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污水處理設備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簡易污水處理裝置。
背景技術:
家庭污水是指人們在生活中的生活用水排放和家用衛生設施中等處產生的廢水,由于普通家庭中不良的習慣很多,如用抽水馬桶沖掉煙頭和碎細廢物;先洗土豆、胡蘿卜后再削皮;沖洗后再摘擇蔬菜;用水期間去開門、接電話、換電視頻道不關水龍頭;停水時忘關水龍頭,來水時水流沒人管;洗手、刷牙、洗臉時不關水龍頭等等造成了水資源的流失成為生活廢水;
家庭污水是構成中國城市地區水污染的主要水源之一,因此對污水的需求及其與非飲用為目的的污水回用有關衛生健康問題需進行研究,國家的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需要增加水資源,因此急需努力開發非常規水源;排放至水體(供應生活和工農業用水的河流、湖泊、地下水域)的處理水已成為國家非計劃內的淡水供應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污水必須經過適當處理去除和減少有害物質,防止危害水體;
現有技術主要是直接排放掉,不僅浪費大量的水資源,同時污水中的有害物質危害水體,造成水污染。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現有技術中的缺陷,本發明提供一種簡易污水處理裝置,適當處理去除和減少有害物質,防止危害水體;處理后的水可以繼續使用,節省水資源,同時保護了生態環境,促進了社會的發展。
為達到上述目的,本發明采用如下的技術方案:
一種簡易污水處理裝置,包括:本體、第一過濾層、降解層和第二過濾層,所述本體從上到下依次通過所述第一過濾層、所述降解層、所述第二過濾層劃分為三部分;所述本體上部設置有污水進水管,所述本體外壁設置有第一出水管、第二出水管,所述污水進水管、所述第一出水管、所述第二出水管上均設置有閥門;
所述第一過濾層上部設置有第一過濾網和第一過濾框,所述第一過濾網設置于所述第一過濾框的內壁,所述本體內壁上設有固定框,所述第一過濾框和所述固定框連接;所述第一出水管的一端連接所述第一過濾層,所述第一出水管的另一端連接所述降解層;
所述降解層包括上固定板和下固定板,所述上固定板和所述下固定板的之間設置有若干UV燈,所述上固定板和所述下固定板上均設有二氧化鈦,所述二氧化鈦貼附位于所述上固定板和所述下固定板上設置有所述UV燈的一側;所述第二出水管的一端連接所述降解層,所述第二出水管的另一端連接所述第二過濾層;
所述第二過濾層上部設置有第二過濾網和第二過濾框,所述第二過濾網設置于所述第二過濾框的內壁,所述第二過濾框的外壁和所述本體內壁連接;所述第二過濾層的下部設置有凈水出水管;所述凈水出水管上設置有閥門。
作為一種改進的技術方案,所述第一過濾層內設置有石英砂層,所述石英砂層設置于所述第一過濾網下部。
作為一種改進的技術方案,所述第一過濾框和所述固定框通過螺栓進行可拆卸式連接。
作為一種改進的技術方案,所述第一過濾網網孔的直徑為2mm,所述第二過濾網網孔的直徑為0.02mm。
作為一種改進的技術方案,所述第二過濾層內部設置有活性炭層,所述活性炭層設置于所述第一過濾網上部。
作為一種改進的技術方案,所述本體下部設置有移動裝置,所述移動裝置包括固定板、活動萬向輪和固定輪,所述固定板上部和所述本體連接,所述固定板下部連接所述活動萬向輪和所述固定輪。
作為一種改進的技術方案,所述活動萬向輪和所述固定輪分別設置為兩個,兩個所述固定輪設置于所述固定板后端,兩個所述活動萬向輪設置于所述固定板前端。
由于采用以上技術方案,本發明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發明提供一種簡易污水處理裝置,包括:本體、第一過濾層、降解層和第二過濾層,所述本體從上到下依次通過所述第一過濾層、所述降解層、所述第二過濾層劃分為三部分;所述本體上部設置有污水進水管,所述本體外壁設置有第一出水管、第二出水管,所述污水進水管、所述第一出水管、所述第二出水管上均設置有閥門;
所述第一過濾層上部設置有第一過濾網和第一過濾框,所述第一過濾網設置于所述第一過濾框的內壁,所述本體內壁上設有固定框,所述第一過濾框和所述固定框連接;所述第一出水管的一端連接所述第一過濾層,所述第一出水管的另一端連接所述降解層;
所述降解層包括上固定板和下固定板,所述上固定板和所述下固定板的之間設置有若干UV燈,所述上固定板和所述下固定板上均設有二氧化鈦,所述二氧化鈦貼附位于所述上固定板和所述下固定板上設置有所述UV燈的一側;所述第二出水管的一端連接所述降解層,所述第二出水管的另一端連接所述第二過濾層;
所述第二過濾層上部設置有第二過濾網和第二過濾框,所述第二過濾網設置于所述第二過濾框的內壁,所述第二過濾框的外壁和所述本體內壁連接;所述第二過濾層的下部設置有凈水出水管;所述凈水出水管上設置有閥門;
基于以上結構,污水通過所述第一過濾層后將一些直徑比較大的雜質直接過濾出來,通過所述降解層將所述第一過濾層處理后的污水進一步凈化處理,所述第二過濾層進行最后的處理后將污水凈化成凈水,把污水變廢為寶,進行可回收使用,避免水資源的浪費。
本發明中,所述第一過濾層內設置有石英砂層,所述石英砂層設置于所述第一過濾網下部,所述第二過濾層內部設置有活性炭層,所述活性炭層設置于所述第一過濾網上部;基于以上結構,有利于除去污水中的固體懸浮物和重金屬物質。
