分問題而導致的機械故障。
附圖說明
圖1 是本實用新型一種潤滑油脫水過濾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儲油箱;2、油箱;3、油泵Ⅰ;4、進油管Ⅰ;5、除水裝置;6、進油管Ⅱ;
7、過濾網Ⅰ;8、破乳化裝置;9、脫水過濾裝置;10、過濾網Ⅱ;
11、進油管Ⅲ;12、干燥裝置;13、油泵Ⅱ;14、排水管;15、閥門。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實施例1
一種潤滑油脫水過濾裝置,包括儲油箱(1),所述的儲油箱(1)由右至左依次包括油箱(2)、除水裝置(5)、干燥裝置(12),所述的油箱(2)的一端設有進油管Ⅰ(4),所述的進油管Ⅰ(4)連接有油泵Ⅰ(3);所述的油箱(2)與除水裝置(5)之間通過進油管Ⅱ(6)相連通,所述的進油管Ⅱ(6)的一端設有過濾網Ⅰ(7);所述的除水裝置(5)的底部設有出水管(14),所述的出水管(14)位于除水裝置(5)外的一端設有閥門(15);所述的除水裝置(5)包括破乳化裝置(8)、位于破乳化裝置(8)正下方的脫水過濾裝置(9),所述的進油管Ⅱ(6)的另一端延伸至乳化裝置(9)內;所述的脫水過濾裝置(9)與干燥裝置(12)之間通過脫水過濾裝置(9)左側的進油管Ⅲ(11)相連通,所述的進油管Ⅲ(11)設于干燥裝置(12)內,所述的進油管Ⅲ(11)的一端設有過濾網Ⅱ(10);所述的進油管Ⅲ(11)的另一端連接有油泵Ⅱ(13)。
進一步改進的是,所述的破乳化裝置(8)和脫水過濾裝置(9)均為圓柱狀結構,并且圓柱的半徑相同。
進一步改進的是,所述的進油管Ⅲ(11)為U型結構。
本實用新型包括儲油箱,儲油箱包括油箱,除水裝置和干燥裝置,油箱與除水裝置之間通過進油管Ⅰ連通,進油管Ⅰ設有過濾網Ⅰ,可以有效地濾處潤滑油中的機械雜質;除水裝置包括破乳化裝置和脫水過濾裝置,可以有效地對潤滑油進行破乳化和除水;干燥裝置內可以對進油管Ⅲ內潤滑油進行干燥除水。本實用新型可將潤滑油中的機械雜質及水分一次性濾除,使潤滑油清潔度及品質得以大幅提升。從而極大地減少了潤滑類主機設備因潤滑油清潔度及水分問題而導致的機械故障。
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