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垃圾處理裝置,具體地,涉及垃圾惡臭綜合處理系統。
背景技術:
惡臭氣體是指一切刺激嗅覺器官引起人們不愉快及損害生活環境的氣體物質,如氨、三甲胺、硫化氫、甲硫氫、甲硫醇、甲硫醚、二甲二硫、二硫化碳和苯乙烯等。在填埋場的堆放、中轉、平鋪、壓實等處理處置過程中,垃圾所產生的惡臭正嚴重危害著環境,惡臭污染已成為垃圾處理和處置過程中的嚴重公害。惡臭氣體按其組成可分成5類:①含硫化合物,如H2S、SO2、硫醇等;②含氮化合物,如氨氣、胺類、吲哚等;③鹵素及衍生物,如氯氣、鹵代烴等;④烴類及芳香烴;⑤含氧有機物,如醇、酚、醛、酮等。
現有惡臭氣體的去除方法有物理法、化學法和生物法,其中,物理法:掩蔽中和法、稀釋擴散法、冷凝法、水吸收法、吸附法等;化學法:化學洗滌法、O3氧化法、光催化氧化、熱力燃燒法、催化燃燒法等;生物法:生物過濾法、生物吸收法、土壤堆肥法、礦化垃圾法、投加藥劑法等。雖然上述方法能夠達到去除惡臭氣體的目的,但是均存在或多或少的缺陷,如:物理法只適宜處理低濃度、范圍小的惡臭,且成本較高;化學法除臭不持久,除臭設施投資和運行費用高;生物法雖成本低廉,效果好,但菌種的篩選培養較為困難,見效稍慢;同時現有的惡臭處理系統成本高昂,在線一體式惡臭收集處理方法適合小范圍處理。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垃圾惡臭綜合處理系統,該垃圾惡臭綜合處理系統對垃圾惡臭氣體的處理效果具有高效、徹底無排放、持久且不產生二次污染的優點。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垃圾惡臭綜合處理系統,包括依次連通的高壓集氣機構、除塵機構、吸附機構、吸收機構、干燥機構、光催化氧化機構、熱解機構和模擬水生機構;高壓集氣機構能夠采集垃圾產生的惡臭氣體并向后續的機構中傳輸惡臭氣體;吸附機構中填充有吸附材料,吸收機構中投放有吸收液;光催化氧化機構中設置有多個紫外燈,且在多個紫外燈之間填充有催化劑二氧化鈦;模擬水生機構包括水、底泥和種植于底泥上的挺水植物且經處理后的惡臭氣體能夠通入水中。
優選地,除塵機構采用旋風除塵或者編織物過濾除塵;編織物過濾除塵中的編織物為布袋或者人造纖維織物。
優選地,吸附材料選自植物秸稈、活性炭、納米級白炭黑、刨花、木屑、木炭、生物炭。
優選地,吸附機構內分為三層,由下而上的各層內依次填充有植物秸稈、活性炭和納米級白炭黑。
優選地,吸附機構滿足以下條件:進氣口設置于吸附機構的底部,出氣口設置于吸附機構的頂部,并且進氣口與出氣口關于吸附機構的中心呈中心對稱。
優選地,吸收液為酸液、堿液或緩沖溶液。
優選地,吸收機構滿足以下條件:進氣口延伸至吸收液的底部,出氣口位于吸收機構的頂部,且進氣口與出氣口位于吸收機構軸線的兩側。
優選地,光催化氧化機構滿足以下條件:進氣口設置于光催化氧化機構的底部,出氣口設置于光催化氧化機構的頂部,并且進氣口與出氣口關于光催化氧化機構的中心呈中心對稱。
優選地,熱解機構滿足以下條件:進氣口設置于熱解機構的頂部,出氣口設置于熱解機構的底部。
優選地,干燥機構與光催化氧化機構之間設置有加壓泵。
根據上述技術方案,本實用新型提供的垃圾惡臭綜合處理系統采用物理、化學和生物法相結合的方式對垃圾惡臭氣體進行處理,通過過濾單元(高壓集氣機構、除塵機構)收集除塵惡臭氣體;然后經過吸附和吸收單元(吸附機構、吸收機構)進行規模處理小分子惡臭氣體;干燥后通過光催化氧化單元(光催化氧化機構)分解復雜的少量的氯代烴類物質;針對未完全分解的惡臭物質繼續采用高溫熱解單元(熱解機構)進行熱解處理,最后的一些殘余產物氣體通過生物處理單元(模擬水生機構,不僅可以降溫氣體,還可以通過微生物和植物代謝,或者水吸收,底泥固定轉化以去除惡臭類物質)模擬水生態系統生物進行徹底處理。由此可知,本系統對垃圾惡臭氣體的處理效果具有高效、徹底無排放、持久且不產生二次污染的優點。本實用新型提供的垃圾惡臭綜合處理系統能夠綜合處理與垃圾有關的生產生活產生的惡臭氣體,如垃圾堆積區、垃圾中轉站、垃圾填埋或焚燒場等,為凈化空氣環境提供技術支撐。
