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空調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空調器用卸荷閥組件及空調器。
背景技術:
目前空調系統多采用R410A冷媒,而R410A冷媒是一種新型環保制冷劑,不破壞臭氧層,制冷(暖)效率更高,但其工作壓力為普通R22(一種低溫制冷劑,可得到-80℃的制冷溫度)空調的1.6倍左右,特別是在超高溫環境(環境溫度超過50℃)下運行,壓力會超出系統最大承受值。為了保護系統能夠正常運行,且高溫狀態系統運行可靠性更高,需要對系統做壓力保護。
現有的一種空調器用卸荷閥為圖1所示的結構,包括了閥體00,閥體00上連接有進口管03以及出口管04,閥體00內安裝有閥芯05,閥芯05內設有輔助彈簧06,膜片固定座01包括與調節筒02焊接的上膜片固定座011、與閥體00焊接的下膜片固定座012,上膜片固定座011、下膜片固定座012對焊成一體且相互間夾持有膜片07,調節筒02內安裝有調壓彈簧08,調壓彈簧08下設頂塞09,膜片07的上下表面分別與頂塞09以及閥芯05相接觸。該卸荷閥主要用于空調器中的過高壓保護。當制冷系統壓力未達到調定的開啟壓力值時,由于調壓彈簧08作用于膜片07并頂住閥芯05,卸荷閥處于關閉狀態;而當制冷系統壓力達到調定或者設定的開啟壓力值時,此時從進口管03來的流體從閥體00的閥腔到達下膜片固定座012內,并作用于膜片07,流體作用力大于調壓彈簧08壓力,使膜片07上彈,輔助彈簧06帶動閥芯05上升,瞬間打開閥口,使流體通過閥口經出口管04流向低壓管路,達到卸荷目的。
發明人發現現有的空調器用卸荷閥至少存在如下問題:當卸荷閥的閥口在打開后,如果制冷系統的壓力仍在上升,那么卸荷閥的閥口就會一直處于打開狀態,當制冷系統的壓力超過了其最大承受值時,卸荷閥便無法再繼續對系統進行保護。該卸荷閥在超高溫的地區就無法再對制冷系統進行保護,只能在一般的高溫(環境溫度不超過50℃)環境下可以起到保護作用。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實施例提供了一種空調器用卸荷閥組件,能夠在超高溫的環境下,依然能夠對系統進行壓力保護。
為達到上述目的,一方面,本發明的實施例提供了一種空調器用卸荷閥組件,用于對空調器的冷媒循環系統進行壓力保護,包括:卸荷閥,所述卸荷閥連接于所述冷媒循環系統中,當所述冷媒循環系統中的冷媒壓力大于第一預設壓力時,所述冷媒循環系統內的冷媒經過所述卸荷閥卸壓;過壓保護組件,所述過壓保護組件包括壓力控制開關和壓力傳感器,所述壓力傳感器可檢測所述卸荷閥的出口處的冷媒壓力,并將檢測的冷媒壓力值傳送給所述壓力控制開關,當所述卸荷閥的出口處的冷媒壓力大于第二預設壓力時,所述壓力控制開關控制所述冷媒循環系統停止工作。
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空調器用卸荷閥組件具有如下優點:由于本實施例的空調器用卸荷閥組件設置有過壓保護組件,過壓保護組件中的壓力傳感器可檢測卸荷閥的出口處的冷媒壓力,并將檢測的冷媒壓力值傳送給壓力控制開關,當卸荷閥的出口處的冷媒壓力大于第二預設壓力時,壓力控制開關控制冷媒循環系統停止工作,冷媒循環系統的壓力就會因停止工作而降低,從而實現了對其壓力保護的作用,由于第二預設壓力不會高于系統壓力最大承受值,這樣系統的壓力就不容易超過其最大承受值。因此,本實施例中的空調器用卸荷閥組件,在冷媒循環系統的壓力超過第二預設壓力時,能夠通過壓力控制開關控制冷媒循環系統停止工作,這樣,無論是在高溫還是在超高溫的環境下,該空調器用卸荷閥組件都能對冷媒循環系統起到很好的保護作用
另一方面,本發明實施例還提供了一種空調器,包括冷媒循環系統,所述冷媒循環系統包括依次連接成回路的壓縮機、冷凝器、節流裝置以及蒸發器,還包括上述實施例中所述的空調器用卸荷閥組件,所述卸荷閥與所述節流裝置并聯,所述卸荷閥的入口連接于所述節流裝置和所述冷凝器之間,所述卸荷閥的出口連接于所述節流裝置和所述蒸發器之間。
