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屬于改性瀝青生產制備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改性瀝青的生產罐。
背景技術:
在改性瀝青的生產制備中,需要將基質瀝青和SBS等添加劑導入到生產罐中進行攪拌混合,以得到勻質的改性瀝青。現有改性瀝青的生產罐包括一個圓柱狀的罐體,罐體頂部設有電機,電機的輸出軸與攪拌棒相連,攪拌棒位于罐體內部,在攪拌棒上焊接設有上下布置的兩對攪拌葉片,用于將基質瀝青和添加劑攪拌混合均勻,而由于基質瀝青和添加劑都為黏稠狀液體,因此在攪拌時難以攪拌分散均勻,甚至部分瀝青仍然成整塊/片而未被分離開來,添加劑難以融入混合均勻,制備出來的改性瀝青質量較差,且使用后的帶有葉片的攪拌棒難以清洗,需要整體拆除,對葉片進行深入清洗維護。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提供一種制備改性瀝青用生產罐,該生產罐攪拌均勻,制作的改性瀝青均勻穩定,且便于快速裝拆,利于清洗維護。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如下:
一種制備改性瀝青用生產罐,包括圓柱狀的罐體,所述罐體頂端設有電機,所述電機的輸出軸連有攪拌棒,所述攪拌棒豎直向下伸入所述罐體內部。
所述攪拌棒為一段圓管,在所述圓管上設有若干片狀的設有刃口的葉片,葉片的長度方向位于圓管的徑向,所述葉片設置在圓管表面并與圓管互相垂直,圓管旋轉時,所述葉片的刃口可對基質瀝青進行切割。
所述葉片的一端通過快拆機構連接在所述圓管上,該快拆機構包括彈簧和同軸固定在彈簧其中一端的圓柱,該圓柱的頂端面為半球面,所述彈簧的另一端固定于葉片一端表面的盲孔內,葉片設有盲孔的一端插入所述圓管內并伸入圓管內壁上的凹槽中,葉片在圓管管壁上的插入孔的兩端邊緣均倒圓角;所述圓柱的圓柱面與圓管插入孔的內側倒圓角位置相接觸,以使得當將葉片抽放于圓管插入孔時,圓柱能夠在彈簧作用下擠壓入盲孔中;在所述圓管的管壁上開有螺栓孔,所述螺栓孔內擰有可將圓柱頂回所述盲孔內的頂桿螺柱。
進一步地,所述葉片插入圓管內的一端的端面上開有圓柱形盲孔,該圓柱形盲孔內軸向固定有圓柱彈簧,所述圓柱彈簧呈壓縮狀態。
進一步地,所述葉片在所述攪拌棒上呈螺旋排布。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實用新型采用帶有刃口的片狀體作為葉片來進行攪拌的同時還進行了切削,可將黏稠的基質瀝青切碎,便于添加劑和基質瀝青更充分地混合均勻。同時采用了快拆機構,便于拆除葉片進行清洗,而日常維護中最主要工作就是清洗葉片,該設計可以不用拆除整個攪拌部件,即可進行高效清洗。使用時將葉片插入攪拌棒并同時按下圓柱,將葉片插入到底,此時圓柱重新伸出葉片的表面,從而將葉片卡在攪拌棒內部;若需要拆卸,只需將頂桿螺栓擰入時,向外拉出葉片即可,裝拆維護便利。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圖2為葉片的快拆機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由特定的具體實施例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熟悉此技術的人士可由本說明書所揭露的內容輕易地了解本實用新型的其他優點及功效。
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說明:
如圖1—2所示,一種制備改性瀝青用生產罐,包括圓柱狀的罐體1,所述罐體1頂端設有電機2,所述電機1的輸出軸連有攪拌棒3,所述攪拌棒3豎直向下伸入所述罐體1內部。所述攪拌棒3為一段圓管,在所述圓管上設有若干片狀的設有刃口的葉片4,葉片4的長度方向位于圓管的徑向,所述葉片4設置在圓管表面并與圓管互相垂直,圓管旋轉時,所述葉片4的刃口可對基質瀝青進行切割。所述葉片4的一端通過快拆機構連接在所述圓管上,該快拆機構包括彈簧5和同軸固定在彈簧5其中一端的圓柱6,該圓柱6的頂端面為半球面,所述彈簧5的另一端固定于葉片4一端表面的盲孔內,葉片4設有盲孔的一端插入所述圓管內并伸入圓管內壁上的凹槽中,葉片4在圓管管壁上的插入孔的兩端邊緣均倒圓角101。葉片4在插入圓管的過程中,所述圓柱6可被完全擠壓進所述盲孔內,當葉片4插到底后,所述圓柱6的一半在彈簧5作用下重新伸出葉片4表面,從而將葉片4在圓管的徑向上卡死,防止葉片4在轉動時被甩出。在所述圓管的管壁上開有螺栓孔,所述螺栓孔內擰有頂桿螺柱7,進一步擰入頂桿螺柱7時,所述圓柱6縮回所述盲孔內。
上述快拆機構可以設置多個,例如設置兩個,即在葉片4的上下兩個表面各設置一個,其效果較好。需說明的是,上述頂桿螺柱7的端部的十字槽可以做得較深較大一些,以便在擰動時,十字螺刀亦可以更深入地插入十字槽內,或者在表面的瀝青覆蓋稍厚時,十字螺刀容易挖出一些瀝青,再深入十字槽內,利用插入時殘余瀝青產生的擠壓力擰動,或比較省力。當然,為了便于擰動頂桿螺柱7,也可在十字槽端擰上一個六角狀的螺紋蓋,將十字槽覆蓋保護起來。
進一步地,所述葉片4插入圓管內的一端的端面上開有圓柱形盲孔,該圓柱形盲孔內軸向固定有圓柱彈簧8,所述圓柱彈簧8呈壓縮狀態,以使葉片4更加牢固地安裝在圓管內部。
進一步地,所述葉片4在所述攪拌棒3上呈螺旋排布,使整個罐體1內的所有物料(基質瀝青和添加劑)運動范圍更大,攪拌效果更好。
上述實施例僅例示性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及其功效,而非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任何熟悉此技術的人士皆可在不違背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及范疇下,對上述實施例進行修飾或改變。因此,舉凡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在未脫離本實用新型所揭示的精神與技術思想下所完成的一切等效修飾或改變,仍應由本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所涵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