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高鹽廢水處理回用的系統,其中所述高鹽廢水的TDS>4000mg/L,所述系統包括:
調節池,用于均衡所述高鹽廢水的水質和避免沉淀;
沉淀池,與調節池連接,用于沉淀處理來自所述調節池的水;
清水池,與沉淀池連接,用于調整來自沉淀池中上層清水的pH;
自清洗過濾器,與清水池連接,用于過濾處理來自清水池中的水;
超濾裝置,與自清洗過濾器連接,用于對來自自清洗過濾器的產水進行超濾;
一級反滲透裝置,與超濾裝置連接,用于將來自超濾裝置的產水進行一級反滲透處理;
二級反滲透裝置,與一級反滲透裝置連接,用于將一級反滲透裝置的產水進行二級反滲透處理,由此得到回用產水。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還包括活性炭反應沉淀池,活性炭反應沉淀池與一級反滲透裝置連接,用于對一級反滲透裝置產生的濃水進行處理。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自清洗過濾器與調節池連接,用于將自清洗過濾器的反洗排水引入調節池中循環處理。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超濾裝置與調節池連接,用于將超濾裝置的反洗排水引入調節池中循環處理。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中所述二級反滲透裝置與一級反滲透裝置連接,用于將二級反滲透裝置產生的濃水引入一級反滲透裝置進行循環處理。
6.一種高鹽廢水處理回用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1)沉淀,將高鹽廢水收集到調節池中,其中高鹽廢水的TDS>4000mg/L,調節之后將其引入沉淀池中,并依次加入石灰、混凝劑、絮凝劑進行沉淀;
2)調整PH值,將步驟1)中生成的上層清水引入清水池中,加酸調整pH為8-9;
3)自清洗過濾,將步驟2)中得到的水引入自清洗過濾器中,進行過濾;
4)超濾,將步驟3)中得到的產水引入超濾裝置,得到超濾產水;
5)一級反滲透,將步驟4)中得到的超濾產水引入一級反滲透裝置,同時加入還原劑、阻垢劑;
6)二級反滲透,步驟5)得到的產水引入二級反滲透裝置進行處理,由此得到回用水。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將步驟5)得到的濃水引入活性炭反應沉淀池中并依次加入活性炭、混凝劑、絮凝劑,經處理后達標排放。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混凝劑為聚合氯化鋁PAC或聚合氯化鐵,所述絮凝劑為聚丙烯酰胺PAM。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將步驟6)得到的濃水引入一級反滲透裝置,進行循環處理。
10.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將步驟5)得到的部分產水與步驟6)的產水相混合,由此得到回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