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除味光解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順次連接的除水器和UV光解設備,
所述除水器包括除水器殼體,以及設于除水器殼體內的固定式除水層和活動式除水層,所述固定式除水層包括平行固定在除水器殼體內的兩塊格柵板,所述格柵板之間設有干燥球;所述活動式除水層包括固定在除水器殼體內的固定架,所述固定架上活動設有抽拉式除水網;
所述UV光解設備包括光解腔,所述光解腔內設有紫外線發生器。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除味光解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格柵板和固定架表面設有井字形排布的加強筋。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除味光解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格柵板下部設有檢查口,上部設有填料口。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除味光解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式除水層和活動式除水層相隔預定距離平行設置。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除味光解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UV光解設備與出氣管連接,所述出氣管的末端設有抽風機。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除味光解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紫外線發生器為成組設置的紫外線燈。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除味光解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紫外線燈水平設于光解腔的上部。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除味光解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架一側設有開口,所述抽拉式除水網能夠從所述開口伸入或抽離所述固定架,所述抽拉式除水網的一側設有把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