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屬于空調設備領域,尤其涉及一種滿液式蒸發器。
背景技術:
目前滿液式蒸發器的發展趨勢是在保持一定的換熱能力的情況下,盡量使體積小型化和節省成本,其中滿液式蒸發器的換熱能力的大小,主要取決于換熱管根數的選擇和布置方式;同時換熱管根數的選擇和布置方式也決定了滿液式蒸發器的體積大小和材料的多少。
當滿液式蒸發器工作時,管壁表面液態制冷劑受熱后汽化,就會產生氣泡,氣泡會不斷聚集長大并附著在管束上,在換熱過程中,氣泡會越來越多,這種情況下如果氣泡不能流走,相當于增大制冷劑和換熱管之間的傳熱熱阻,減小換熱管群的有效傳熱面積,從而對換熱管的管外換熱性能產生嚴重影響,進一步影響蒸發器整體換熱效果。
技術實現要素:
因此,本發明提供一種通過增加換熱管之間的間距來通過避免氣泡影響進而提高蒸發器整體換熱效果的滿液式蒸發器。
一種滿液式蒸發器,包括外筒體,所述外筒體內部包括至少3層換熱管層,所有所述換熱管層由下至上豎直排布,每層所述換熱管層內部設置有至少一組換熱管組,所有所述換熱管組在對應的所述換熱管層內呈水平排布,且每組所述換熱管組包括呈三角排列三根換熱管,下層所述換熱管層內的三根所述換熱管圍成的面積小于上層所述換熱管層內三根所述換熱管圍成的面積。
每組所述換熱管組內的三根換熱管中的兩根所述換熱管沿垂直于水平面方向排布。
每組所述換熱管組內的三根換熱管呈等腰三角形排布。
下層所述換熱管層內的所述換熱管組形成的三角形的斜邊長度小于上層所述換熱管層內的所述換熱管組形成的三角形的斜邊長度。
所有所述換熱管組內的三角形的高由下至上依次增加1mm。
最下所述換熱管層內的所述換熱管組的三角形底為22.5mm,腰長為22.5mm。
所有所述換熱管層的間距相同。
所有所述換熱管層的間距均為22.5mm,換熱管外徑為φ18.92mm或φ19.05mm。
本發明提供的滿液式蒸發器,通過由下至上依次增加換熱管之間的橫向和縱向間距,減小了氣泡對換熱的影響,特別是對處于較高位置的換熱管的換熱性能的影響,進而提高蒸發器整體換熱效果,可有效增加15%的換熱效果。
說明書附圖
圖1是本發明提供的滿液式蒸發器的剖視圖;
圖2是本發明提供的滿液式蒸發器的換熱管層的結構示意圖;
圖3是本發明提供的滿液式蒸發器的換熱管組的結構示意圖;
圖4是本發明提供的滿液式蒸發器的換熱管的橫向間距對換熱效果的的影響曲線;
圖5是本發明提供的滿液式蒸發器的換熱管的縱向間距對換熱效果的的影響曲線。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通過具體的實施例并結合附圖來詳細說明本發明。
如圖1所示的滿液式蒸發器,包括外殼1,所述外殼1內部包括至少3層換熱管層2,所有所述換熱管層2由下至上豎直排布,每層所述換熱管層2內部設置有至少一組換熱管組3,所有所述換熱管組3在對應的所述換熱管層2內呈水平排布,且每組所述換熱管組3包括呈三角排列三根換熱管4,下層所述換熱管層2內的三根所述換熱管4圍成的面積小于上層所述換熱管層2內三根所述換熱管4圍成的面積。
通過增加所述換熱管4之間的間距,使位置處于較下的所述換熱管層2所產生的氣泡更加容易上升至液面,避免了氣泡對位置比較靠上的所述換熱管層2的換熱效果的影響。
每組所述換熱管組3內的三根換熱管4中的兩根所述換熱管4沿垂直 于水平面方向排布,保證每一所述換熱管層2的厚度相同,使所述換熱管層2方便加工、生產、維修和替換等工作。
每組所述換熱管組3內的三根換熱管4呈等腰三角形排布。
如圖2和圖3所示的下層所述換熱管層2內的所述換熱管組3形成的三角形的斜邊長度小于上層所述換熱管層2內的所述換熱管組3形成的三角形的斜邊長度。
所有所述換熱管組3內的三角形的高由下至上依次增加1mm。
依次增大三角形的高,在保持底邊相同的情況下,相當于增大了三角形的腰長,即增大了所述換熱管4之間的間距。
最下所述換熱管層2內的所述換熱管組3的三角形底為22.5mm,腰長為22.5mm。
所有所述換熱管層2的間距相同。
所有所述換熱管層2的間距均為22.5mm。
實施例
本申請的滿液式蒸發器內部包括4層所述換熱管層2;
所述換熱管4材料為紫銅管,且內螺紋形式,所述換熱管4外徑為φ18.92mm或φ19.05mm。橫向管群族數量和豎向管群族數量均為不等設計,而且在橫向管群族每個管群的管間距也是不相同且不相等設計。
其中,所述換熱管組3形成的三角形的腰長由下至上依次為22.5mm、22.9mm、23mm和23.4mm。
如圖4和圖5所示,增大管束間橫向間距和縱向間距能夠有效的提升管束表面換熱系數。當橫向間距和縱向間距的增大范圍為0.1-1mm之間時,管束表面換熱系數提升幅度最大。
本發明提供的滿液式蒸發器,通過由下至上依次增加所述換熱管4之間的橫向和縱向間距,減小了氣泡對換熱的影響,特別是對處于較高位置的所述換熱管4的換熱性能的影響,進而提高蒸發器整體換熱效果,可有效增加15%的換熱效果。
由以上所述僅是本發明的優選實施方式,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發明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改進和潤飾,這些改進和潤飾也應視為本發明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