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光電催化氧化-電吸附協同處理高鹽廢水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將高鹽廢水充入到電解槽中,將陰極電極板和陽極電極板與高鹽廢水接觸,通電后,使所述陰極電極板與所述陽極電極板相互靠近或遠離,待光電催化氧化完成后,將光電催化氧化后的高鹽廢水排入電吸附裝置;
所述電吸附裝置內設置有可獨立運行的第一電吸附模塊和第二電吸附模塊,所述第一電吸附模塊和所述第二電吸附模塊交替進行對所述高鹽廢水的電吸附處理和再生處理,再生處理按以下方式進行:依次用光電催化氧化后的高鹽廢水、電吸附產水以及酸液沖洗;
所述電吸附產水為經電吸附處理后的高鹽廢水。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當第一電吸附模塊進行再生處理時,所述電吸附產水來源于第二電吸附模塊進行電吸附處理后得到的水。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當第二電吸附模塊進行再生處理時,所述電吸附產水來源于第一電吸附模塊進行電吸附處理后得到的水。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酸液為質量比為2-5:1的工業鹽酸與磷酸。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于反應進行時,每間隔10-20min完成一個所述陰極電極板與所述陽極電極板相互靠近再相互遠離的周期。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每次所述陰極電極板與所述陽極電極板相互靠近至最近點后,間隔5-10min,控制所述陰極電極板與所述陽極電極板相對運動以使兩者相互遠離至最遠點。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陰極電極板與所述陽極電極板從相互遠離的最遠點運動至相互靠近的最近點的時間為1-2min。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回收再生處理后的酸液,經除雜后循環使用。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再生處理中,使用電吸附產水連續沖洗兩次。
10.一種對高鹽廢水進行光電催化氧化-電吸附協同處理的設備,包括電源、以及與所述電源電連接的光電催化氧化裝置、電吸附裝置以及控制系統,所述光電催化氧化裝置開設有電解槽,所述電解槽內設置有與所述電源電連接的陽極電極板、陰極電極板以及紫外燈,其特征在于,所述光電催化氧化裝置開設有開口,所述光電催化氧化裝置包括滑動嵌設于所述開口的第一滑塊與第二滑塊,所述第一滑塊、所述第二滑塊分別與所述陽極電極板、所述陰極電極板連接并帶動所述陽極電極板、所述陰極電極板沿所述開口的延伸方向滑動以使所述陰極電極板與所述陽極電極板相互靠近或遠離,所述第一滑塊、所述第二滑塊均傳動連接有動力機構,所述動力機構與所述控制系統電連接,所述電解槽內填充有光電催化劑;
所述電吸附裝置包括第一電吸附模塊、第二電吸附模塊、酸液存儲箱,所述第一電吸附模塊和第二電吸附模塊分別與所述電解槽、產水池、酸液存儲箱分別通過閥門連通,所述控制系統與所述閥門電連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