由于卸荷閥與節流裝置并聯,卸荷閥的入口連接于節流裝置和冷凝器之間,卸荷閥的出口連接于節流裝置和蒸發器之間,這樣當卸荷閥關閉時,冷媒流經節流裝置,是實現其正常的制冷;當卸荷閥打開時,冷媒就會流經卸荷閥而繞過節流裝置,從而實現冷媒循環系統的泄壓。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明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發明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為現有的一種空調器用卸荷閥組件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明實施例中的空調器用卸荷閥組件未開啟時結構示意圖(箭頭方向為冷媒流動的方向);
圖3為本發明實施例中的空調器用卸荷閥組件開啟一個卸荷孔時結構示意圖(箭頭方向為冷媒流動的方向);
圖4為本發明實施例中的空調器用卸荷閥組件開啟兩個卸荷孔時結構示意圖(箭頭方向為冷媒流動的方向);
圖5為本發明實施例中的空調器用卸荷閥組件開啟三個卸荷孔時結構示意圖(箭頭方向為冷媒流動的方向);
圖6為本發明實施例中空調室內機用導風板組件的冷媒循環系統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發明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發明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在本發明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中心”、“上”、“下”、“前”、“后”、“左”、“右”、“豎直”、“水平”、“頂”、“底”、“內”、“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發明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發明的限制。
在本發明的描述中,需要說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連”、“連接”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一體地連接;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發明中的具體含義。
術語“第一”、“第二”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或者隱含指明所指示的技術特征的數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隱含地包括一個或者更多個該特征。在本發明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說明,“多個”的含義是兩個或兩個以上。
參見圖2,本發明實施例中的空調器用卸荷閥組件,用于對空調器的冷媒循環系統進行壓力保護,包括:卸荷閥11,卸荷閥11連接于冷媒循環系統中,當冷媒循環系統中的冷媒壓力大于第一預設壓力時,冷媒循環系統內的冷媒經過卸荷閥11卸壓;過壓保護組件12,過壓保護組件12包括壓力控制開關121和壓力傳感器122,壓力傳感器122可檢測卸荷閥11的出口處的冷媒壓力,并將檢測的冷媒壓力值傳送給壓力控制開關121,當卸荷閥11的出口處的冷媒壓力大于第二預設壓力時,壓力控制開關121控制冷媒循環系統停止工作。
