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化工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動態液體混合配氣儀及其液體配置裝置。
背景技術:
傳統的氣液混合配氣是通過將液體存放于密封容器中待其揮發,然后通過稱重的方式達到預設參數的需求。這種配氣方式由于是靠液體揮發完成,其完成的速度取決于液體揮發的速度,因此,一般來說速度較慢。另外,由于外部環境溫度等的變化也會影響到液體揮發的速度,且由于揮發并不能精確控制,從而無法配置出高精度濃度的混合氣,對于高濃度的混合氣更加難以配制。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動態液體混合配氣儀及其液體配置裝置,用以解決現有氣液混合配氣效率低、精度低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的方案如下:一種用于動態液體混合配氣儀的液體配置裝置,包括:注射器、用于驅動所述注射器進行注射工作的驅動裝置以及加熱管,其中,所述注射器包括一與加熱管連接的注射頭。
優選的,還包括一控制裝置,所述控制裝置與所述驅動裝置連接并用于控制所述驅動裝置的驅動速度,所述控制裝置設置有參數輸入模塊用于接收輸入的氣液參數。
優選的,所述驅動裝置包括一由電機驅動的絲桿以及設置在絲桿上的滑塊,所述滑塊與所述注射器的推桿相對應,當滑塊在絲桿的驅動下向注射器的方向滑動時,可推動所述注射器的推桿實現注射器向加熱管進行液體推送。
優選的,所述加熱管前端設置有質量流量控制器用以控制氣體的流速并與液體混合加熱以產生氣液混合蒸汽。
優選的,所述加熱管設置有溫度感應器,所述溫度感應器與所述控制裝置連接。
優選的,所述控制裝置還包括一檢測傳感器用以檢測混氣室內氣液混合蒸汽的濃度。
一種動態液體混合配氣儀,包括:液體配置裝置;所述液體配置裝置包括:注射器、用于驅動所述注射器進行注射工作的驅動裝置以及加熱管,其中,所述注射器包括一與加熱管連接的注射頭。
優選的,還包括一控制裝置,所述控制裝置與所述驅動裝置連接并用于控制所述驅動裝置的驅動速度。
優選的,所述控制裝置設置有參數輸入模塊用于接收輸入的氣液參數,所述控制裝置還包括一檢測傳感器用以檢測混氣室內氣液混合蒸汽的濃度。
優選的,所述加熱管前端設置有質量流量控制器用以控制氣體輸出與液體混合加熱以產生氣液混合蒸汽,所述加熱管設置有溫度感應器,所述溫度感應器與所述控制裝置連接。
本發明具有如下優點:通過利用注射器對液體進行推送、并通過加熱管對液體進行加熱,實現了液體快速氣化,從而實現氣液混合的速率提高,同時注射器的推進由驅動裝置驅動,可通過對驅動裝置的控制精確的控制注射器的推進速度,提高了氣液混合的精度。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液體配置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液體配置裝置的系統結構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實施例用于說明本發明,但不用來限制本發明的范圍。
如圖1及圖2為本實施例提供的一種用于動態液體混合配氣儀的液體配置裝置,其包括:注射器120、用于驅動所述注射器120進行注射工作的驅動裝置110以及加熱管130,其中,所述注射器120包括一與加熱管130連接的注射頭。本實施例通過利用注射器120進行液體推送、并通過加熱管130對液體進行加熱,實現了液體快速氣化,從而實現氣液混合的速率提高,同時注射器120的推進由驅動裝置110驅動,可通過對驅動裝置110的控制精確的控制注射器120的推進速度,提高了氣液混合的精度。
在本實施例中,還包括一控制裝置140,所述控制裝置140與所述驅動裝置110連接并用于控制所述驅動裝置110的驅動速度。所述控制裝置140設置有參數輸入模塊用于接收輸入的氣液參數,如氣體參數、液體參數、流量大小等配氣數據,當用戶將需要的混合氣參數輸入所述控制裝置140時,控制裝置140根據這些參數控制注射器120的推進量以及推進速度。此外,所述控制裝置140還包括一檢測傳感器142用以檢測混氣室內氣液混合蒸汽的濃度,從而可針對混氣室內的濃度實時的調整驅動裝置的驅動速度,使得注射器120能夠以更加合適的速度進行推進。
本實施例中,驅動裝置110包括一由電機驅動的絲桿111以及設置在絲桿上的滑塊112,滑塊112與注射器120的推桿相對應,當滑塊112在絲桿的驅動下向注射器120的方向滑動時,可推動注射器120的推桿實現注射器120向加熱管130進行液體推送。采用絲桿傳動的方式,精度高,且采用滑塊112推送注射器120的推桿,由于滑塊112重量高,在絲桿的驅動下運行平穩,使得推送過程更加穩靠。
本實施例中,所述加熱管130前端設置有質量流量控制器131用以控制氣體在加熱管中的流速并與液體共同加熱以產生氣液混合蒸汽。控制裝置140通過對加熱溫度的控制,精確控制液體的蒸發,從而產生符合要求的氣液混合蒸汽。
在本實施例中,所述加熱管130還設置設置有溫度感應器(圖中未示出),所述溫度感應器與所述控制裝置140連接。通過溫度感應器對管內溫度的監控,從而實時的調節管內的加熱溫度,確保加熱過程中的精確度。
雖然,上文中已經用一般性說明及具體實施例對本發明作了詳盡的描述,但在本發明基礎上,可以對之作一些修改或改進,這對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是顯而易見的。因此,在不偏離本發明精神的基礎上所做的這些修改或改進,均屬于本發明要求保護的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