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污水處理用裝置,特別是指一種高效低能耗MBR膜箱。
背景技術:
在污水處理,水資源再利用領域,MBR又稱膜生物反應器,是一種由活性污泥法與膜分離技術相結合的新型水處理技術。與許多傳統的生物水處理工藝相比,MBR具有以下主要特點:出水水質優質穩定,剩余污泥產量少,占地面積小,不受設置場合限制,可去除氨氮及難降解有機物,操作管理方便,易于實現自動控制,易于從傳統工藝進行改造。因此MBR工藝被廣泛運用到污水處理領域。
目前隨著污水處理量以及處理效率的要求,采用多個MBR簾式膜構成的簾式膜組并結合固定架體,從而實現多個MBR簾式膜對污水同時進行處理,但隨著市場需求的發展,現對污水處理的效率和成本都有要求,但傳統的MBR簾式膜存在如下的缺陷即:由于膜表面的污漬堆積導致濾孔的堵塞、同時因為自身的結構設計使得過濾效率不高。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現有技術中的上述不足,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提高污水處理效率、提高使用壽命以及低能耗的高效低能耗MBR膜箱。
為實現以上技術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高效低能耗MBR膜箱,包括膜架、MBR簾式膜組件、曝氣裝置、進氣管一和出水管一,所述曝氣裝置包括進氣管二和曝氣管,所述曝氣管安裝在膜架的底部,所述進氣管二與曝氣管連通,所述MBR簾式膜組件的進氣管與進氣管一連通,所述MBR簾式膜組件的出水管與出水管一連通,所述進氣管一通過U型空心管與進氣管三連通,所述出水管一通過U型空心管與出水管二連通,所述曝氣管為三根且均勻分布于膜架的兩側和中間位置,所述曝氣管上套接有橡膠套管,所述橡膠套管套設在曝氣管外壁并與穿孔曝氣管外壁緊密貼合,所述橡膠套管上設有內含出氣孔的出氣部若干。
作為優選,所述MBR簾式膜組件與膜架之間采用可拆式連接。
作為優選,所述出氣部為半球形凸起。
作為優選,所述出氣孔位于半球形凸起的頂部。
作為優選,所述出氣孔的孔壁處為階梯形。
以上描述可以看出,本實用新型具備以下優點:本實用新型通過在膜架上的曝氣裝置進行改進,一方面通過對位置的設計使得整個曝氣可以均勻的對MBR簾式膜組件進行曝氣和沖洗的效果,同時通過對曝氣管的設計增設橡膠套管,并通過在橡膠管上設有內含出氣孔的出氣部若干,所述出氣部為半球形凸起,所述出氣孔位于半球形凸起的頂部,出氣孔的孔壁處為階梯形,可以使得曝氣的功能為具有單向閥的功能,即可以曝氣的同時還可以防止淤泥進入曝氣管的曝氣孔內,從而使得整個高效低能耗MBR膜箱可以長時間穩定的進行全面的曝氣清洗功能,進而使得整個MBR膜箱內的MBR簾式膜組件的使用壽命大大增加,同時曝氣均勻也會降低供氣壓力和供氣量,從而使得整個高效低能耗MBR膜箱的能耗降低同時運行穩定。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高效低能耗MBR膜箱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高效低能耗MBR膜箱的曝氣管的剖面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高效低能耗MBR膜箱的出氣部的剖面示意圖。
附圖說明:1、膜架,2、MBR簾式膜組件,3、曝氣裝置,31、進氣管二,32、曝氣管,4、進氣管一,5、出水管一,6、橡膠套管,61、出氣孔,62、出氣部。
具體實施方式
如圖所示,一種高效低能耗MBR膜箱,包括膜架1、MBR簾式膜組件2、曝氣裝置3、進氣管一4和出水管一5,所述曝氣裝置3包括進氣管二31和曝氣管32,所述曝氣管32安裝在膜架1的底部,所述進氣管二31與曝氣管32連通,所述MBR簾式膜組件2的進氣管通過U型空心管與進氣管一4連通,所述MBR簾式膜組件2的出水管通過U型空心管與出水管一5連通,所述曝氣管32為三根且均勻分布于膜架1的兩側和中間位置,所述曝氣管32上套接有橡膠套管6,所述橡膠套管6套設在曝氣管32外壁并與穿孔曝氣管24外壁緊密貼合,所述橡膠套管6上設有內含出氣孔61的出氣部62若干;所述MBR簾式膜組件2與膜架1之間采用可拆式連接;所述出氣部62為半球形凸起;所述出氣孔61位于半球形凸起的頂部;所述出氣孔61的孔壁處為階梯形。
本實用新型通過在膜架上的曝氣裝置進行改進,一方面通過對位置的設計使得整個曝氣可以均勻的對MBR簾式膜組件進行曝氣和沖洗的效果,同時通過對曝氣管的設計增設橡膠套管,并通過在橡膠管上設有內含出氣孔的出氣部若干,所述出氣部為半球形凸起,所述出氣孔位于半球形凸起的頂部,出氣孔的孔壁處為階梯形,可以使得曝氣的功能為具有單向閥的功能,即可以曝氣的同時還可以防止淤泥進入曝氣管的曝氣孔內,從而使得整個高效低能耗MBR膜箱可以長時間穩定的進行全面的曝氣清洗功能,進而使得整個MBR膜箱內的MBR簾式膜組件的使用壽命大大增加,同時曝氣均勻也會降低供氣壓力和供氣量,從而使得整個高效低能耗MBR膜箱的能耗降低同時運行穩定。
以上對本實用新型及其實施方式進行了描述,該描述沒有限制性,附圖中所示的也只是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之一,實際的結構并不局限于此。總而言之如果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受其啟示,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創造宗旨的情況下,不經創造性的設計出與該技術方案相似的結構方式及實施例,均應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