空調器工作時,當冷媒循環系統中的冷媒壓力大于第一預設壓力時,卸荷閥11打開,冷媒就可以經過卸荷閥11卸壓,從而使冷媒循環系統中的壓力不至于過高,卸荷閥11對其起到壓力保護的作用。由于本實施例的空調器用卸荷閥組件還設置有過壓保護組件12,過壓保護組件12中的壓力傳感器122可檢測卸荷閥11的出口處的冷媒壓力,并將檢測的冷媒壓力值傳送給壓力控制開關121,當卸荷閥11的出口處的冷媒壓力大于第二預設壓力時,壓力控制開關121控制冷媒循環系統停止工作,冷媒循環系統的壓力就會因停止工作而降低,從而實現了對其壓力保護的作用,由于第二預設壓力不高于系統壓力最大承受值,這樣系統的壓力就不容易超過其最大承受值。因此,本實施例中的空調器用卸荷閥組件,在冷媒循環系統的壓力超過第二預設值時,能夠通過壓力控制開關121控制冷媒循環系統停止工作,這樣,無論是在高溫還是在超高溫的環境下,該空調器用卸荷閥組件1都能對冷媒循環系統起到很好的保護作用。
需要說明的是:第一預設壓力、第二預設壓力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合理設置。其中,第一預設壓力值不高于第二預設壓力值,第二預設壓力值要不高于冷媒循環系統的最大承受值。
參見圖2,卸荷閥11包括閥體111,閥體111內設有閥腔117,閥體111上開設有與閥腔117連通的冷媒進口113和冷媒出口114,閥腔117內設有閥芯112,閥芯112可沿閥腔117滑動,閥芯112沿其滑動方向開設有冷媒流道118,冷媒流道118的一端開口,另一端封閉,且冷媒流道118的開口端與冷媒進口113相對,閥芯112與閥腔117的內壁之間設有彈簧115,彈簧115沿閥芯112的滑動方向設置,冷媒流道118的側壁開設有卸荷孔1121。相比圖1所示現有的空調器用卸荷閥,本發明實施例提供的卸荷閥11具有零件少、結構簡單、制造成本低、可靠性高等優點,另外,其拆裝也比較容易,極大的方便了維修更換。
該卸荷閥11的工作原理如下:空調器工作過程中,當冷媒循環系統中的冷媒壓力小于第一預設壓力時,卸荷孔1121與冷媒出口114斷開,卸荷閥11處于常閉的狀態;當冷媒循環系統中的冷媒壓力大于第一預設壓力時,閥芯112在冷媒壓力的作用下克服彈簧115的彈力沿閥腔117滑動,使冷媒流道118與冷媒出口114通過卸荷孔1121連通,冷媒流道118內的冷媒經卸荷孔1121從冷媒出口114流出,使冷媒循環系統泄壓。
為了避免壓力控制開關121控制冷媒循環系統在高溫情況下長時間運行頻繁地開停,如圖2所示,優選地,卸荷孔1121為多個,多個卸荷孔1121沿閥芯112的滑動方向排列。由于壓力控制開關121只有斷開和接通,當在超高溫環境下運行,冷媒循環系統的壓力經常會超出第二預設壓力值,如果卸荷閥11的閥芯112上只設有一個卸荷孔1121,那么卸荷孔1121只能進行一次泄壓,由于一次泄壓的時間相對比較短,系統的壓力就會很快升到高于第二預設壓力值,壓力控制開關121控制冷媒循環系統停止工作,系統壓力會逐漸降低;當卸荷閥11的出口處的冷媒壓力小于壓力控制開關121的開啟壓力值時,壓力控制開關121就會接通,冷媒循環系統就會重新工作,冷媒循環系統就會在壓力控制開關121的控制下頻繁出現開停現象,這樣會影響室內溫度的制冷,使室內舒適性變差,因此,將多個卸荷孔1121沿閥芯112的滑動方向排列,可以根據冷媒循環系統壓力大小開啟不同的卸荷孔1121,卸荷孔1121可以依次泄壓,當系統壓力高于第二預設值時,壓力控制開關121對系統進行壓力保護。由于多個卸荷孔1121的泄壓的總時間相對較長,可以減緩系統壓力的上升速度,使系統壓力高于第二預設壓力值的次數大大減少,解決冷媒循環系統在高溫情況下長時間運行頻繁地開停的問題,從而提高了室內的舒適度。
需要說明的是:第二預設壓力值不高于系統壓力最大承受值,壓力控制開關121的開啟壓力值不高于第一預設壓力值。
