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振動棒。
背景技術:
現有的振動棒僅僅利用偏心塊的離心效果進行振動,這樣的振動效果一般,工作效率不高,為此,我們提出了一種振動棒來解決上述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一)解決的技術問題
針對現有技術的不足,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振動棒,具備振動效果好以及使用方便的優點,解決了現有設備振動效果一般以及操作復雜的問題。
(二)技術方案
為實現上述振動效果好以及使用方便的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振動棒,包括驅動箱,所述驅動箱的內部固定連接連接桿,所述連接桿的一端固定連接固定套,所述固定套的內部套接有電池,所述電池的一側設置有位于驅動箱內部的減震塊,所述減震塊的表面固定連接有放置板,所述放置板的一側固定連接有電機,所述電機的輸出軸固定連接有驅動塊,所述驅動塊貫穿并延伸至工作棒的內部,所述驅動塊的一端固定連接有位于工作棒內部的第一彈簧,所述第一彈簧的一端固定連接有轉軸,所述轉軸的內部填充有配重塊,所述轉軸的一側固定連接有偏心塊,所述轉軸遠離第一彈簧的一端固定連接有第二彈簧,所述第二彈簧遠離轉軸的一端固定連接有金屬球,所述工作棒的外側固定連接有外殼。
優選的,所述驅動箱的內壁上固定連接有緩沖層。
優選的,所述電池電連接有電機的輸入端。
優選的,所述電機輸出軸的外側套接有保護套。
優選的,所述第一彈簧的規格大于第二彈簧的規格。
優選的,所述減震塊的數量為兩個,兩個減震塊對稱固定連接在驅動箱內壁上,兩個減震塊之間固定連接有放置板。
優選的,所述連接桿的數量為兩個,兩個連接桿對稱固定連接在驅動箱內壁上,兩個連接桿之間固定連接有固定套。
(三)有益效果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振動棒,具備以下有益效果:
1、該振動棒,通過設置金屬球,金屬球在轉軸的轉動下發生離心旋轉,在保證了工作棒底端的振動效果的同時,大大提高了電力的轉換率,從而保證了該振動棒的實用性。
2、該振動棒,通過設置緩沖層和減震塊,在電機進行工作時,緩沖層和減震塊對驅動箱進行良好的減震作用,保證了驅動箱相對電機的穩定性,大大提高了該振動棒的實用性。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圖中:1驅動箱、2緩沖層、3連接桿、4固定套、5電池、6減震塊、7放置板、8電機、9保護套、10驅動塊、11工作棒、12第一彈簧、13轉軸、14配重塊、15偏心塊、16第二彈簧、17金屬球、18外殼。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一種振動棒,包括驅動箱1,驅動箱1的內壁上固定連接有緩沖層2,保證了驅動箱1在工作時的相對穩定,驅動箱1的內部固定連接連接桿3,連接桿3的數量為兩個,兩個連接桿3對稱固定連接在驅動箱1內壁上,兩個連接桿3之間固定連接有固定套4,連接桿3的一端固定連接固定套4,固定套4的內部套接有電池5,電池5電連接有電機8的輸入端,電池5的一側設置有位于驅動箱1內部的減震塊6,減震塊6的數量為兩個,兩個減震塊6對稱固定連接在驅動箱1內壁上,通過設置緩沖層2和減震塊6,在電機8進行工作時,緩沖層2和減震塊6對驅動箱1進行良好的減震作用,保證了驅動箱1相對電機8的穩定性,大大提高了該振動棒的實用性,兩個減震塊6之間固定連接有放置板7,減震塊6的表面固定連接有放置板7,放置板7的一側固定連接有電機8,電機8輸出軸的外側套接有保護套9,電機8的輸出軸固定連接有驅動塊10,驅動塊10貫穿并延伸至工作棒11的內部,驅動塊10的一端固定連接有位于工作棒11內部的第一彈簧12,第一彈簧12的一端固定連接有轉軸13,轉軸13的內部填充有配重塊14,加強了該振動棒的振動效果,轉軸13的一側固定連接有偏心塊15,轉軸13遠離第一彈簧12的一端固定連接有第二彈簧16,第一彈簧12的規格大于第二彈簧的規格16,第二彈簧16遠離轉軸13的一端固定連接有金屬球17,工作棒18的外側固定連接有外殼18,通過設置金屬球17,金屬球17在轉軸13的轉動下發生離心旋轉,在保證了工作棒11底端的振動效果的同時,大大提高了電力的轉換率,從而保證了該振動棒的實用性。
該文中出現的電器元件均與外界的主控器電連接,并且主控器可為計算機等起到控制的常規已知設備。
綜上所述,該振動棒,通過設置金屬球17,金屬球17在轉軸13的轉動下發生離心旋轉,在保證了工作棒11底端的振動效果的同時,大大提高了電力的轉換率,從而保證了該振動棒的實用性。
該振動棒,通過設置緩沖層2和減震塊6,在電機8進行工作時,緩沖層2和減震塊6對驅動箱1進行良好的減震作用,保證了驅動箱1相對電機8的穩定性,大大提高了該振動棒的實用性。
需要說明的是,在本文中,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類的關系術語僅僅用來將一個實體或者操作與另一個實體或操作區分開來,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這些實體或操作之間存在任何這種實際的關系或者順序。而且,術語“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變體意在涵蓋非排他性的包含,從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設備不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還包括沒有明確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還包括為這種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設備所固有的要素。在沒有更多限制的情況下,由語句“包括一個……”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設備中還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盡管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實施例進行多種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