本實用新型的其他特征和優點將在隨后的具體實施方式部分予以詳細說明。
附圖說明
附圖是用來提供對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理解,并且構成說明書的一部分,與下面的具體實施方式一起用于解釋本實用新型,但并不構成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在附圖中:
圖1是本實用新型提供的垃圾惡臭綜合處理系統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圖1的垃圾惡臭綜合處理系統的惡臭氣體處理流程圖。
附圖標記說明
1、高壓集氣機構 2、除塵機構
3、吸附機構 4、吸收機構
5、干燥機構 6、光催化氧化機構
7、熱解機構 8、模擬水生機構
9、加壓泵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進行詳細說明。應當理解的是,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方式僅用于說明和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
在本實用新型中,在未作相反說明的情況下,“上、下”等包含在術語中的方位詞僅代表該術語在常規使用狀態下的方位,或為本領域技術人員理解的俗稱,而不應視為對該術語的限制。
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垃圾惡臭綜合處理系統,如圖1-2所示,包括依次連通的高壓集氣機構1、除塵機構2、吸附機構3、吸收機構4、干燥機構5、光催化氧化機構6、熱解機構7和模擬水生機構8;高壓集氣機構1能夠采集垃圾產生的惡臭氣體并向后續的機構中傳輸惡臭氣體;吸附機構3中填充有吸附材料,吸收機構4中投放有吸收液;光催化氧化機構6中設置有多個紫外燈,且在多個紫外燈之間填充有催化劑二氧化鈦;模擬水生機構8包括水、底泥和種植于底泥上的挺水植物且經處理后的惡臭氣體能夠通入水中。
上述的垃圾惡臭綜合處理系統采用物理、化學和生物法相結合的方式對垃圾惡臭氣體進行處理,通過過濾單元(高壓集氣機構1、除塵機構2)行高效大范圍收集惡臭氣體,并前期進行預過濾,去除顆粒物;然后經過吸附和吸收單元(吸附機構3、吸收機構4)進行高效、規模處理小分子惡臭氣體以去除大部分惡臭氣體,無需稀釋,成本低廉;干燥后少量難處理的惡臭氣體通過光催化氧化單元(光催化氧化機構6)進行催化氧化分解,分解復雜的少量的氯代烴類物質,持續穩定;針對未完全分解的惡臭物質繼續采用高溫熱解單元(熱解機構7)進行熱解處理,徹底瓦解;最后的一些殘余產物氣體通過生物處理單元(模擬水生機構8,不僅可以降溫氣體,還可以通過微生物和植物代謝,或者水吸收,底泥固定轉化以去除惡臭類物質)模擬水生態系統生物對一些殘余氣體,通過植物根系代謝、土壤處理、微生物降解等處理完全,做到無排放,無二次污染。由此可知,本系統對垃圾惡臭氣體的處理效果具有高效、徹底無排放、持久且不產生二次污染的優點。本實用新型提供的垃圾惡臭綜合處理系統能夠綜合處理與垃圾有關的生產生活產生的惡臭氣體,如垃圾堆積區、垃圾中轉站、垃圾填埋或焚燒場等,為凈化空氣環境提供技術支撐。
在本實用新型中,除塵機構2主要的作用是為了除塵,但是為了進一步去除氣體中的顆粒態物質和氣溶膠物質,優選地,除塵機構2采用旋風除塵或者編織物過濾除塵;編織物過濾除塵中的編織物為布袋或者人造纖維織物。
同時,在本實用新型中,吸附材料的具體種類可以在寬的范圍內選擇,但是為了充分吸附惡臭類物質,優選地,吸附材料選自植物秸稈、活性炭、納米級白炭黑、刨花、木屑、木炭、生物炭。
在本實用新型中,吸附機構3的內部的吸附材料分布可以在寬的范圍內選擇,但是為了進一步地提高惡臭類物質的去除,優選地,吸附機構3內分為三層,由下而上的各層內依次填充有植物秸稈、活性炭和納米級白炭黑。
