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空調霧化領域,更具體地說,是一種葉片式霧化盤。
背景技術:
為了起到節能降溫的作用,空調節能霧化器在市場上越來越多的出現。而霧化器的霧化效果的好壞很大程度上取決于霧化盤的霧化效果。
現有的霧化盤,無論是單盤還是組合式的霧化盤,在霧化的過程中只能由軸芯連接到出水孔出水,形成霧化圈的數量只能由霧化盤的數量決定,霧化的效果有限。
技術實現要素:
由于現有技術存在著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提出一種葉片式霧化盤,其能有效的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問題。
本實用新型通過以下技術方案解決上述問題:
一種葉片式霧化盤,包括:一霧化盤體,包括盤底和盤邊,其中:所述盤底設有一穿孔,所述穿孔的孔壁上設有多個進水孔,所述穿孔與一供水的軸芯相連,通過所述軸芯將水供應給所述進水孔;所述盤邊,該盤邊設有至少一個導水孔,所述導水孔與所述進水孔相連;至少一個葉片,所述葉片設于所述盤邊的邊緣上并與所述盤邊的導水孔相連通,該葉片上設有至少一個出水孔。
所述葉片的頂端設有一出水孔,且每一所述葉片的頂端上設有一擋水裝置,所述擋水裝置的外表面上設有多個霧化孔,所述擋水裝置與所述葉片頂端上的出水孔相連通,通過所述葉片頂端上的出水孔為所述霧化孔供水。
所述擋水裝置的內部中空,其外表面呈彎曲弧狀。
還包括一阻水盤,所述阻水盤包括盤邊和盤底,所述阻水盤與所述霧化盤體相向固定。
所述霧化盤體的盤底設有三個臺階固定孔,所述阻水盤的正表面上設有三個對應的固定螺柱,所述固定螺柱通過按壓的方式嵌入所述臺階固定孔內。
還包括一阻水盤,所述阻水盤包括盤邊和盤底,所述阻水盤與所述霧化盤體同向固定。
所述霧化盤體的盤底設有三個臺階固定孔,所述阻水盤的背面上設有三個對應的固定螺柱,所述固定螺柱通過按壓的方式嵌入所述臺階固定孔內。
所述阻水盤的盤邊設有多個出水孔。
本申請的霧化盤具有較優的結構,可以利用一個霧化盤形成多個霧化圈,霧化的效果極佳,是普通霧化盤霧化效果的數倍。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第一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第二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第三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詳細描述本實用新型。
參見圖1所示,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第一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在該第一實施例中,葉片式霧化盤包括霧化盤體1、葉片2及擋水裝置3等。
詳細參見圖1所示,霧化盤體1包括盤底11和盤邊12。其中,所述盤底11設有一穿孔111,所述穿孔111的孔壁上設有多個進水孔,所述穿孔與一供水的軸芯相連,通過所述軸芯將水供應給所述進水孔。所述盤邊12設有至少一個導水孔121,所述導水孔121與所述進水孔相連,水由進水孔到達導水孔121。在霧化的時候,可以在盤邊形成至少一個霧化圈。當盤邊所設的導水孔121不在同一直線上時,可以形成至少2個霧化圈,霧化效果得到提高。
葉片2設有至少一個,在該第一實施例中設有3個。每一葉片2均均勻分布并設于所述盤邊12的邊緣上并與所述盤邊的部分導水孔121相連通,該葉片2上設有至少一個出水孔21,如圖1所示,在葉片2的外表面上均設有出水孔21,因而在霧化的時候,除了霧化盤體本身在盤邊上形成霧化圈外,還可以由葉片2產生多個霧化圈。
在所述葉片2的頂端也設有一出水孔,且每一所述葉片2的頂端上設有一擋水裝置3。所述擋水裝置的內部中空,所述擋水裝置3與所述葉片2頂端上的出水孔相連通,通過所述葉片頂端上的出水孔為所述霧化孔供水,所述擋水裝置3的外表面呈彎曲弧狀,且外表面上設有多個霧化孔31。擋水裝置3可以將霧化盤體的盤邊形成的水汽進一步霧化,并由于其上設置的多個霧化孔31,可以在霧化的過程中同時形成多個霧化圈。
綜上所述,該第一實施例的霧化盤在霧化的過程中形成的霧化圈的數量遠大于現有的霧化盤形成的霧化圈數量。霧化的效果更佳,且霧化圈涉及的范圍更加廣。
參見圖2所示,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第二實施例。該第二實施例的霧化盤相對第一實施例的霧化盤多了一個阻水盤4,所述阻水盤4包括盤邊41和盤底42。所述阻水盤4與所述霧化盤體1相向固定。所述霧化盤體的盤底設有三個臺階固定孔,所述阻水盤的正表面上設有三個對應的固定螺柱,所述固定螺柱通過按壓的方式嵌入所述臺階固定孔內。同時,在所述阻水盤的盤邊設有多個出水孔43,由此進一步增加霧化圈的數量,提高霧化效果。
參見圖3所示,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第三實施例。該第三實施例的霧化盤相對第一實施例的霧化盤多了一個阻水盤5。且與第二實施例不同的是,所述阻水盤5與所述霧化盤體1同向固定。所述霧化盤體的盤底設有三個臺階固定孔,所述阻水盤的背面上設有三個對應的固定螺柱,所述固定螺柱通過按壓的方式嵌入所述臺階固定孔內。
另外,該第三實施例中同時可以在所述阻水盤的盤邊設有多個出水孔,用來增加霧化圈的數量,提高霧化效果。
應理解,這些實施方式僅用于說明本實用新型而不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的范圍。此外應理解,在閱讀了本實用新型講授的內容之后,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對本實用新型作各種改動或修改,這些等價形式同樣落于本申請所附權利要求書所限定的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