本發明中,所述第一過濾框和所述固定框通過螺栓進行可拆卸式連接,所述第一過濾網網孔的直徑為2mm,所述第二過濾網網孔的直徑為0.02mm;基于以上結構,所述第一過濾框中雜質過多時可以直接將所述第一過濾框取出后清除雜質,所述第一過濾框可以循環使用。
本發明中,所述本體下部設置有移動裝置,所述移動裝置包括固定板、活動萬向輪和固定輪,所述固定板上部和所述本體連接,所述固定板下部連接所述活動萬向輪和所述固定輪,所述活動萬向輪和所述固定輪分別設置為兩個,兩個所述固定輪設置于所述固定板后端,兩個所述活動萬向輪設置于所述固定板前端;基于以上結構,所述一種簡易污水處理裝置非常方便進行移動,操作范圍廣,實用性強。
綜上所述,本發明提供的一種簡易污水處理裝置,不僅結構十分的簡單,操作方便,將污水凈化利用,節省水資源,同時避免了污水污染環境。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明具體實施方式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具體實施方式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在所有附圖中,類似的元件或部分一般由類似的附圖標記標識。附圖中,各元件或部分并不一定按照實際的比例繪制。
圖1為一種簡易污水處理裝置結構示意圖;
附圖中,1、本體;11、污水進水管;12、所述第一出水管;13、所述第二出水管;14、閥門;15、固定框;16、凈水出水管;2第一過濾層;21、第一過濾網;22、第一過濾框;23;石英砂層;3、降解層;31、上固定板;32、下固定板;33、UV燈;34、二氧化鈦;4、第二過濾層;41、第二過濾網;42、第二過濾框;43、活性炭層;5、移動裝置;51、固定板;52、活動萬向輪;53、固定輪。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具體實施例對本發明技術方案進行詳細的描述。以下實施例僅用于更加清楚地說明本發明的技術方案,因此只作為示例,而不能以此來限制本發明的保護范圍。
如圖1所示,本發明提供一種簡易污水處理裝置,包括:本體1、第一過濾層2、降解層3和第二過濾層4,本體1從上到下依次通過第一過濾層2、降解層3、第二過濾層4劃分為三部分;本體1上部設置有污水進水管11,本體1外壁設置有第一出水管12、第二出水管13,污水進水管11、第一出水管12、第二出水管13上均設置有閥門14;
第一過濾層2上部設置有第一過濾網21和第一過濾框22,第一過濾網21設置于第一過濾框22的內壁,本體1內壁上設有固定框15,第一過濾框22和固定框15連接,第一過濾網21網孔的直徑為2mm,第一過濾框22和固定框15通過螺栓進行可拆卸式連接;第一出水管12的一端連接第一過濾層2,第一出水管12的另一端連接降解層3;
降解層3包括上固定板31和下固定板32,上固定板31和下固定板32的之間設置有若干UV燈33,上固定板31和下固定板32上均設有二氧化鈦34,二氧化鈦34貼附位于上固定板31和下固定板32上設置有UV燈33的一側;第二出水管13的一端連接降解層3,第二出水管13的另一端連接第二過濾層4;
第二過濾層4上部設置有第二過濾網41和第二過濾框42,第二過濾網41網孔的直徑為0.02mm,第二過濾網41設置于第二過濾框42的內壁,第二過濾框42的外壁和本體1內壁連接;第二過濾層2的下部設置有凈水出水管16;凈水出水管上設置有閥門;
上述實施例中,將污水凈化成凈水主要有以下步驟:打開閥門14,污水通過污水進水管11進入第一過濾層2中,經過第一過濾網21過濾,去除直徑比較大的物質,剩余的污水通過第一出水管12進入降解層3中,通過干UV燈33和二氧化鈦34將物質進行分解后轉換成低分子化合物,如CO2、H2O等,剩余的污水再通過第二過濾層將凈水排出。
本實施例中,第一過濾層內設置有石英砂層23,石英砂層23設置于第一過濾網21下部,第二過濾層3內部設置有活性炭層43,活性炭層43設置于第一過濾網21上部;活性炭是一種多孔結構吸附能力很強的炭,可以吸收某些有害氣體、色素、細菌和毒素,石英砂是二氧化硅,是一種很穩定的氧化物,不能參與水中礦物質的化學反應,也無吸附性能,所以不能對水進行軟化,活性炭可以用于凈水,吸收水中有害物質和細菌;細石英砂可以用作水的過濾劑,過濾水中的懸浮物;石英砂層23和活性炭層43有效的除去污水中的固體懸浮物和重金屬物質,污水得到進一步的凈化。
本實施例中,本體1下部設置有移動裝置5,移動裝置5包括固定板51、活動萬向輪52和固定輪53,固定板51上部和本體1連接,固定板51下部連接活動萬向輪52和固定輪53,活動萬向輪52和固定輪53分別設置為兩個,兩個固定輪53設置于固定板51后端,兩個活動萬向輪52設置于固定板51前端;一種簡易污水處理裝置可以方便移動,使用時移動即可,操作方便,應用的范圍廣。
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各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發明的技術方案,而非對其限制;盡管參照前述各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而這些修改或者替換,并不使相應技術方案的本質脫離本發明各實施例技術方案的范圍,其均應涵蓋在本發明的權利要求和說明書的范圍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