多個卸荷孔1121依次泄壓的過程如下(以3個卸荷孔為例):設冷媒循環系統常溫下(室外環境溫度為35℃)壓力值為P,此時卸荷閥11處于常閉狀態,如圖3所示,當系統壓力達到P+0.5MPa時,卸荷閥11的閥芯112沿閥腔117向上滑動,上卸荷孔與卸荷閥11的冷媒出口114連通,上卸荷孔對系統進行泄壓;如圖4所示,當系統壓力達到P+1.0MPa時,卸荷閥11的閥芯112沿閥腔117向上滑動,上卸荷孔、中卸荷孔與卸荷閥11冷媒出口114連通,上卸荷孔、中卸荷孔對系統進行泄壓;如圖5所示,當系統壓力達到P+1.5MPa時,卸荷閥11閥芯112沿閥腔117向上滑動,上卸荷孔、中卸荷孔、下卸荷孔與卸荷閥11的冷媒出口114連通,上卸荷孔、中卸荷孔、下卸荷孔對系統進行泄壓;如圖5所示,當系統壓力大于P+2.0MPa時,壓力控制開關121控制系統停止工作。
需要說明的是:多個卸荷孔1121依次泄壓的過程中的各個壓力值是為了便于理解這個過程的假設值,并不是對實際情況壓力值的限定,各個壓力值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合理設置。
其中,卸荷孔1121的個數不宜過多,過多的卸荷孔1121會使卸荷閥11的閥芯112的強度降低,比較容易損壞,另外,過多的卸荷孔1121還會使閥芯112的制造工藝復雜,提高了卸荷閥11的制造成本,因此,在滿足設計要求的前提下,卸荷孔1121優選為3個。
參見圖2,壓力傳感器122與冷媒出口114連通。如果壓力傳感器122與冷媒入口連通,此時壓力傳感器122測得使卸荷閥11冷媒入口的壓力,當由于某種原因導致系統中壓力突然高于第二預設壓力時,這樣會使卸荷閥11的閥芯112未來得及動作泄壓前,壓力控制開關121就會控制冷媒循環系統停止工作。因此,將壓力傳感器122與冷媒出口114連通,可以避免上述現象的發生。冷媒出口114處的冷媒能夠通過冷媒流動孔119與壓力傳感器122相接觸,這時壓力傳感器122可以準確的測出卸荷閥11泄壓后的系統壓力,以便于卸荷閥11、壓力控制開關121對系統的壓力保護。
參見圖2,為了限制卸荷閥11在常閉狀態時閥芯112的向下的滑動,優選地,閥腔117內設有限位塊116,當冷媒循環系統中的冷媒壓力小于第一預設壓力時,閥芯112遠離彈簧115的一端與限位塊116抵靠。由于閥芯112與閥腔117的內壁之間設有彈簧115,當在卸荷閥11常閉狀態時,即冷媒循環系統中的冷媒壓力小于第一預設壓力時,閥芯112在彈簧115彈力的作用下,會沿閥腔117向下滑動,如果不設限位塊116,閥芯112有可能滑出閥腔117,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閥腔117內設有限位塊116,在卸荷閥11常閉狀態時,限位塊116通過與閥芯112遠離彈簧115的一端相抵靠來限制閥芯112閥腔117向下滑動,使卸荷閥11能夠正常工作。
另外,如圖所示6,本發明實施例還提供了一種空調器,包括冷媒循環系統,冷媒循環系統包括依次連接成回路的壓縮機2、冷凝器4、節流裝置5以及蒸發器6,還包括上述任一實施例中的空調器用卸荷閥組件,卸荷閥11與節流裝置5并聯,卸荷閥11的入口連接于節流裝置5和冷凝器4之間,卸荷閥11的出口連接于節流裝置5和蒸發器6之間。
由于卸荷閥11與節流裝置5并聯,卸荷閥11的入口連接于節流裝置5和冷凝器4之間,卸荷閥11的出口連接于節流裝置5和蒸發器6之間,這樣當卸荷閥11關閉時,冷媒流經節流裝置5,是實現其正常的制冷;當卸荷閥11打開時,冷媒就會流經卸荷閥11而繞過節流裝置5,從而實現冷媒循環系統的泄壓。
為了便于壓力控制開關121控制冷媒循環系統的啟停,如圖所示6,優選地,壓力控制開關121與空調器的室外機電控單元3連接,這樣,當卸荷閥11的出口處的冷媒壓力大于第二預設壓力時,壓力控制開關121就會將開閉信號傳遞給室外機電控單元3,然后由室外機電控單元3控制冷媒循環系統中壓縮機2的啟停,實現冷媒循環系統啟停的目的。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發明揭露的技術范圍內,可輕易想到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因此,本發明的保護范圍應以所述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