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用于處理畜禽養殖廢水的消泡裝置,其特征在于,在待消泡的廢水池底部設置水泵,在廢水池的四周設置與水泵連通的布水管,布水管上設置若干噴槍,相鄰兩個噴槍之間的距離為2-4m;布水管還通過消泡劑管道與消泡劑儲罐相連。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消泡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廢水池是指廢水生化處理中的好氧池。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消泡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消泡劑管道上安裝有計量泵、流量計和閥門。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消泡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噴槍包括噴管和噴頭,噴管上設有閥門。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消泡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噴槍包括噴管長度不等的兩類,一類為長噴槍,另一類為短噴槍,長噴槍與短噴槍交替布置。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消泡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噴頭為散射式噴頭,噴頭可拆卸地連接在噴管上。
7.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消泡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噴管包括兩節,分別為連接布水管的節管一和連接噴頭的節管二,節管一和節管二之間的角度為120-150度。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消泡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節管一的下方設有支架。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消泡裝置,其特征在于,在布水管的末端設有出水口,出水口處設出水閥門,所述出水口位于廢水池內的液面上方。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消泡裝置,其特征在于,在布水管上安裝壓力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