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污水處理用曝氣機,其特征在于,包括安裝板(1)、第一空心軸(2)、第二空心軸(3)、吸水管(4)、分散機構、驅動機構、供氧機構;其中:
分散機構包括分散盤(5)以及安裝在分散盤(5)上的倒傘形分散箱(6),倒傘形分散箱(6)內具有分散腔(7),倒傘形分散箱(6)外表面周向布置有破碎板(8),破碎板(8)上設有多個射流管(9),射流管(9)的進口與分散腔(7)連通;
第一空心軸(2)的第一端與安裝板(1)轉動連接,第一空心軸(2)的第二端與分散盤(5)固定連接;
驅動機構與第一空心軸(2)傳動連接并驅動第一空心軸(2)轉動;
第二空心軸(3)的第一端穿過第一空心軸(2)伸入分散腔(7)內且第二空心軸(3)與第一空心軸(2)轉動連接,第二空心軸(3)的第二端與吸水管(4)的第一端連通,第二空心軸(3)位于分散腔(7)內一段外表面上分布有噴頭(15);
吸水管(4)的第二端位于分散盤(5)上方且吸水管(4)第二端設有污水吸口(10),吸水管(4)上設有水泵(11);
供氧機構包括供氧管(12)和風機(13),供氧管(12)上設有多個伸入到第二空心軸(3)內的曝氣管(14),供氧管(12)第一端封閉且其第二端與風機(13)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污水處理用曝氣機,其特征在于,第二空心軸(3)內部沿其軸向間隔布置有多個隔板(16),多個隔板(16)將第二空心軸(3)內部分隔成螺旋形通道。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污水處理用曝氣機,其特征在于,吸水管(4)內沿其軸向間隔布置有多個濾網(17)。
4.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污水處理用曝氣機,其特征在于,分散盤(5)外沿軸向布置有多個攪拌板(18),攪拌板(18)的厚度從靠近分散盤(5)一端向遠離分散盤(5)一端逐漸減小。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污水處理用曝氣機,其特征在于,攪拌板(18)上設有攪拌葉(19),攪拌葉(19)圍繞攪拌板(18)螺旋布置。
6.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污水處理用曝氣機,其特征在于,驅動機構包括第一齒輪(20)、第二齒輪(21)和電機(22),第一齒輪(20)安裝第一空心軸(2)外周,第一齒輪(20)與第二齒輪(21)嚙合,電機(22)與第二齒輪(21)傳動連接并驅動第二齒輪(21)轉動。
7.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污水處理用曝氣機,其特征在于,射流管(9)末端表面設有鋸齒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