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是一種煙氣除塵設備,屬于除塵設備領域。
背景技術:
除塵設備,是指把粉塵從煙氣中分離出來的設備,也叫除塵器。大家都有戴口罩的經歷,口罩就是一種簡易的過濾除塵設備。除塵設備的除塵機理很簡單,它與口罩的除塵機理一樣,是通過濾材料對煙氣中飛灰顆粒的機械攔截來實現的。但除此之外,先收到的飛灰顆粒在濾料表面還形成了一層穩定的稠密的灰層,它又起到了很好的過濾作用,特別是用編制布做濾袋的除塵設備,這層濾床起到了主要的過濾作用。
現有技術公開了申請號為:201320339749.X的一種除塵設備,包括:箱體、箱體的支撐架,箱體的上方設有粉塵氣流進口、下方設有粉塵氣流出口,底部設有帶閥門的粉塵出口,箱體上還固定有減速電機,減速電機的旋轉軸固定有聯動軸,聯動軸通過橫桿固定有若干葉片。所述箱體的頂部設有頂板,所述減速電機固定在頂板上,所述粉塵氣流進口設置在箱體的側面。所述葉片的上邊緣低于粉塵氣流進口,下邊緣接近箱體的底部,葉片寬度及轉動半徑滿足位于最大可以轉動半徑的一半以外運行。所述箱體的底部為錐形體,所述帶閥門的粉塵出口設置在錐形體的下方。本實用新型具有結構簡單、成本低、維護成本低、沒有耗材的有益效果。但是其不足之處在于煙氣沒排出去的話,濾袋就會受潮,致使灰塵粘糊地附著在濾袋上,把織物孔眼堵死,造成清灰失效,使除塵器壓降過大,無法繼續運行和除塵。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現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本實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種煙氣除塵設備,以解決現有的除塵器的煙氣沒排出去的話,濾袋就會受潮,致使灰塵粘糊地附著在濾袋上,把織物孔眼堵死,造成清灰失效,使除塵器壓降過大,無法繼續運行和除塵的問題。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是通過如下的技術方案來實現:一種煙氣除塵設備,其結構包括中心桿、上蓋、除塵箱、風機、發動機、除塵設備主體、濾袋、底座、輔助輪、內腔排氣道、控制器、手提板、墊圈、把手、固定螺絲、蓋板,所述中心桿與上蓋相連接,所述除塵箱與風機相連接,所述風機由電機、螺旋管道、旋轉軸、扇葉、風機主體、吸入口組成,所述電機與螺旋管道相連接,所述螺旋管道與旋轉軸相連接,所述旋轉軸與扇葉固定連接,所述扇葉設在風機主體上,所述風機主體設有吸入口,所述風機與發動機相連接,所述除塵設備主體設有濾袋,所述底座與輔助輪相連接,所述手提板設有墊圈。
進一步地,所述上蓋與除塵箱相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發動機設在除塵設備主體上。
進一步地,所述內腔排氣道與控制器相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墊圈與把手相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固定螺絲與蓋板相連接。
本實用新型設有風機裝置,功率強勁,能夠把煙氣徹底排出,避免濾袋受潮,致使灰塵粘糊地附著在濾袋上,把織物孔眼堵死,使除塵器壓降過大,無法繼續運行和除塵的問題。
附圖說明
通過閱讀參照以下附圖對非限制性實施例所作的詳細描述,本實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優點將會變得更明顯: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煙氣除塵設備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風機示意圖。
圖中:中心桿-1、上蓋-2、除塵箱-3、風機-4、電機-401、螺旋管道-402、旋轉軸-403、扇葉-404、風機主體-405、吸入口-406、發動機-5、除塵設備主體-6、濾袋-7、底座-8、輔助輪-9、內腔排氣道-10、控制器-11、手提板-12、墊圈-13、把手-14、固定螺絲-15、蓋板-16。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實用新型實現的技術手段、創作特征、達成目的與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進一步闡述本實用新型。
請參閱圖1-圖2,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煙氣除塵設備,其結構包括中心桿1、上蓋2、除塵箱3、風機4、發動機5、除塵設備主體6、濾袋7、底座8、輔助輪9、內腔排氣道10、控制器11、手提板12、墊圈13、把手14、固定螺絲15、蓋板16,所述中心桿1與上蓋2相連接,所述除塵箱3與風機4相連接,所述風機4由電機401、螺旋管道402、旋轉軸403、扇葉404、風機主體405、吸入口406組成,所述電機401與螺旋管道402相連接,所述螺旋管道402與旋轉軸403相連接,所述旋轉軸403與扇葉404固定連接,所述扇葉404設在風機主體405上,所述風機主體405設有吸入口406,所述風機4與發動機5相連接,所述除塵設備主體6設有濾袋7,所述底座8與輔助輪9相連接,所述手提板12設有墊圈13,所述上蓋2與除塵箱3相連接,所述發動機5設在除塵設備主體6上,所述內腔排氣道10與控制器11相連接,所述墊圈13與把手14相連接,所述固定螺絲15與蓋板16相連接。
在進行使用時,啟動發動機5,含塵氣體從上蓋2進入中心桿1下部引入濾袋7,在穿過濾袋7的空隙時,塵粒因慣性等作用而被攔截下來,純凈的氣體從內腔排氣道10排出,風機4通過電機401帶動扇葉404,通過控制器11加熱溫度,殘留煙氣從吸入口406進入螺旋管道402而蒸發,以此循環。
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