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計算機除塵裝置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高效計算機除塵設備。
背景技術:
現在的人們生活離不開計算機,當人們長時間的使用計算機時難免會使灰塵進入到計算機主機里面,而計算機的灰塵一旦過多,會影響整機散熱,計算機過熱,電腦運行的速度會降低,并且還會導致一些莫名其妙的故障。所以就需要經常對計算機進行除塵工作。
計算機內部結構相對復雜,這就導致了除塵也是一件十分繁瑣的事,現在人員在進行除塵工作時,大多數還是對計算機主機進行拆除,然后進行人工除塵,這就導致了除塵效率低下,并且在拆除和除塵中容易對計算機元件造成損壞,影響計算機的使用,所以現在針對該情況進行計算機除塵設備的創新設計。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高效計算機除塵設備,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除塵步驟繁瑣和容易造成元件損壞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高效計算機除塵設備,包括機殼、卷筒、吸頭、插頭、電池、控制面板、手柄、交流器、電動毛刷、變速箱、排風口、驅動電機、齒輪組、渦輪、灰塵箱、濾板和滾輪,所述機殼上部設置有手柄,且其下方安裝有滾輪,所述吸頭通過卷筒與濾板相互連接,所述插頭下端連接有電池,且電池右端放置有控制面板,所述控制面板右端連接有交流器,且交流器右端連接有電動毛刷,所述驅動電機通過變速箱與齒輪組相互連接,且其右側設置有排風口,所述齒輪組左端安裝有渦輪,且渦輪左端連接有灰塵箱,所述灰塵箱左端放置有濾板。
優選的,所述吸頭與濾板為可拆卸裝置。
優選的,所述手柄上方安裝有防滑橡膠圈,且其為可旋轉結構,旋轉范圍為0-180°。
優選的,所述排風口采用不銹鋼材料制成,且其為梯形結構。
優選的,所述渦輪在整個裝置中設置有2個,且其與齒輪組之間的連接方式為銷連接。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實用新型高效計算機除塵設備,結合現在普遍使用的除塵設備進行創新設計,在原始工作原理的基礎上進行創新設計,通過使用渦輪和電動毛刷,使得整個除塵過程可以不用對主機進行拆解,只需對主機外殼進行部分拆除,使用簡單方便,其次電動毛刷可以優秀的對元件上的灰塵進行清除,同時渦輪轉動產生的吸力能夠將灰塵從主機中吸出,除塵效果優秀并且不會對計算機元件造成損傷。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圖中:1、機殼,2、卷筒,3、吸頭,4、插頭,5、電池,6、控制面板,7、手柄,8、交流器,9、電動毛刷,10、變速箱,11、排風口,12、驅動電機,13、齒輪組,14、渦輪,15、灰塵箱,16、濾板,17、滾輪。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高效計算機除塵設備,包括機殼1、卷筒2、吸頭3、插頭4、電池5、控制面板6、手柄7、交流器8、電動毛刷9、變速箱10、排風口11、驅動電機12、齒輪組13、渦輪14、灰塵箱15、濾板16和滾輪17,機殼1上部設置有手柄7,且其下方安裝有滾輪17,手柄7上方安裝有防滑橡膠圈,且其為可旋轉結構,旋轉范圍為0-180°,吸頭3通過卷筒2與濾板16相互連接,吸頭3與濾板16為可拆卸裝置,插頭4下端連接有電池5,且電池5右端放置有控制面板6,控制面板6右端連接有交流器8,且交流器8右端連接有電動毛刷9,驅動電機12通過變速箱10與齒輪組13相互連接,且其右側設置有排風口11,排風口11采用不銹鋼材料制成,且其為梯形結構,齒輪組13左端安裝有渦輪14,且渦輪14左端連接有灰塵箱15,渦輪14在整個裝置中設置有2個,且其與齒輪組13之間的連接方式為銷連接,灰塵箱15左端放置有濾板16。
工作原理:在使用該高效計算機除塵設備之前,需要對整個除塵設備的結構進行簡單的了解,在原始結構基礎上,使用的工作程序沒有太大的變化,首先將待除塵的計算機主機側板拆下,再將除塵設備通過滾輪17移動到合適的位置,此時將插頭4插上電源,控制面板6控制驅動電機12開始運動,渦輪14在驅動電機12的帶動下開始飛速轉動,這樣使得渦輪14開始向排風口11進行排風,這也就導致了吸頭3處產生了一定的吸力,此時使用人員可以一手使用電動毛刷9對元件上方的灰塵進行清楚,另一只手抓取吸頭3對電動毛刷9清除的灰塵進行吸附,灰塵在吸力的作用下進入灰塵箱15,待計算機主機全部區域完成除塵后,取下灰塵箱15進行清洗,完成整個除塵工作,使用十分方便,除塵效果優秀,至此為整個計算機除塵設備工作過程。
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