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管道清洗的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空氣壓縮機管道系統的清洗方法。
背景技術:
空壓機制造壓縮空氣,產生的壓縮空氣需經過儲風缸來保證它的工作壓力為穩定合適,之后壓縮空氣通過工作管路進入電磁閥。由于電磁閥為電路設備,若通入的壓縮空氣中含有水分或油污,會導致電磁閥損壞,從而影響空壓機的性能。因此,需要通過清洗工作管路來保證其內部較高的潔凈程度,從而防止因電磁閥受損發生安全事故。
空壓機大修周期約十年左右一次,而一般情況在大修時才會清洗管路系統,因此,氣管路系統上附著的污垢時間比較長,清洗的難度較大,常規的管道清洗方法很難將氣管路系統沉積的污垢清洗干凈。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實施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空氣壓縮機管道系統的清洗方法,能簡便有效地清洗空氣壓縮機管道系統,且使其保持長時間的潔凈,并有助于空氣壓縮機管道系統的保養。
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了一種空氣壓縮機管道系統的清洗方法,包括步驟:
S1、將管道連接到DI水循環清洗系統,使用DI水對所述管道清洗20分鐘;
S2、在加熱水槽中加入清洗劑NMP,并對加熱水槽加熱至35度后,保持 清洗劑NMP在加熱水槽中浸泡一小時;
S3、在加熱循環清洗系統中加入DI水,循環清洗至清洗后的DI水的酸堿度小于等于9;
S4、使用壓力為1.0MPa的經過兩級凈化處理后的壓縮空氣將管道內殘余的溶液吹出;
S5、使用HJ-501酸洗溶劑對管道進行酸洗,加入流速為0.5m/s的緩蝕劑,通過加入還原劑以維持所述HJ-501酸洗溶劑的酸濃度和鐵濃度在預設值,并保持至少1小時后,結束酸洗;
S6、使用氮氣吹掃至管道內壁無殘留液為止;
S7、在管道中加入硝酸溶液與氫氟酸的混合溶液及Lan-826溶液,硝酸溶液與氫氟酸的混合溶液與Lan-826的濃度比例為5:1,溫度維持在49度以下,硝酸濃度維持在20%~50%之間;
S8、將管道兩端密閉,完成空氣壓縮機管道系統的清洗。
作為上述方案的改進,所述酸洗過程不多于10小時。
作為上述方案的改進,所述還原劑為氯化亞錫。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公開的一種空氣壓縮機管道系統的清洗方法通過使用物理清洗與化學清洗,不僅能有效地清除空氣壓縮機管道內壁的灰塵和附著在管道表面的油漬,而且徹底清除管道內的金屬氧化物,還能使管道內壁表面生成一層致密的磁性氧化保護層,防止二次銹蝕。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明實施例中一種空氣壓縮機管道系統清洗方法的流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 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參見圖1,是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一種空氣壓縮機管道系統清洗方法的流程示意圖。如圖1所示,該方法包括步驟:
S101、將管道連接到DI水循環清洗系統,使用DI水對所述管道清洗20分鐘;
本發明實施例采用DI水的沖洗方法,目的是取出管道內壁的灰塵和附在表面的油漬。同時可以檢測該管道是否存在泄漏現象。
S102、在加熱水槽中加入清洗劑NMP,并對加熱水槽加熱至35度后,保持清洗劑NMP在加熱水槽中浸泡一小時;
本發明實施例采用的NMP的浸泡方法,是由于NMP溶液為弱堿性,對于管道內壁的油漬等有機物有腐蝕作用,能有效地剝離附在管道內壁上的各有油漬,包括機油、潤滑油、防銹油等。使用NMP浸泡后的管道,能夠在酸洗的過程中,使酸液可以徹底和管道內壁表面接觸,促使金屬氧化物的溶解。
S103、在加熱循環清洗系統中加入DI水,循環清洗至清洗后的DI水的酸堿度小于等于9;
S104、使用壓力為1.0MPa的經過兩級凈化處理后的壓縮空氣將管道內殘余的溶液吹出;
S105、使用HJ-501酸洗溶劑對管道進行酸洗,加入流速為0.5m/s的緩蝕劑,通過加入還原劑以維持所述HJ-501酸洗溶劑的酸濃度和鐵濃度在預設值,并保持至少1小時后,結束酸洗;
具體的,所述酸洗過程不多于10小時。
優選的,所述還原劑為氯化亞錫。
S106、使用氮氣吹掃至管道內壁無殘留液為止;
S107、在管道中加入硝酸溶液與氫氟酸的混合溶液及Lan-826溶液,硝酸溶液與氫氟酸的混合溶液與Lan-826的濃度比例為5:1,溫度維持在49度以下,硝酸濃度維持在20%~50%之間;
S108、將管道兩端密閉,完成空氣壓縮機管道系統的清洗。
綜上所述,本發明公開的一種空氣壓縮機管道系統的清洗方法,有效地解決了空氣壓縮機管道內壁的灰塵和附著在管道表面的油漬,徹底清除管道內的金屬氧化物,還能使管道內壁表面生成一層致密的磁性氧化保護層,使管道能長時間保持潔凈,并有助于管道的保養,解決了管道要經常清洗的問題。
以上所述是本發明的優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明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改進和潤飾,這些改進和潤飾也視為本發明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