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化工原料生產輔具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化工攪拌桶固定裝置。
背景技術:
化工材料是建造化工裝置所需工程材料的簡稱。組成化工生產裝置的化工機械、化工儀表、管道和構筑物都是在不同溫度、壓力和機械負荷下運轉,所接觸的物料又多具有強腐蝕作用。因此,化工材料除應具有一般工程材料的性能外,還應具備優良的耐腐蝕性能。若耐腐蝕性能不良,不但直接影響裝置的壽命,有時還可能引起火災、爆炸等事故,還會影響產品的產量和質量。另外,根據不同的用途和使用條件,有時還要求化工材料具有耐高溫或耐低溫、導熱或隔熱等特殊性能。
化工材料在生產過程中,需要在原材料內添加相應助劑,同時還需要對原材料進行攪拌或加熱等其他工序。
在發明人的仔細研究和驗證下,發現現有技術具有如下缺陷:
在現有生產工藝中,需將原材料放置于攪拌桶內進行攪拌,采用攪拌裝置對原材料進行攪拌時,攪拌桶較為搖晃,需要采用固定裝置將攪拌桶固定穩固,由于現有固定裝置不存在緩沖結構,攪拌桶工作時或移動時,攪拌桶不僅會產生較大的噪音,而且固定裝置容易對攪拌桶造成損壞。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發明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化工攪拌桶固定裝置,采用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技術方案解決了攪拌桶工作時的噪音問題,同時避免固定裝置對攪拌桶造成損壞。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化工攪拌桶固定裝置,包括兩個分別位于攪拌桶兩側的夾持臂;所述夾持臂的兩端分別為連接部和夾持部;兩個所述夾持臂通過所述連接部活動連接,且兩個所述夾持臂可相對于所述連接部旋轉;所述攪拌桶位于兩個所述夾持臂的夾持部中間;在所述夾持部上朝向所述攪拌桶的一側活動設置有夾持件。
由上可見,應用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技術方案,有如下有益效果:
本實用新型在夾持臂上活動設置有夾持件,活動的夾持件構成了攪拌桶固定裝置的緩沖結構,使得攪拌桶在工作或移動時,避免產生較大的噪音,而且夾持件與夾持臂之間為活動設置,使得夾持件不會對攪拌桶造成損壞。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夾持件的中間位置通過鉚釘活動設置于所述夾持部上。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夾持件朝向所述攪拌桶的端面為弧面設置,弧面的夾持件能夠與攪拌桶的外側面充分接觸,在確保對攪拌桶夾持緊固的同時,還避免了夾持件的尖銳部位對攪拌桶造成損壞。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夾持件的兩端與所述夾持部之間設置有彈性結構,該結構進一步提高了夾持件的緩沖效果。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改進,在兩個所述夾持臂之間設置有液壓缸,液壓缸確保夾持件對攪拌桶的夾持穩固性。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部分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性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固定裝置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提出的技術方案,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實施例1
如圖1-2所示,本實施例公開了一種化工攪拌桶固定裝置,包括兩個分別位于攪拌桶10兩側的夾持臂20,所述夾持臂20的兩端分別為連接部21和夾持部22。兩個所述夾持臂20通過所述連接部21活動連接,且兩個所述夾持臂20可相對于所述連接部21旋轉。所述攪拌桶10位于兩個所述夾持臂20的夾持部22中間,在所述夾持部22上朝向所述攪拌桶10的一側活動設置有夾持件23。所述夾持件23的中間位置通過鉚釘活動設置于所述夾持部22上。在兩個所述夾持臂20之間設置有液壓缸30,液壓缸30確保夾持件23對攪拌桶10的夾持穩固性。
對攪拌桶10進行夾持固定時,啟動液壓缸30,液壓缸30縮緊并帶動兩個夾持臂20閉合,此時夾持部上的夾持件23緊貼在攪拌桶10的外側面,完成對攪拌桶10的夾持固定。活動設置在夾持臂20上的夾持件23構成了攪拌桶固定裝置的緩沖結構,使得攪拌桶10在工作或移動時,夾持件23避免固定裝置與攪拌桶10之間產生較大的噪音,而且夾持件23與夾持臂20之間為活動設置,使得夾持件23不會對攪拌桶10造成損壞。
在對攪拌桶10進行夾持固定時,為了避免夾持件23的尖銳部位對攪拌桶10造成損壞,所述夾持件23朝向所述攪拌桶10的端面為弧面設置,弧面的夾持件能夠與攪拌桶的外側面充分接觸,在確保對攪拌桶夾持緊固的同時,還避免了夾持件的尖銳部位對攪拌桶造成損壞。
為了進一步提高夾持件23的緩沖效果,所述夾持件23的兩端與所述夾持部22之間設置有彈性結構。
以上所述的實施方式,并不構成對該技術方案保護范圍的限定。任何在上述實施方式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修改、等同替換和改進等,均應包含在該技術方案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