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猛火灶,具體涉及一種甲醇氣化猛火灶,屬于猛火灶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現今市場上的家用甲醇氣化灶主要是有預熱閥門和燃油閥門預熱盤氣化爐頭和噴嘴幾個主要部分組成;預熱閥門和預熱盤是給爐頭進行前期加熱,氣化爐頭功能是以高溫對燃油進行氣化,溫度越高接觸面越大則氣化效果也就也好;噴嘴的功能是將灶頭內氣化過的燃油也就是燃氣以合適的速度和角度噴出燃燒以達到持續加熱爐頭和使用的目的;這種氣化灶主要存在以下幾種覺缺點:第一,氣化灶內部用于氣化空間過大,使燃油和爐頭的高溫內礕接觸太少影響氣化效果;第二,噴嘴位置不合理,造成燃氣與空氣的接觸混合不夠充分,直接影響燃燒效果,無法對灶頭進行所需的高溫加熱;第三,由于以上兩點的技術缺陷直接導致燃燒效果和氣化效果進如惡性循環,使具體操作使用當中存在以下兩點致命缺陷(1)火焰太散溫度太低火力太小根本無法達到正常使用效果且浪費嚴重(2)使用當中如果油閥開關開得稍微大一點,就會使進入灶頭的燃油無法正常氣化而直接從噴嘴噴出造成失火等嚴重安全隱患。
技術實現要素:
為解決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提出了一種甲醇氣化猛火灶,讓灶頭在使用過程中始終保持高溫狀態以及和燃油的接觸面變大,使氣化更加充分,改變噴嘴位置和噴嘴形狀使燃氣和空氣充分混合后在進入灶頭燃燒室燃燒,使用起來更加方便,無安全隱患。
本實用新型的甲醇氣化猛火灶,包括噴盤,所述噴盤上方放置有配風圈,用于對由噴盤噴出的高速燃氣和空氣的充分混合;所述配風圈上方安裝有氣化灶頭;所述氣化灶頭外圍包覆有預熱圈,預熱圈用于對爐頭的預熱;所述氣化灶頭包括座體;所述座體上軸向開設有多個通槽狀的燃燒室;用于對燃油進行充分氣化;所述噴盤上正對燃燒室設置有噴嘴;噴嘴用于將氣化后的燃氣噴出,到燃燒室燃燒;所述噴盤上安裝有進氣管;所述預熱圈包括包覆于氣化灶頭外圍,由絕緣耐高溫材料制成的外圈;及安裝于外圈內側的電熱絲;工作時,先由預熱圈對氣化灶頭進行預熱、使進入氣化灶頭的燃油氣化后從噴盤噴出經配風圈配風到氣化灶頭燃燒室燃燒,用于對氣化灶頭的持續高溫加熱及生活使用,由于氣化灶頭是由多個燃燒室組成,增加了爐頭溫度和與燃油的接觸面積,使得在使用中燃油使用率提高,且火力再大也不會有燃油溢出;而噴盤配風圈和灶頭的合理搭配,相互增益達到對爐頭進行持續高溫加熱和強勁火力的效果。
作為優選的技術方案,所述氣化灶頭由耐高溫鋼材制成。
作為優選的技術方案,所述配風圈由圓形耐高溫材料制成。
作為優選的技術方案,所述燃燒室和噴嘴均設置有5個。
本實用新型與現有技術相比較,本實用新型的甲醇氣化猛火灶具有以下優點:
1、安全、由于氣化及時充分,便不會直接噴出燃油造成安全隱患;
2、操作簡單 、無需放油點火預熱、打開開關可自動完成預熱;
3、火力強勁、由于燃油氣化充分且配風合理,使得火力非常強勁,像比現有產品是一種質的提升;
4、節約能源、由于燃燒充分、且沒有撲出的火焰浪費、故節約能源的效果明顯,可比現有灶頭節約30%左右。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整體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實施例1:
如圖1所示,本實用新型的甲醇氣化猛火灶,包括噴盤1,所述噴盤1上方放置有配風圈2,用于對由噴盤1噴出的高速燃氣和空氣的充分混合;所述配風圈2上方安裝有氣化灶頭3;所述氣化灶頭3外圍包覆有預熱圈4,預熱圈4用于對爐頭的預熱;所述氣化灶頭3包括座體5;所述座體5上軸向開設有多個通槽狀的燃燒室6;用于對燃油進行充分氣化;所述噴盤1上正對燃燒室設置有噴嘴7;噴嘴7用于將氣化后的燃氣噴出,到燃燒室燃燒;所述噴盤1上安裝有進氣管8;所述預熱圈4包括包覆于氣化灶頭3外圍,由絕緣耐高溫材料制成的外圈;及安裝于外圈內側的電熱絲(未圖示);工作時,先由預熱圈對氣化灶頭進行預熱、使進入氣化灶頭的燃油氣化后從噴盤噴出經配風圈配風到氣化灶頭燃燒室燃燒,用于對氣化灶頭的持續高溫加熱及生活使用,由于氣化灶頭是由多個燃燒室組成,增加了爐頭溫度和與燃油的接觸面積,使得在使用中燃油使用率提高,且火力再大也不會有燃油溢出;而噴盤配風圈和灶頭的合理搭配,相互增益達到對爐頭進行持續高溫加熱和強勁火力的效果。
所述氣化灶頭3由耐高溫鋼材制成。
所述配風圈2由圓形耐高溫材料制成。
所述燃燒室6和噴嘴7均設置有5個。
本實用新型的甲醇氣化猛火灶具有以下優點:
1、安全、由于氣化及時充分,便不會直接噴出燃油造成安全隱患;
2、操作簡單 、無需放油點火預熱、打開開關可自動完成預熱;
3、火力強勁、由于燃油氣化充分且配風合理,使得火力非常強勁,像比現有產品是一種質的提升;
4、節約能源、由于燃燒充分、且沒有撲出的火焰浪費、故節約能源的效果明顯,可比現有灶頭節約30%左右。
以上述依據本實用新型的理想實施例為啟示,通過上述的說明內容,相關工作人員完全可以在不偏離本項實用新型技術思想的范圍內,進行多樣的變更以及修改。本項實用新型的技術性范圍并不局限于說明書上的內容,必須要根據權利要求范圍來確定其技術性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