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屬于烘干處理技術領域,尤其是涉及雙級烘干機。
背景技術:
現有的城市污水處理系統中,需要對污水中的污泥進行過濾,污泥在粘稠的流體狀體下不易處理,需要對污泥進行干燥處理,方便后續處理或使用。現有的污泥烘干裝置能耗大,對污泥等廢物的烘干速度較慢,除濕效率低,此外,在污泥烘干處理的過程中會排放大量包含了有害氣體的廢氣,對周圍環境造成影響,而增加廢氣處理系統又會極大增加設備成本。
技術實現要素:
有鑒于此,本發明旨在提出雙級烘干機,提供雙層溫度不同的送風系統來提高設備除濕效率。
為達到上述目的,本發明的技術方案是這樣實現的:
雙級烘干機,包括入風口、風機、高溫出風口及低溫出風口,所述入風口、風機、高溫除濕回路、高溫出風口及烘干箱形成第一密閉風系統回路,所述入風口、風機、低溫除濕回路、低溫出風口及烘干箱形成第二密封風系統回路;
高溫除濕回路,包括冷凝器Ⅱ-ⅰ,所述冷凝器Ⅱ-ⅰ上并聯有第一冷媒循環回路,所述第二冷媒循環回路包括依次連接的冷凝器Ⅱ-ⅰ、冷凝器Ⅱ-ⅱ、儲液器Ⅱ、工作閥Ⅱ、干燥過濾器Ⅱ、熱力膨脹閥Ⅱ、蒸發器Ⅱ、氣液分離器Ⅱ及壓縮機Ⅱ;
低溫除濕回路,包括水盤管、回熱器的降溫通道、蒸發器Ⅰ、蒸發器Ⅱ、回熱器的加熱通道、冷凝器Ⅰ-ⅰ,所述冷凝器Ⅰ-ⅰ上并聯有第二冷媒循環回路,所述第二冷媒循環回路包括依次連接的冷凝器Ⅰ-ⅰ、冷凝器Ⅰ-ⅱ、儲液器Ⅰ、工作閥Ⅰ、干燥過濾器Ⅰ、熱力膨脹閥Ⅰ、蒸發器Ⅰ、氣液分離器Ⅰ及壓縮機Ⅰ。
進一步的,所述入風口與風機之間處設有空氣過濾器。
進一步的,所述冷凝器Ⅰ-ⅱ上還設有軸流風機Ⅰ。
進一步的,所述軸流風機Ⅰ設置在設備外表面。
進一步的,所述冷凝器Ⅱ-ⅱ上還設有軸流風機Ⅱ。
進一步的,所述軸流風機Ⅱ設置在設備外表面。
進一步的,所述冷凝器Ⅰ-ⅰ與低溫出風口之間還設有電加熱器。
進一步的,所述風機為離心風機或無蝸殼風機。
進一步的,所述高溫除濕回路還包括廢氣凈化單元Ⅱ,該廢氣凈化單元Ⅱ設置在冷凝器Ⅱ-ⅰ與高溫出風口之間。
進一步的,所述低溫除濕回路還包括廢氣凈化單元Ⅰ,該廢氣凈化單元Ⅰ設置在冷凝器Ⅰ-ⅰ與低溫出風口之間。
相對于現有技術,本發明所述的雙級烘干機具有以下優勢:烘干箱內部設有上層傳遞帶和下層傳遞帶,待烘干物經過入料口、上層傳遞帶、下層傳遞帶,最后由下部出料口出料,烘干箱與本設備的入風口、高溫出風口、低溫出風口連接,高溫出風口向上層傳遞帶吹送高溫熱風,低溫出風口向下層傳遞帶吹送低溫熱風,烘干箱內的空氣通過入風口離開烘干箱進入本設備中;
上層傳送帶上的被烘干物濕度較大,采用相對高溫的熱風進行烘干,下層傳送帶上的被烘干物濕度較低,采用相對低溫的熱風進行烘干,雙級除濕設置方式可以避免傳統的烘干設備中,底部送熱風后,上層傳送帶的熱風溫度已經迅速下降,溫度較低的熱風烘干濕度較高的被烘干物造成了烘干箱烘干速率的下降;
高溫除濕回路及低溫除濕回路對分配后的回風進行除濕和加熱處理,回風處理速率得到極大提升,對高溫、低溫的熱風溫度控制精度高,可實現雙級高溫除濕烘干的目的;
高溫除濕回路及低溫除濕回路都采用冷媒循環回路,降低除濕處理成本、節能環保。
低溫除濕回路利用了回熱器交錯設置的降溫通道和加熱通道,利用了回熱器散發的預熱,節約了能量;
設備采用密閉風系統回路,無需時刻與外界交換空氣,既可以提高機組的處理效率,還可以降低避免因空氣交換帶來的環境污染,特別適用于污泥烘干、化學藥品烘干、化工產品烘干等特殊行業的要求。
附圖說明
構成本發明的一部分的附圖用來提供對本發明的進一步理解,本發明的示意性實施例及其說明用于解釋本發明,并不構成對本發明的不當限定。在附圖中:
