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溫度控制裝置,尤其涉及一種智能恒溫機。
背景技術:
恒溫機是輸出恒溫水并能迅速達到所需溫度以便能使模具保持恒溫。目前的水恒溫機分為熱水恒溫機和冷水恒溫機,熱水恒溫機包括加熱器,加熱器包括兩根電熱管,兩根電熱管之間連有加熱泵浦,加熱器上連有恒溫進水管和恒溫出水管,恒溫出水管上設有感溫計,此機器只能加熱不能制冷;冷水恒溫機包括壓縮機、蒸發器、水箱、冷水泵浦、冷凝器、膨脹閥,壓縮機與冷凝器相連,冷凝器與膨脹閥相連,膨脹閥與蒸發器相連,蒸發器的出水管連接水箱,水箱的出水管連接冷水泵浦,冷水泵浦輸出管上設有感溫計,此機器只能制冷不能加熱。如果用戶需要一臺既能制冷又能加熱的水恒溫機,則需要將這兩臺機器一起接上,不但不便于控制而且體積也較大,還要為熱水恒溫機配置單獨的冷卻水單元。其次,無論是熱水恒溫機還是冷水恒溫機,一旦發生水管堵塞,管內水壓會增大,容易造成更嚴重的損壞。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針對現有技術中存在的不足之處而提供一種既能加熱又能冷卻的恒溫機。
為了達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技術方案為:
本實用新型涉及的一種智能恒溫機,其特征在于:其包括水箱、殼體和控制室,水箱和控制室分別設在殼體的外側,殼體內設有加熱器和冷凝器,所述的水箱的出液口通過水管分別與加熱器和冷凝器的進液口連通,加熱器和冷凝器的出液口通過水管分別與水箱的進液口連通,連接加熱器進液口和出液口的水管上分別設有第一閥門和第三閥門,連接冷凝器進液口和出液口的水管上分別設有第二閥門和第四閥門,水箱的進液口處設有溫度傳感器,加熱器和冷凝器均與控制室電連接;所述的智能恒溫機還包括一個泄壓回路,所述的泄壓回路包括溢流閥和設在水箱上的溢流口,溢流口和出液口通過水管連接,溢流閥設在水管上。
優選地,所述的控制室包括CPU、用于驅動加熱器的加熱驅動模塊、用于驅動冷凝器的冷卻驅動模塊、用于接收溫度傳感器信號的信號接收模塊和記憶存儲模塊,所述的加熱驅動模塊、冷卻驅動模塊、信號接收模塊和記憶存儲模塊均與CPU數據連接,加熱器和冷凝器分別與加熱驅動模塊和冷凝驅動模塊連接。
優選地,所述的冷凝器包括冷凝液箱和冷凝管,冷凝管螺旋布置在冷凝液箱的外圈。
優選地,所述的第一閥門和第二閥門均為電磁閥。
優選地,所述的第三閥門和第四閥門均為單向閥。
采用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技術方案,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本實用新型涉及的智能恒溫機同時具有加熱器和冷凝器,在既需要加熱又需要制冷的情況下,采用本實用新型涉及的設備不需要將兩臺設備合并使用,減少了設備的體積;加熱器和冷凝器通過一個控制室實現功能轉換,操作方便;設備增加了泄壓回路,提高了設備的安全性能。
附圖說明
圖1是本實用新型智能恒溫機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加熱冷卻原理框架圖。
示意圖中的標注說明:1水箱,2殼體,3控制室,11出液口,12進液口,13溢流口,21加熱器,22第一閥門,23第三閥門,24冷凝液相,25冷凝管,26第二閥門,27第四閥門,28溫度傳感器,29溢流閥。
具體實施方式
為進一步了解本實用新型的內容,結合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詳細描述,以下實施例用于說明本實用新型,但不用來限制本實用新型的范圍。
本實用新型涉及的智能恒溫機包括水箱1、殼體2和控制室3,水箱1和控制室3分別設在殼體2的外側,殼體2內設有加熱器21和冷凝器,其中冷凝器包括冷凝液箱24和冷凝管25,冷凝管25螺旋狀地纏繞在冷凝液箱24的外圍,所述的水箱1的出液口11通過水管分別與加熱器21和冷凝液箱24的進液口連通,加熱器21和冷凝液箱24的出液口通過水管分別與水箱的進液口連通,連接加熱器進液口和出液口的水管上分別設有第一閥門22和第三閥門23,連接冷凝器進液口和出液口的水管上分別設有第二閥門26和第四閥門27,其中,第一閥門22和第二閥門26為電磁閥,第三閥門23和第四閥門27為單向閥,水箱的進液口處設有溫度傳感器28,加熱器和冷凝器均與控制室3電連接;所述的智能恒溫機還包括一個泄壓回路,所述的泄壓回路包括溢流閥29和設在水箱上的溢流口13,溢流口13和出液口11通過水管連接,溢流閥29設在水管上。
結合附圖2所述,控制室包括CPU、用于驅動加熱器的加熱驅動模塊、用于驅動冷凝器的冷卻驅動模塊、用于接收溫度傳感器信號的信號接收模塊和記憶存儲模塊,所述的加熱驅動模塊、冷卻驅動模塊、信號接收模塊和記憶存儲模塊均與CPU數據連接,加熱器和冷凝器分別與加熱驅動模塊和冷凝驅動模塊連接。
使用時,首先向記憶存儲模塊寫入設定的溫度值,啟動恒溫機后,信號接收模塊接收溫度傳感器28產生的溫度信號,CPU將接收到的溫度信號與記憶存儲模塊中寫入的溫度值進行對比,若感應溫度高于設定的溫度值,CPU向冷卻驅動模塊發出信號,冷卻驅動模塊啟動冷凝器;反知,若感應溫度低于設定的溫度值,CPU向加熱驅動模塊發出信號,其啟動加熱器。
以上結合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說明,但所述內容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不能被認為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的實施范圍。凡依本實用新型申請范圍所作的均等變化與改進等,均應仍屬于本實用新型的專利涵蓋范圍之內。