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回收膠囊粉碎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膠囊回收用的膠皮粉碎機。
背景技術:
膠皮為膠囊生產過程中必須產生的物品,且產生數量相當的龐大,若丟去會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生產成本也會大大增加。現在很少有廠家對膠囊皮進行回收利用,即使利用也只是一次性利用,最終仍會造成環境污染和經濟損失,現有的對膠囊皮進行回收利用經常用到的就是膠皮粉碎機,傳統的膠皮粉碎機對膠囊皮的粉碎效果不佳,不能進行循環的粉碎操作,這樣就容易導致粉碎后的膠皮不符合人們的回收規格和標準。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為了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缺點,而提出的一種膠囊回收用的膠皮粉碎機。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膠囊回收用的膠皮粉碎機,包括緩存室、固定支架、篩選室、粉碎室、控制面板和震動篩網,所述固定支架上方安裝有橫梁,所述固定支架右側安裝有控制面板,且控制面板前表面安裝有顯示屏,所述控制面板前表面下方安裝有開關,且開關右側安裝有調速轉鈕,所述控制面板通過電源線與電機室相連,且電機室上方安裝有粉碎室,所述粉碎室內部下方安裝有減速器,所述粉碎室內部安裝有主軸,且主軸表面安裝有粉碎刀片,所述粉碎室上方安裝有篩選室,且篩選室內部下方安裝有震動篩網,所述震動篩網上方安裝有物料傳感器,所述篩選室上方安裝有烘干室,且烘干室上方安裝有緩存室,所述緩存室通過穩固橫架與入料斗相連。
優選的,所述調速轉鈕輸出端與減速器輸入端電性連接。
優選的,所述物料傳感器輸出端與控制面板輸入端電性連接。
優選的,所述粉碎室前表面安裝有觀察窗口。
優選的,所述粉碎室通過循環管與篩選室相連,且循環管表面安裝有循環泵。
本實用新型中,通過安裝有粉碎室,且粉碎室通過循環管與篩選室相連,以及循環管表面安裝有循環泵,能夠將粉碎室內部沒有粉碎完全的膠囊皮重新輸送到篩選室內,對膠囊皮進行二次粉碎,提高了膠囊皮的粉碎質量,使得粉碎后的膠囊皮方便人們對其進行回收,通過粉碎室前表面安裝有觀察窗口,操作人員能夠直觀的觀察粉碎室內的工作情況,確保粉碎室能夠正常有序的進行粉碎工作,通過安裝有緩存室,使用者可以在緩存室內安裝幾塊導流板,這樣就可確保從入料斗內的膠囊能均勻有序的落入緩存室,本膠囊回收用的膠皮粉碎機結構簡單,操作容易,制造成本低,且粉碎效率高,能夠很好的滿足人們的使用需求。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提出的一種膠囊回收用的膠皮粉碎機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提出的一種膠囊回收用的膠皮粉碎機的內部結構示意圖。
圖中:1,入料斗、2,緩存室、3,烘干室、4,循環泵、5,循環管、6,固定支架、7,穩固橫架、8,篩選室、9,觀察窗口、10,橫梁、11,顯示屏、12,調速轉鈕、13,粉碎室、14,電機室、15,開關、16,控制面板、17,電源線、18,震動篩網、19,粉碎刀片、20,主軸、21,減速器,22,物料傳感器。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
參照圖1-2,一種膠囊回收用的膠皮粉碎機,包括緩存室2、固定支架6、篩選室8、粉碎室13、控制面板16和震動篩網18,固定支架6上方安裝有橫梁10,固定支架6右側安裝有控制面板16,且控制面板16前表面安裝有顯示屏11,控制面板16前表面下方安裝有開關15,且開關15右側安裝有調速轉鈕12,控制面板16通過電源線17與電機室14相連,且電機室14上方安裝有粉碎室13,粉碎室13內部下方安裝有減速器21,粉碎室13內部安裝有主軸20,且主軸20表面安裝有粉碎刀片19,粉碎室13上方安裝有篩選室8,且篩選室8內部下方安裝有震動篩網18,震動篩網18上方安裝有物料傳感器22,篩選室8上方安裝有烘干室3,且烘干室3上方安裝有緩存室2,緩存室2通過穩固橫架7與入料斗1相連,調速轉鈕12輸出端與減速器21輸入端電性連接,物料傳感器22輸出端與控制面板16輸入端電性連接,粉碎室13前表面安裝有觀察窗口9,粉碎室13通過循環管5與篩選室8相連,且循環管5表面安裝有循環泵4。
工作原理:當使用一種膠囊回收用的膠皮粉碎機時,將廢棄的膠囊皮通過入料斗1倒入緩存室2內,穩固橫架7可對整個粉碎機起到穩固的作用,提高了其穩定性,烘干室3對落入的膠囊皮進行輕微的烘干操作,然后被輕微烘干的膠囊皮落入篩選室8內,物料傳感器22感應膠囊皮在篩選室8內的堆積高度,一旦過高,物料傳感器22就向控制面板16輸送一個信號,經過處理后在顯示屏11上顯示出來,震動篩網18對膠囊皮進行震動篩選,篩選完的膠囊皮落入粉碎室13,打開開關15,電機室14內的電動機帶動主軸20旋轉,從而帶動粉碎刀片19對膠囊皮進行粉碎操作,轉動調速轉鈕12可通過減速器21控制電動機的轉動速率,從而控制粉碎刀片19對膠囊皮的粉碎速率,整個設備完整實施。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較佳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實用新型揭露的技術范圍內,根據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及其實用新型構思加以等同替換或改變,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