圖1為本發明實施例所述的雙級烘干機的結構示意圖。
附圖標記說明:
10-空氣過濾器;11-冷凝器Ⅱ-ⅰ;12-水盤管;13-回熱器;14-蒸發器Ⅰ;15-蒸發器Ⅱ;16-冷凝器Ⅰ-ⅰ;17-電加熱器;18-冷凝器Ⅰ-ⅱ;19-軸流風機Ⅰ;20-儲液器Ⅰ;21-工作閥Ⅰ;22-干燥過濾器Ⅰ;23-熱力膨脹閥Ⅰ;24-氣液分離器Ⅰ;25-壓縮機Ⅰ;26-冷凝器Ⅱ-ⅱ;27-軸流風機Ⅱ;28-儲液器Ⅱ;29-工作閥Ⅱ;30-干燥過濾器Ⅱ;31-熱力膨脹閥Ⅱ;32-氣液分離器Ⅱ;33-壓縮機Ⅱ;34-烘干箱;35-下層傳遞帶;36-上層傳遞帶;37-送風機Ⅱ;38-送風機Ⅰ。
具體實施方式
需要說明的是,在不沖突的情況下,本發明中的實施例及實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組合。
在本發明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中心”、“縱向”、“橫向”、“上”、“下”、“前”、“后”、“左”、“右”、“豎直”、“水平”、“頂”、“底”、“內”、“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發明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發明的限制。此外,術語“第一”、“第二”等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或者隱含指明所指示的技術特征的數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等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隱含地包括一個或者更多個該特征。在本發明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說明,“多個”的含義是兩個或兩個以上。
在本發明的描述中,需要說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連”、“連接”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一體地連接;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通過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發明中的具體含義。
下面將參考附圖1并結合實施例來詳細說明本發明。
本發明提供雙級烘干機,如圖1所示,包括入風口、風機、高溫出風口及低溫出風口,所述入風口、風機、高溫除濕回路、高溫出風口及烘干箱34形成第一密閉風系統回路,所述入風口、風機、低溫除濕回路、低溫出風口及烘干箱34形成第二密封風系統回路;
高溫出風口與烘干箱34之間設置送風機Ⅰ38,低溫出風口與烘干箱34之間設置送風機Ⅱ37。送風機Ⅰ38及送風機Ⅱ37可以增大對烘干箱34內的供風量,進一步的,送風機Ⅰ38及送風機Ⅱ37可分別控制進入烘干箱34內的高溫氣體及低溫氣體的風量,以達到對烘干工藝進一步精細化控制,節約能源的目的。
高溫除濕回路,包括冷凝器Ⅱ-ⅰ11,所述冷凝器Ⅱ-ⅰ11上并聯有第一冷媒循環回路,所述第二冷媒循環回路包括依次連接的冷凝器Ⅱ-ⅰ11、冷凝器Ⅱ-ⅱ26、儲液器Ⅱ28、工作閥Ⅱ29、干燥過濾器Ⅱ30、熱力膨脹閥Ⅱ31、蒸發器Ⅱ15、氣液分離器Ⅱ32及壓縮機Ⅱ33;
