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用于冰箱擱物架的電機安裝結構。
背景技術:
目前,現有冰箱內擱物架大都是直接放置在冰箱冷藏室內,當出現放置高的物品時,需將干涉的擱物板取下或重新調整至預留的可用位置,操作繁瑣、可調整位置有限,隨著科技的發展,出現了一種可升降擱物架機構,主要利用電機驅動絲桿旋轉推動滑塊移動的方式,電機通過螺釘緊固于電機安裝底座,電機安裝底座安裝在冰箱內膽上,這樣擱物架上物體重量通過絲桿直接承受在電機上,影響電機壽命;而且電機運行產生的震動通過電機安裝底座傳遞到冰箱內膽,會產生很大的噪音。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克服現有技術的缺陷,提供一種用于冰箱擱物架的電機安裝結構,它能夠避免電機承受軸向負載而使得壽命下降的現象。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一種用于冰箱擱物架的電機安裝結構,它包括:
安裝底座,所述安裝底座內設置有軸承;
絲桿電機,所述絲桿電機具有絲桿和電機,所述電機安裝在安裝底座的底部,所述絲桿上設置有擋圈,所述絲桿由下至上穿過所述安裝底座,并且絲桿可旋轉地支承在軸承上,所述絲桿上的擋圈與所述軸承的上表面相抵。
進一步,所述安裝底座內設置有軸承室,所述軸承容置于所述軸承室內。
進一步,所述軸承室的上端開口,所述軸承室的下端具有一徑向凸出的臺階,所述軸承的下表面與所述臺階的上表面相抵。
進一步,所述絲桿的外壁上設置有卡簧槽,所述擋圈卡在卡簧槽上。
進一步,所述擋圈為開口擋圈。
進一步為了固定電機,所述安裝底座的底部設置有向下凸出的一圈凸起,所述凸起的內部形成電機固定卡槽,所述電機的上端部容置于所述電機固定卡槽內。
進一步為了既能夠確保絲桿電機的絲桿正常轉動,又能將電機與安裝底座隔開,從而有效地減少電機震動蔓延到冰箱內膽產生的噪音,所述電機的上端部與凸起之間設置有減震墊。
進一步,所述軸承為可承受軸向力的軸承。
進一步,所述軸承為滾珠軸承。
采用了上述技術方案后,由于升降擱物架安裝時是豎直放置的,所有受力方向均向下,擋圈與軸承的上表面相抵,擋圈安裝在軸承的上方,所有重力均通過絲桿傳遞給擋圈,擋圈與軸承上表面接觸,軸承緊固在軸承室內,從而固定電機上下、前后和左右的自由度,擱物架上重量也通過上述結構傳遞到安裝底座,避免電機因承受軸向負載而壽命降低的現象;另外,電機與安裝底座電機的凸起之間填充有減震墊,減震墊可以一圈填充,也可以對稱填充,固定電機確保絲桿正常轉動又將電機與安裝底座隔開,有效地減少電機震動蔓延到冰箱內膽而產生的噪音。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用于冰箱擱物架的電機安裝結構的結構剖視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安裝底座的立體圖一;
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安裝底座的立體圖二。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實用新型的內容更容易被清楚地理解,下面根據具體實施例并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
如圖1~3所示,一種用于冰箱擱物架的電機安裝結構,它包括:
安裝底座1,所述安裝底座1內設置有軸承2;
絲桿電機,所述絲桿電機具有絲桿31和電機32,所述電機32安裝在安裝底座1的底部,所述絲桿31上設置有擋圈4,所述絲桿31由下至上穿過所述安裝底座1,并且絲桿31可旋轉地支承在軸承2上,所述絲桿31上的擋圈4與所述軸承2的上表面相抵。
如圖2所示,所述安裝底座1內設置有軸承室11,所述軸承2容置于所述軸承室11內。
由于升降擱物架安裝時是豎直放置的,所有受力方向均向下,擋圈4與軸承2的上表面相抵,擋圈4安裝在軸承2的上方,所有重力均通過絲桿31傳遞給擋圈4,擋圈4與軸承2上表面接觸,軸承2緊固在軸承室11內,從而固定電機32上下、前后和左右的自由度,擱物架三重量也通過上述結構傳遞到安裝底座1,避免電機32因承受軸向負載而壽命降低的現象。
如圖1所示,所述軸承室11的上端開口,所述軸承室11的下端具有一徑向凸出的臺階111,所述軸承2的下表面與所述臺階111的上表面相抵,這是一種在安裝底座1上固定軸承2的方式,當然也可以是其他結構,不限于此。
如圖1所示,所述絲桿31的外壁上設置有卡簧槽,所述擋圈4卡在卡簧槽上,具體地,所述擋圈4可以為開口擋圈。
如圖1、3所示,所述安裝底座1的底部設置有向下凸出的一圈凸起12,所述凸起12的內部形成電機固定卡槽,所述電機32的上端部容置于所述電機固定卡槽內。
如圖3所示,所述電機32的上端部與凸起12之間設置有減震墊5。減震墊5可以一圈填充,也可以對稱填充,固定電機32確保絲桿31正常轉動又將電機32與安裝底座1隔開,有效地減少電機32震動蔓延到冰箱內膽而產生的噪音。
如圖1~3所示,所述軸承2為可承受軸向力的軸承,例如滾珠軸承,但是不限于此。
以上所述的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解決的技術問題、技術方案和有益效果進行了進一步詳細說明,所應理解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