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有機化學領域,具體涉及一種有機化學實驗用反應裝置。
背景技術:
有機化學又稱為碳化合物的化學,是研究有機化合物的組成、結構、性質、制備方法與應用的科學,是化學中極重要的一個分支。含碳化合物被稱為有機化合物是因為以往的化學家們認為含碳物質一定要由生物(有機體)才能制造;然而在1828年的時候,德國化學家弗里德里希·維勒,在實驗室中首次成功合成尿素(一種生物分子),自此以后有機化學便脫離傳統所定義的范圍,擴大為含碳物質的化學。
有機化學反應過程中,常常會用到一些催化手段,這些手段包括添加催化劑、加熱、紫外線照射等,但是這些催化手段大都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例如催化劑需要手動加入,對加入的量難以控制,加熱通過酒精燈加熱,加熱的溫度無法準確控制,紫外線強度無法調節等等,為了方便科研人員進行有機化學實驗,我們提出了一種有機化學實驗用反應裝置。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克服現有技術的缺陷,提供一種有機化學實驗用反應裝置,方便生活中的使用,增加使用的安全性。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了如下的技術方案:一種有機化學實驗用反應裝置,包括反應架和催化裝置,所述催化裝置包括可控電加熱裝置、可調紫外線裝置和液體催化劑添加裝置,所述可控電加熱裝置設置在反應架底部,所述可控電加熱裝置上方設有支架,所述支架上設有反應器皿,所述反應器皿的周圈設有可調紫外線裝置,所述可調紫外線裝置固定在反應架上,所述液體催化劑添加裝置設置在反應器皿上方,所述液體催化劑添加裝置與反應架上下滑動連接。
優選的,所述可控電加熱裝置為水浴加熱,所述可控電加熱裝置包括加熱箱、電熱阻絲、溫度傳感器和控制器,水浴加熱可以使反應器皿受熱均勻,便于控制加熱溫度。
優選的,所述可調紫外線裝置包括環形紫外線燈管和滑動變阻器,所述環形紫外線燈管與滑動變阻器串聯,通過改變電阻值的大小可控制紫外線燈管的強弱。
優選的,所述液體催化劑添加裝置包括滑動板、氣室、打氣泵、空氣壓力閥、試劑管和電控閥門,所述滑動板與反應架滑動連接,所述滑動板上設有鎖緊銷,所述滑動板通過鎖緊銷固定在反應架上,所述氣室的右側連接打氣泵,所述打氣泵固定在滑動板上,所述氣室的上方連接空氣壓力閥,所述氣室的下方連接試劑管,所述試劑管底端設有電動閥門,保證壓力和出口面積不變,流速就會保持穩定,通過控制時間,就可以對液體添加劑的量進行控制。
優選的,
本實用新型所達到的有益效果是:
1、可對催化手段進行定量控制;
2、操作簡單方便,實用性強。
附圖說明
附圖用來提供對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理解,并且構成說明書的一部分,與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一起用于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構成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在附圖中: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一種有機化學實驗用反應裝置結構示意圖;
圖中:1、反應架;2、支架;3、反應器皿;4、加熱箱;5、電熱阻絲;6、環形紫外線燈管;7、滑動板;8、氣室;9、打氣泵;10、空氣壓力閥;11、試劑管;12、電動閥門;13、鎖緊銷。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進行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優選實施例僅用于說明和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
如圖1所示,本實施例的一種有機化學實驗用反應裝置,包括反應架1和催化裝置,所述催化裝置包括可控電加熱裝置、可調紫外線裝置和液體催化劑添加裝置,所述可控電加熱裝置設置在反應架1底部,所述可控電加熱裝置上方設有支架2,所述支架2上設有反應器皿3,所述反應器皿3的周圈設有可調紫外線裝置,所述可調紫外線裝置固定在反應架1上,所述液體催化劑添加裝置設置在反應器皿3上方,所述液體催化劑添加裝置與反應架1上下滑動連接。
所述所述可控電加熱裝置為水浴加熱,所述可控電加熱裝置包括加熱箱4、電熱阻絲5、溫度傳感器和控制器,水浴加熱可以使反應器皿3受熱均勻,便于控制加熱溫度,所述可調紫外線裝置包括環形紫外線燈管6和滑動變阻器,所述環形紫外線燈管6與滑動變阻器串聯,通過改變電阻值的大小可控制環形紫外線燈管6的強弱,所述液體催化劑添加裝置包括滑動板7、氣室8、打氣泵9、空氣壓力閥10、試劑管11和電控閥門12,所述滑動板7與反應架1滑動連接,所述滑動板7上設有鎖緊銷13,所述滑動板7通過鎖緊銷13固定在反應架1上,所述氣室8的右側連接打氣泵9,所述打氣泵9固定在滑動板7上,所述氣室8的上方連接空氣壓力閥10,所述氣室8的下方連接試劑管11,所述試劑管11底端設有電動閥門12,保證壓力和出口面積不變,流速就會保持穩定,通過控制時間,就可以對液體添加劑的量進行控制。
需要說明的是,本實用新型一種有機化學實驗用反應裝置工作流程為:在使用催化手段時,通過可控電加熱裝置可對反應器皿3進行水浴加熱,使反應器皿3的受熱均勻而且溫度便于調控,通過可調紫外線裝置對反應器皿3進行照射時,通過改變滑動變阻器的阻值可改變紫外線的強弱,在添加液體催化劑時,通過控制時間來控制催化劑的量。
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