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冷凝器,具體是涉及一種箱式風冷冷凝器,屬于制冷設備的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冷凝器為制冷系統的機件,屬于換熱器的一種,能把氣體或蒸氣轉變成液體,將管子中的熱量,以很快的方式,傳到管子附近的空氣中,目前以箱式風冷冷凝器最有常用。現有技術中箱式風冷冷凝器存在以下缺陷:
1、用于安裝冷凝器的箱體結構設置不合理,冷凝器工作時容易出現晃動,不僅造成了工作噪音大,且影響了冷凝器的使用壽命;
2、箱門的鎖緊裝置結構單一、鎖緊效果不好,且無法根據箱門的厚度進行調節,通用性非常差。
因此,提出本實用新型。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現有技術的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箱式風冷冷凝器,其箱體結構合理,避免了冷凝器工作過程中的晃動,且鎖緊裝置的鎖緊效果好,鎖緊塊可以在轉動軸上調節,適用于任何型號的箱門,通用性非常強。
為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的:
一種箱式風冷冷凝器,包括箱體,所述箱體的下部設有箱門,所述的箱門上設有鎖緊裝置,所述箱體的上部設有若干個相互平行的支撐板,所述的支撐板上安裝有安裝板,所述的安裝板與支撐板垂直,所述的安裝板上安裝有冷凝器,所述的冷凝器連接有風機,所述的風機位于箱體的頂部。
所述的鎖緊裝置包括靜止塊和轉動塊,所述轉動塊內安裝有轉動軸,所述轉動軸穿過靜止塊,所述轉動軸穿出靜止塊的部分安插有鎖緊塊,所述的鎖緊塊包括鎖緊塊一和鎖緊塊二,所述鎖緊塊一和鎖緊塊二分部位于轉動軸的兩側,且鎖緊塊一和鎖緊塊二通過固定螺母固定。
所述轉動軸穿出靜止塊的部分設有外螺紋,所述鎖緊塊一和鎖緊塊二均設有安裝孔,所述的安裝孔設有內螺紋,所述的內螺紋與外螺紋嚙合。
所述的靜止塊與鎖緊塊之間安裝有伸縮裝置。
所述的靜止塊和轉動塊之間設有過渡塊。
所述的安裝板包括底板,所述底板的兩側分別連接有過渡板,所述的過渡板上連接有防護板,所述過渡板和防護板的連接處設有連接板,所述的連接板固定在支撐板上。
兩個過渡板呈八字形,且過渡板與防護板的連接角為銳角。
本實用新型的箱式風冷冷凝器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1、本實用新型中的箱體結構設置合理,避免冷凝器工作時出現晃動,也避免了工作噪音的出現,延長了冷凝器的使用壽命;
2、本實用新型中的鎖緊裝置結構簡單、且鎖緊效果好,更為重要的是,鎖緊塊可以在轉動軸上調節,適用于任何型號的箱門,通用性非常強。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中的鎖緊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中的安裝板的結構示意圖;
其中,1為箱體、2為箱門、3為鎖緊裝置、31為靜止塊、32為轉動塊、33為鎖緊塊一、34為鎖緊塊二、35為轉動軸、36為固定螺母、37為外螺紋、38為過渡塊、4為支撐板、5為安裝板、51為底板、52為過渡板、53為防護板、54為連接板、6為冷凝器、7為風機。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說明,但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并不限于此。
如圖1-3所示,本實用新型的箱式風冷冷凝器,包括箱體1,箱體1的下部設有箱門2,箱門2上設有鎖緊裝置3,鎖緊裝置包括靜止塊31和轉動塊32,靜止塊31和轉動塊32之間設有過渡塊38,方便轉動塊32的轉動。轉動塊32內安裝有轉動軸35,轉動軸35穿過靜止塊31,轉動軸35穿出靜止塊31的部分安插有鎖緊塊,靜止塊31與鎖緊塊之間安裝有伸縮裝置。該伸縮裝置的具體結構及其連接關系為本領域的公知性常識,此處不作贅述。鎖緊塊包括鎖緊塊一33和鎖緊塊二34,鎖緊塊一33和鎖緊塊二34分部位于轉動軸35的兩側,且鎖緊塊一33和鎖緊塊二34通過固定螺母36固定。轉動軸35穿出靜止塊31的部分設有外螺紋37,鎖緊塊一33和鎖緊塊二34均設有安裝孔,安裝孔設有內螺紋,內螺紋與外螺紋37嚙合。
使用時,擰動轉動塊32,轉動塊32帶動轉動軸35轉動,從而帶動鎖緊塊一33和鎖緊塊二34轉動,當鎖緊塊一33和鎖緊塊二34為水平狀態時,達到鎖緊狀態,當鎖緊塊一33和鎖緊塊二34為垂直狀態時,達到開鎖狀態。
本實用新型中的鎖緊塊可以在轉動軸35上調節位置,適用于任何型號的箱門,通用性非常強。
本實用新型中的箱體1的上部設有若干個相互平行的支撐板4,本實施例中為3個,可以根據實際需要選擇,支撐板4上安裝有安裝板5,安裝板5與支撐板4垂直,該安裝板5包括底板51,底板51的兩側分別連接有過渡板52,過渡板52上連接有防護板53,兩個過渡板52呈八字形,且過渡板52與防護板53的連接角為銳角,過渡板52和防護板53的連接處設有連接板54,連接板54為3塊,分別固定在3塊支撐板4上。冷凝器6的底部安裝在底板51上,且通過防護板53進行防護,防止其在工作過程中晃動。冷凝器6連接有風機7,風機7位于箱體1的頂部。該箱體1結構設置合理,避免冷凝器6工作時出現晃動,也避免了工作噪音的出現,延長了冷凝器的使用壽命。
上述實施例僅用于解釋說明本實用新型的發明構思,而非對本實用新型權利保護的限定,凡利用此構思對本實用新型進行非實質性的改動,均應落入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