低溫除濕回路,包括水盤管12、回熱器13的降溫通道、蒸發器Ⅰ14、蒸發器Ⅱ15、回熱器13的加熱通道、冷凝器Ⅰ-ⅰ16,所述冷凝器Ⅰ-ⅰ16上并聯有第二冷媒循環回路,所述第二冷媒循環回路包括依次連接的冷凝器Ⅰ-ⅰ16、冷凝器Ⅰ-ⅱ18、儲液器Ⅰ20、工作閥Ⅰ21、干燥過濾器Ⅰ22、熱力膨脹閥Ⅰ23、蒸發器Ⅰ14、氣液分離器Ⅰ24及壓縮機Ⅰ25。
本設備與烘干箱34配合使用,烘干箱34可區分為上游烘干部及下游烘干部,待烘干物順序經過入料口、上游烘干部、下游烘干部及下部的出料口,具體可以為上層傳遞帶36及下層傳遞帶35,本設備的高溫出風口向上層傳遞帶36吹送高溫熱風,低溫出風口向下層傳遞帶35吹送低溫熱風,烘干箱34內的空氣通過入風口離開烘干箱34進入本設備中并形成循環風路。
傳統的烘干方式,采用底部送熱風,由于上層傳送帶上的被烘干物濕度較大、溫度相對較低,下層傳送帶的被烘干物濕度較小、溫度相對較高,這種溫度和濕度的差別及差別造成的烘干效率低下是傳統烘干方法無法解決的,即便采用頂部送熱風、側壁送風依然還會造成類似問題,本裝置采用了一套設備,通過合理設置兩套冷媒循環回路,重復利用蒸發器并提高了制冷效率、降低了能量消耗,既可以降低除濕處理成本又符合節能環保的環境要求。分別通過提供高溫除濕回路及低溫除濕回路對分配后的回風進行除濕和加熱處理,分別通過高溫出風口向上層傳遞帶36吹送高溫熱風,通過低溫出風口向下層傳遞帶35吹送低溫熱風,雙級高溫除濕烘干處理,對待烘干物的烘干效率得到極大提升。
離開烘干箱34的回風為濕空氣,溫度為60℃左右,高溫出風口吹送的高溫熱風溫度在65℃~80℃之間,低溫出風口吹送的低溫熱風溫度在40℃~70℃之間。
低溫除濕回路利用了回熱器13交錯設置的降溫通道和加熱通道,利用了回熱器13散發的預熱,節約了能量;
設備采用密閉風系統回路,無需時刻與外界交換空氣,既可以提高機組的處理效率,還可以降低避免因空氣交換帶來的環境污染,特別適用于污泥烘干、化學藥品烘干、化工產品烘干等特殊行業的要求。
所述入風口與風機之間處設有空氣過濾器10。空氣過濾器10可以濾除回風中的大顆粒雜質,保護后續風路中各個設備的正常運行并保護設備的使用壽命。
所述冷凝器Ⅰ-ⅱ18上還設有軸流風機Ⅰ19。
所述軸流風機Ⅰ19設置在設備外表面。
所述冷凝器Ⅱ-ⅱ26上還設有軸流風機Ⅱ27。
所述軸流風機Ⅱ27設置在設備外表面。
軸流風機Ⅰ19和軸流風機Ⅱ27可增強冷凝器Ⅰ-ⅱ18及冷凝器Ⅱ-ⅱ26的散熱能力,通常軸流風機Ⅰ19和軸流風機Ⅱ27外置在設備表面。
所述冷凝器Ⅰ-ⅰ16與低溫出風口之間還設有電加熱器17。
由于在設備剛開始運行時并不能達到理想的運行除濕烘干狀態,通過設置電加熱器17可在設備剛運行時提高設備除濕烘干及加熱的速度和效率,在設備正常運轉后可關閉蓋電加熱器17。
所述風機為離心風機或無蝸殼風機,風機并不限于上述形式。
所述高溫除濕回路還包括廢氣凈化單元Ⅱ,該廢氣凈化單元Ⅱ設置在冷凝器Ⅱ-ⅰ11與高溫出風口之間。
所述低溫除濕回路還包括廢氣凈化單元Ⅰ,該廢氣凈化單元Ⅰ設置在冷凝器Ⅰ-ⅰ16與低溫出風口之間。
廢氣凈化單元可以濾除空氣中的有毒有害物質,如二氧化硫等。廢氣凈化單元可以為脫硫裝置,脫硫裝置可以為脫硫塔。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發明,凡在本發明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