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機械設備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用于攪拌裝置的連接主體部件和轉動葉輪的連接裝置。
背景技術:
攪拌機,是一種帶有葉片的軸在圓筒或槽中旋轉,將多種原料進行攪拌混合,使之成為一種混合物或適宜稠度的機器。 攪拌機分為好多種,有強制式攪拌機、單臥軸攪拌機、雙臥軸攪拌機等等。注意事項:攪拌機及自動供料機,必須把里面清洗干凈,尤其是冬天,這樣能延長壽命。攪拌機即是混合機,因為混合機的通常作用就是混合攪拌各類干粉砂漿,故俗稱攪拌機。攪拌機中經常需要替換的部件就是連接裝置,連接裝置是用于連接攪拌裝置的主體部件和轉動葉輪的結構,這個部件經常因為不堅固或者結構不合理等諸多原因導致經常需要替換,所以急需對此部件的結構進行改進,已增加穩定性和強度。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用于攪拌裝置的連接主體部件和轉動葉輪的連接裝置,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用于攪拌裝置的連接主體部件和轉動葉輪的連接裝置,包括固定件、替換件和連接件,所述固定件為一端封閉的圓柱環結構,所述替換件嵌合安裝在所述固定件內部,所述連接件嵌合安裝在所述替換件內部;所述固定件包括外壁、底板、三個限位柱,所述外壁上均勻設置有三個限位孔,三個所述限位柱均勻安裝在所述底板上并位于所述外壁內側,所述底板的中部設置有連接孔,所述連接裝置通過所述連接孔與攪拌裝置的主體部件可轉動連接;所述替換件包括三個卡接件、第一主體件和三個與所述限位孔對應設置的卡接塊,三個所述卡接塊分別對應嵌入三個限位孔內部,所述第一主體件為一端封閉的圓柱環結構,三個所述卡接件在所述圓柱環結構內部均勻設置;所述連接件包括第二主體件、圓柱環和與所述卡接件對應設置的三個卡子;所述圓柱環安裝在所述第二主體件中心,所述圓柱環內部設置有螺口,所述連接裝置通過螺口與轉動葉輪固定連接,三個所述卡子均勻安裝在所述第二主體件上,每個所述卡子對應卡入相鄰的兩個卡接件之間。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實用新型一種用于攪拌裝置的連接主體部件和轉動葉輪的連接裝置,限位柱、卡接件、卡接塊、限位孔和卡子均為三個,這個結構的布設使得本實用新型的穩定性得到提高的同時也使得材料的用料最少,是性價比最高的結構。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總體組合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中的部分組合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中固定件的結構示意圖;
圖4為本實用新型中替換件的結構示意圖;
圖5為本實用新型中連接件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固定件;2-替換件;3-連接件;11-外壁;12-限位孔;13-限位柱;14-連接孔;21-卡接件;22-第一主體件;23-卡接塊;31-第二主體件;32-圓柱環;33-卡子。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5,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用于攪拌裝置的連接主體部件和轉動葉輪的連接裝置,包括固定件1、替換件2和連接件3,固定件1為一端封閉的圓柱環32結構,替換件2嵌合安裝在固定件1內部,連接件3嵌合安裝在替換件2內部;固定件1包括外壁11、底板、三個限位柱13,外壁11上均勻設置有三個限位孔12,三個限位柱13均勻安裝在底板上并位于外壁11內側,底板的中部設置有連接孔14,連接裝置通過連接孔14與攪拌裝置的主體部件可轉動連接;替換件2包括三個卡接件21、第一主體件22和三個與限位孔12對應設置的卡接塊23,三個卡接塊23分別對應嵌入三個限位孔12內部,第一主體件22為一端封閉的圓柱環32結構,三個卡接件21在圓柱環32結構內部均勻設置;連接件3包括第二主體件31、圓柱環32和與卡接件21對應設置的三個卡子33;圓柱環32安裝在第二主體件31中心,圓柱環32內部設置有螺口,連接裝置通過螺口與轉動葉輪固定連接,三個卡子33均勻安裝在第二主體件31上,每個卡子33對應卡入相鄰的兩個卡接件21之間。
本實用新型中,限位柱13、卡接件21、卡接塊23、限位孔12和卡子33均為三個,這個結構的布設使得本實用新型的穩定性得到提高的同時也使得材料的用料最少,是性價比最高的結構,且因為本實用新型的特殊的組裝結構使得本實用新型中最容易壞的替換件2能夠更方便進行更換,方便了維修。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