另外,吸附機構3的進氣口與出氣口的位置可以在寬的范圍內,但是為了進一步提高惡臭類物質的去除,優選地,吸附機構3滿足以下條件:進氣口設置于吸附機構3的底部,出氣口設置于吸附機構3的頂部,并且進氣口與出氣口關于吸附機構3的中心呈中心對稱。
在上述的基礎上,吸收液的具體種類可以在寬的范圍內選擇,但是為了去除未處理完全的惡臭類物質,優選地,吸收液為酸液、堿液或緩沖溶液;由此通過吸收液能夠基本大部分吸收惡臭類物質,如含硫化合物和含氮化合物等。
此外,吸收機構4的進氣口與出氣口的位置可以在寬的范圍內,但是為了進一步提高惡臭類物質的去除,優選地,優選地,吸收機構4滿足以下條件:進氣口延伸至吸收液的底部,出氣口位于吸收機構4的頂部,且進氣口與出氣口位于吸收機構4軸線的兩側。
同理,光催化氧化機構6的進氣口與出氣口的位置可以在寬的范圍內,但是為了進一步提高惡臭類物質的去除,優選地,光催化氧化機構6滿足以下條件:進氣口設置于光催化氧化機構6的底部,出氣口設置于光催化氧化機構6的頂部,并且進氣口與出氣口關于光催化氧化機構6的中心呈中心對稱;通過該光催化氧化機構6能夠優異地處理一些難吸附吸收、難降解的鹵代烴和芳香烴等。
最后,熱解機構7的進氣口與出氣口的位置可以在寬的范圍內,但是為了進一步提高惡臭類物質的去除,優選地,熱解機構7滿足以下條件:進氣口設置于熱解機構7的頂部,出氣口設置于熱解機構7的底部。熱解機構7的加熱板處理光催化氧化不徹底的物質,進一步高溫加熱降解,變成小分子類氣態物。
最后,為了補充管道中氣體的壓力損失,優選地,干燥機構5與光催化氧化機構6之間設置有加壓泵9。
在上述內容的技術上,相對于現有技術,本實用新型具有以下優點:
1)高效除惡臭:能高效去除揮發性有機物(VOC)、無機物、硫化氫、氨氣、硫醇類等主要污染物,以及各種惡臭味,脫臭效率可達99.9%以上,脫臭效果超過國家1993年頒布的惡臭污染物排放一級標準(GB14554-93)。
2)無需添加任何物質:只需要設置相應的排風管道和排風動力,使惡臭氣體通過設備進行脫臭分解凈化,無需添加任何物質參與化學反應。
3)適應性強:可適應高濃度,大氣量,不同惡臭氣體物質的脫臭凈化處理,可每天24h連續工作,運行穩定可靠。
4)運行成本低:無任何機械動作,無噪音,無需專人管理和日常維護,只需作定期檢查,設備能耗低。
5)預處理:惡臭氣體無需進行特殊的預處理,如加溫、加濕等。
6)環保高科技專利產品:徹底分解惡臭氣體中有毒有害物質,惡臭氣體處理分解凈化后,氣體完全達到無害化排放,絕不產生二次污染。
7)推廣價值高:生活污水已形成穩定的處理方法和系統,而惡臭物質目前未見系統的、固定的處理措施和裝置系統,嚴重影響空氣質量和居民呼吸健康。本系統將有效解決此問題。
以上結合附圖詳細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方式,但是,本實用新型并不限于上述實施方式中的具體細節,在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構思范圍內,可以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進行多種簡單變型,這些簡單變型均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另外需要說明的是,在上述具體實施方式中所描述的各個具體技術特征,在不矛盾的情況下,可以通過任何合適的方式進行組合,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重復,本實用新型對各種可能的組合方式不再另行說明。
此外,本實用新型的各種不同的實施方式之間也可以進行任意組合,只要其不違背本實用新型的思想,其同樣應當視為本實用新型所公開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